发布:2025-04-26 07:50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综合 > (破)位于十堰市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太和东路东天门明阳公司名下的三丰广场1#、2#、3#楼共计275间商业房

(破)位于十堰市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太和东路东天门明阳公司名下的三丰广场1#、2#、3#楼共计275间商业房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9020223

34660.397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5-09
起始日期
42237.2平方米
建筑面积
0.8206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45307.70925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4660.3975万元
  • 单价:0.8206万元/平米
  • 区域:湖北省 十堰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5-05-09
  • 结束日期:2025-05-10
  •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市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太和东路
  • 评估价:45307.7092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42237.2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完成装修,且前期部
    空置情况:无人
    看样时间:看样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
    房屋结构:钢混
    房屋朝向:南北朝向
    产权年限:('', '')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十堰市张湾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订单支付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拍卖标的<\/span>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建筑面积<\/span>(含无证房产)<\/span>42237.161<\/span>㎡(总面积<\/span>47800.856<\/span>㎡-<\/span>已售商铺面积5563.695<\/span>㎡=<\/span>42237.161<\/span>㎡),<\/span>评估价<\/span>453077092.5元(总评估<\/span>价566421648.5元-<\/span>已售商铺评估价<\/span>113344556元=453077092.5元)<\/span>

<\/span><\/span><\/span><\/p>上述房产整体建筑设计风格为仿明清建筑,主体10层,局部一至五层,均为南北朝向,结构为钢混结构,其中多数房产用途均为商业,少量房产作为储藏室以及其他用房使用

本次拍卖房产所处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武土国用(2014)第101号》,土地用途为商业,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9706.59平方米,权利性质为出让,土地使用期限为2009年3月4日起至2049年3月4日止

<\/span><\/span><\/span><\/p><\/span><\/span><\/p><\/span><\/div><\/div><\/div><\/div><\/div><\/div>';丹江口市人民法院于2022年6月17日做出(2022)鄂0381破1号《决定书》,指定湖北昌泰祥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担任十堰市明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根据丹江口市人民法院(2022)鄂0381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的十堰市明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管理人将在丹江口市人民法院的监督下于2025年5月9日10时至2025年5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破产强清拍卖平台(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公开拍卖十堰市明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阳公司)名下的三丰广场资产(已售资产除外,详见附件评估明细表),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本标的物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标的物若存在瑕疵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竞拍人请亲自调查核实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权利负担情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相关情况并在参加竞拍前到相关部门查询了解标的物是否可转让、标的状态、剩余保护期限等信息,确认标的状况

若需补办、补缴相关手续及将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滞纳金等均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办理及承担投资风险,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买人了解详情和确认标的现状,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权利负担等原因导致无法转让、拖延移交增加的费用、影响转让后使用等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负,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拒不补交的,管理人将依法起诉

5.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款之日起10日内,与管理人办理标的物及相关证照移交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

管理人协助出具相关文书,买受人凭出具的相关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标的物无法过户或迟延过户等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二、拍卖标的1.标的物:位于十堰市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太和东路东天门明阳公司名下的三丰广场1#、2#、3#楼共计275间商业房产(不含已售的161间商铺,详见附件评估明细表)整体拍卖

建筑面积(含无证房产)42237.161㎡(总面积47800.856㎡-已售商铺面积5563.695㎡=42237.161㎡),评估价453077092.5元(总评估价566421648.5元-已售商铺评估价113344556元=453077092.5元)

上述房产整体建筑设计风格为仿明清建筑,主体10层,局部一至五层,均为南北朝向,结构为钢混结构,其中多数房产用途均为商业,少量房产作为储藏室以及其他用房使用

本次拍卖房产所处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武土国用(2014)第101号》,土地用途为商业,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9706.59平方米,权利性质为出让,土地使用期限为2009年3月4日起至2049年3月4日止

另外,这161个已售商铺中有69个商铺出售后又办理了抵押登记给了民间借贷债权人

后续可能涉及部分购房业主聚众阻挠施工或聚众上访等情况,需买受人自行妥善处理好相邻关系

(2)上述房产虽已竣工验收并办理不动产产权证(除部分未能办证外),但尚未完成装修,且前期部分装修存在被盗、毁损、灭失或报废的情况,需买受人完成后期装修后方可投入使用,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将以现状交付

(3)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此次拍卖以拍卖成交时的实物现状为准,如实际测定面积与公告说明的面积有溢缺,拍卖成交价均不作调整

如在后续办理标的物权属过户中存有超出范围、违章、无证等部分需要拆除或须恢复原状的,所涉及的所有手续及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标的物的现状、数量、质量、型号及使用状态等以拍卖成交后移交时的现状、数量、质量、型号及使用状态等为准

(5)拍卖标的物可能还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的瑕疵,竞买人应当亲自了解和查验,并自行承担拍卖标的物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瑕疵的风险,未现场实地看样的竞买人将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

买受人应在亲自了解和查验的基础上,独立判断标的物变更权利人为买受人的手续如何办理,并自行承担无法变更权利人的风险,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买受人不得以标的物无法变更权利人或存在其他障碍为由,拒绝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次拍卖的任何义务

三、起拍价起拍价为人民币346603975.76元(叁亿肆仟陆佰陆拾万叁仟玖佰柒拾伍元柒角陆分),保证金:200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或其整数倍

四、咨询看样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接受咨询,可直接与管理人联系(联系电话:王宇亮律师13165632119)

竞买人到实地看样的,由管理人统一安排看样时间,竞买人也可自行前往实地进行看样

五、竞买人条件(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竞买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一)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三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逾期不提交的,则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享有优先购买权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其优先购买权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

管理人将在正式拍卖日前,把经确认的优先权购买人资格和顺位信息,审报网络拍卖平台技术部门,并录入平台系统

(三)优先购买权人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且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四)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八、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九、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标的物转移登记(即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依法应由明阳公司承担的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最终缴纳税金的计税金额以相关部门核定为准

拍卖费用、拍卖服务费用也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保证金(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阿里破产强清拍卖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冲抵价款

(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除保证金外,未交纳拍卖款),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一、余款支付及违约责任(一)拍卖余款必须在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汇款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十堰市明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557382584902,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南路支行】

(二)买受人竞买成交后,阿里破产强清拍卖平台出具0.5%的软件服务费订单,买受人依据该订单支付软件服务费

(三)买受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交纳余款的(只交纳了部分拍卖款),视为买受人违约和悔拍,管理人可在交纳余款的期限届满后的10个工作日内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者多种方式同时进行处理:1、将保证金直接扣划至管理人指定的银行帐户;2、买受人承担未交纳部分20%的违约金,该违约金管理人可以从交纳的拍卖款中直接扣划至管理人指定的银行帐户;3、因拍卖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管理人可以从交纳的拍卖款中直接扣划到管理人帐户;4、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可以重新进行公开拍卖,但买受人不得参加

十二、拍品交付(一)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十日内(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办公室(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街办阳光栖谷商务楼15楼1503)签署办理财产移交手续

(二)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后,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标的物现场交割手续,如确有特殊情况,申请人民法院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三、特别提醒(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阿里破产强清拍卖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三)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和重要提醒及违约责任等事项

(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法律监督及其他1.监督单位: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法院,电话0719-5219815

2.管理人:湖北昌泰祥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街办阳光栖谷商务楼15楼1503

3.咨询电话:王宇亮律师13165632119

4.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5.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本次拍卖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十堰市明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所有

十堰市明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2025年4月23日十堰市明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5月9日10时至2025年5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破产强清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如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三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阿里拍卖平台后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冻

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将拍卖余款汇入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户名:十堰市明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557382584902,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南路支行】

九、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十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办公室(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街办阳光栖谷商务楼15楼1503)签署办理财产移交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

十一、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交割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

标的物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应由明阳公司承担的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最终缴纳税金的计税金额以相关部门核定为准

拍卖费用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管理人依法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阿里破产强清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管理人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监督单位: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法院,电话0719-5219815

十七、其他事项1.管理人:湖北昌泰祥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街办阳光栖谷商务楼15楼1503

2.咨询电话:王宇亮律师13165632119

3.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4.本次拍卖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明阳公司管理人所有

十堰市明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2025年4月23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市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太和东路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