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27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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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文星镇尚书路尚书豪庭小区30001、30002等253套商业房屋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9028051

1460.7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5-29
起始日期
4151.09平方米
建筑面积
0.3519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537.6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460.72万元
  • 单价:0.3519万元/平米
  • 区域:湖南省 岳阳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5-05-29
  • 结束日期:2025-05-30
  •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文星镇尚书路尚书豪庭
  • 评估价:1537.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4151.09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钥匙:有无钥匙?否(协助
    查封情况:查封情况(是否
    看样时间:看样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
    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租赁情况:无租赁
    抵押情况:无抵押
    交易状态:第一次拍卖
    小区:尚书豪庭小区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湘阴县人民法院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成交后法院提供的文件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情况说明表标的物名称湘阴县文星镇尚书路尚书豪庭小区30001、30002等253套的商业房屋执行案号(2024)湘0624执1505号标的物情况说明1、标的物所在地湘阴县文星镇尚书路尚书豪庭小区2、标的物产权证号未办证3、房屋用途商业4、建筑面积(预测)4151.09平方米5、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6、所在楼层?空间布局3层/-7、是否共有?/8、有无抵押情况有9、查封情况(是否本院首封或有无资产处置权限)已查封,本院有处置权10、过户情况请竞买人向有关职权部门了解11、欠费情况以实际产生为准12、是否腾空?有无钥匙?否(协助腾空)/无13、标的过户相关税费情况买卖双方的税费以实际产生的为主

14、有无租赁?有租赁15、有无优先购买权?/16、拍卖成交后法院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17、特别事项说明1、拍卖物建筑面积为预测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等,以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为准,如与实际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拍卖物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能否办证及什么时候办证的问题,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

3、拍卖物的物业费交纳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物业管理服务单位咨询,并由买受人实际承担

4、拍卖成交后,湘阴县人民法院仅负责出具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文书,后续具体办证、交费等事宜由买受人根据相关职能部门的政策规定及具体要求自行跟进办理

5、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未经本院允许转载、发布“法拍房”信息的或截取部分信息转载、发布的,或用于其他营利性活动的,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对于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本院将依法将相关线索移送职能部门,配合有关部门联合打击

建筑面积(预测):4151.09㎡;用途:商业;标的物详情请参看“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评估价:15376000.00元,起拍价:14607200.00元,保证金:1460720.00元,增价幅度:73000.00元

二、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等情况说明1、优先购买权情况:优先购买权人须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买

法院对于优先购买权人资格的认定不视为对相关租赁合同有效性的认定

2、通知当事人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十三条、第十六条规定,本院已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本次网拍的相关事项进行公示(相关详情见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表)

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或者可能存在未知权利人的,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3、与拍卖相关的费用情况:一切在竞买成功后可能产生的相关税、费问题,须竞买人自行向本拍品所在地的税务、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咨询,本院不负责答复

本院亦不承担权属转移(过户)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三、拍卖成交后情况须知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15日内将拍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请勿将余款直接打入支付宝账户)户名:湘阴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岳阳湘阴支行账号:43001690066059123456-025852并在付款时备注:买受人姓名+(2024)湘0624执1505号案件网拍成交余款

竞买人在拍卖余款付清后按法院网拍人员通知的日期(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本院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经本院通知后仍不按期支付拍卖款或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悔拍

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元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恶意参与竞买,妨碍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正常进行的,执行法院将根据情节严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加刑事责任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家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具体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在开拍前3个工作日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五、标的咨询及展示咨询和看样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次拍卖结束止(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如需看样请先拨打咨询电话或短信、微信报名(姓名+标的物):15074079796(刘女士)

本次拍卖不接受线下报名除淘宝网外,本院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收保证金,在淘宝网相应的标的物展示页面点击“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并按提交缴纳保证金,是报名参与此次拍卖的唯一方式,请勿将保证金转账至本院银行账户,切勿将保证金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顺延5分钟

七、拍卖成交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八、瑕疵说明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做了详细的说明

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或者按照本公告第五条提示联系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特别说明1、拍卖物建筑面积为预测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等,以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为准,如与实际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拍卖物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能否办证及什么时候办证的问题,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

3、拍卖物的物业费交纳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物业管理服务单位咨询,并由买受人实际承担

4、拍卖成交后,湘阴县人民法院仅负责出具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文书,后续具体办证、交费等事宜由买受人根据相关职能部门的政策规定及具体要求自行跟进办理

5、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拍卖成交以及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办理过户手续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相关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十、对上述标的物拍卖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七日前与本院联系(联系方式附后)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

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十三、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6688509.detail.11.68216939lcwiND&wh_ttid=pc十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咨询电话:15074079796(刘女士)举报监督电话:0730-2265723承办法官:舒法官15974357555联系地址: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新世纪大道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湘阴县人民法院2025年04月27日竞买须知一、本《拍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等法律、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制作,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负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码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意向竞买人的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进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到有关部门咨询和了解其他相关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房地产档案情况、房产限购及过户等有关政策),未看样及未向有关部门咨询了解相关情况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湘阴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岳阳湘阴支行账号:43001690066059123456-025852付款时请备注:买受人姓名+(2024)湘0624执1505号案件网拍成交余款

(领取材料的具体时间请向承办法官确认

)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交接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经本院通知后仍不按期支付拍卖款或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悔拍

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元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恶意参与竞买,妨碍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正常进行的,执行法院将根据情节严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加刑事责任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权证过户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及可能涉及的二次过户费用等)

十二、拍卖成交以及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因交易而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五日内至本院凭票据原件报支,逾期不报支的,相关垫付费用导致无法在法院领取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果涉及到物业费、水、电、燃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费,相关费用自理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执行法院不做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权属转移(过户)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十三、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人根据法律、司法解释相关规定,有权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电话:15074079796(刘女士)举报监督电话:0730-2265723承办法官:舒法官15974357555联系地址: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新世纪大道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湘阴县人民法院2025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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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文星镇尚书路尚书豪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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