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26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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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冠华持有的海南顶益绿洲生态农业有限公司8%股权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9023543

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5-27
起始日期
2025-05-28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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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8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海南省 海口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5-05-27
  • 结束日期:2025-05-28
  •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红城湖路45号滨江华庭2幢A单元803室
  • 评估价: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
    居室数:803室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注册资本:20160000.0
    法定代表人:何洁堂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经营范围生态农业技术开发
    楼栋总数:2幢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财产调查表(股权)标的名称高冠华持有的海南顶益绿洲生态农业有限公司8%股权拍品现状冻结案件信息法院执行案号(2024)粤0115执10138号资本信息企业名称海南顶益绿洲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洁堂成立日期2016-07-13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经营状态在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0MA5RD1Y51D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红城湖路45号滨江华庭2幢A单元803室经营范围生态农业技术开发、推广及应用,农产品种植、加工、销售,农产品、农用物资、农用机械的进出口贸易,观光农业项目开发,旅游地产项目投资,农业项目投资

(上述注册信息来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27日10时至2025年5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020/14,户名: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物:高冠华持有的海南顶益绿洲生态农业有限公司8%股权

起拍价:80000元,保证金:8000元,增价幅度:1600元及其倍数

注:由于评估机构缺少评估所需完整材料无法进行评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以适当高于执行费用的金额确定起拍价

另,基于无益拍卖原则,本次拍卖不再降价进行第二次拍卖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

集中看样时间:本标的不组织看样司法拍卖服务咨询电话:020-83007163

三、竞买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符合国内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缴付保证金后,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主管部门咨询确认条件

竞买人应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如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竞买程序开始前三个工作日与委托代理人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办理委托手续所需资料:委托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联名竞买委托书原件

联名竞买:两人或以上联名竞买的,可委托联名竞买人中的一人或其他人代为竞买

所有联名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一同到本院办理联名竞买委托竞买手续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5月20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特别提醒:1、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

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都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等,责任自负,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物按现状交吉交付

标的物情况详见财产调查表3、本次拍卖暂无优先购买权人

其他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4、股权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拍卖标的物交易所需的一切税、费、金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权证费的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6、本院对拍卖财产进行司法处置及委托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均不会向各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

根据最高院相关规定,网络司法拍卖辅助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优先从成交价款中支付

请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5月20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网络司法拍卖(变卖)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相应资金(支付宝/其他)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未能竞得或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自动退回或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2025年6月6日前缴入法院账户(户名: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进港大道支行,账号:6228400087324713068)

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4)粤0115执10138号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如司法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需另行承担责任,若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监督电话:020-83007125法院咨询电话:020-83007163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9号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拍卖须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27日10时至2025年5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020/14,户名: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标的物按现状交付,竞买者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及自行估量实际情况

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都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等,责任自负,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四、竞买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主管部门咨询确认条件

竞买人应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如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竞买程序开始前三个工作日与委托代理人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办理委托手续所需资料:委托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联名竞买委托书原件

联名竞买:两人或以上联名竞买的,可委托联名竞买人中的一人或其他人代为竞买

所有联名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一同到本院办理联名竞买委托竞买手续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5日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拍卖方式:网络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

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顺延5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八、竞价前,竞买人须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报名,通过实名验证,在线交付相应的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

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其他)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8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网络电子竞价结束后十日内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进港大道支行,账号:6228400087324713068),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4)粤0115执10138号

本院在确认上述款项到帐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单位,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办理有关手续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本院有权在竞价程序开始前或竞价程序中依法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销拍卖

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系统故障、安全隐患等紧急情况的,可以先行暂缓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0-83007125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20-83007163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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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红城湖路45号滨江华庭2幢A单元8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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