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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Â<\/p>土地、房产类标的调查情况表<\/div>标的名称<\/span>西峰区长庆南路东侧市值机关住宅小区10幢3单元201室房产<\/div>Â<\/div>权证情况<\/span>法院执行裁定书<\/span>(2019)甘1002执1112号<\/div>所有权证号<\/span>庆市房权证西峰区字第201211045号<\/div>土地产权证<\/span><\/div>标的所有人<\/span>王某某、樊某某<\/div>评估鉴定基准日<\/span>2024.11<\/div>标的现状<\/span>房屋用途<\/span>住宅<\/div>土地性质<\/span><\/div>土地用途<\/span><\/div>是否已腾空<\/span>否<\/div>租赁情况<\/span>不详<\/div>过户情况<\/span>请咨询有关部门<\/div>经营情况<\/span><\/div>钥Â匙<\/span>无<\/div>权利限制情况<\/span>查封<\/span>被西峰区法院查封<\/div>抵押<\/span>有<\/div>提供的文件<\/span>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div>3、《拍卖成交确认书》4、其他请填写
<\/div>标的物介绍<\/span>建筑总面积<\/span>167.81㎡<\/div>公摊总面积<\/span><\/div>土地总面积<\/span><\/div>房产年龄<\/span><\/div>装修情况<\/span><\/div>房屋户型<\/span><\/div>房屋总楼层<\/span><\/div>房屋朝向<\/span><\/div>周边配套<\/span><\/div>其他介绍<\/span><\/div>标的物估值<\/span>标的评估总价<\/span>1281400元<\/div>费用总价<\/span>以实际产生为准<\/div>税费情况<\/span>1、买方税费<\/div>契税:以实际产生为准<\/div>印花税:以实际产生为准<\/div>交易费:以实际产生为准<\/div>测绘费:以实际产生为准<\/div>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以实际产生为准<\/div>2、卖方税费<\/div>印花税:以实际产生为准<\/div>印花税:以实际产生为准<\/div>营业税:以实际产生为准<\/div>个人所得税:以实际产生为准<\/div>其他费用情况<\/span>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煤费、其他费用以实际产生为准<\/div><\/div>Â<\/p><\/span><\/div><\/div><\/div><\/div><\/div><\/div>';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05月08日10时至2025年05月0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一)西峰区长庆南路东侧市值机关住宅小区10幢3单元201室房产房屋面积167.81平方米
评估价格:1281400元,二拍价:1025120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4月24日起至2025年5月6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自承担
因本次拍卖标的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在拍卖成交后所有权人应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支付(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七、标的物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执行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标的物权属交付手续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05月6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二、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缴纳(节假日顺延),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阳和谐广场支行,账号:27271501040001363)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四、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3830421916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05月08日10时至2025年05月0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一)西峰区长庆南路东侧市值机关住宅小区10幢3单元201室房产房屋面积167.81平方米
评估价格:1281400元,二拍价:1025120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4月24日起至2025年5月6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自承担
因本次拍卖标的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在拍卖成交后所有权人应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支付(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七、标的物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执行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标的物权属交付手续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05月6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二、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缴纳(节假日顺延),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阳和谐广场支行,账号:27271501040001363)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四、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3830421916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05月08日10时至2025年05月0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一)西峰区长庆南路东侧市值机关住宅小区10幢3单元201室房产房屋面积167.81平方米
评估价格:1281400元,二拍价:1025120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4月24日起至2025年5月6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自承担
因本次拍卖标的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在拍卖成交后所有权人应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支付(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七、标的物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执行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标的物权属交付手续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05月6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二、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缴纳(节假日顺延),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阳和谐广场支行,账号:27271501040001363)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四、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3830421916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