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27 20:41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综合 > 拍卖随案移送的手表、手提包、饰品等物品一批

拍卖随案移送的手表、手提包、饰品等物品一批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9029582

23.191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5-14
起始日期
2025-05-15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3.191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广东省 深圳市
  • 用途:珠宝首饰
  • 起始日期:2025-05-14
  • 结束日期:2025-05-15
  •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沙湾派出所
  • 评估价:33.13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查封手续需要一
    交易状态:一拍
    小区:岗分局沙湾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拍卖原因:刑事
    开发商: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具体资产明细请查看鉴定意见书存放情况该标的物现放置于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沙湾派出所

权利限制情况被公安扣押

提供的文件《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标的物为刑事案件扣押财产,有使用痕迹,扣押时间较长,无法确认各财产能否正常使用(附件配件是否齐全),法院无法提供购买时的发票,无法保证有无隐形瑕疵

2、标的物不组织看样;3、标的物以实际物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请竞买人慎重考虑相关风险,理性参拍;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三个工作日内自行提取买受物品

5、买受人自行承担提取费用

评估价值:331300元,起拍价:231910元,保证金:23191元,增价幅度:2319元

特别提醒:标的物扣押时间较长,外表有磨损、污迹,不确定是否能正常使用,一切瑕疵以实物为准,请有意竞拍者慎重考虑

标的物存放于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沙湾派出所,竞拍成功后,由竞买人自行提取标的物,不能邮寄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联系电话13530927432或0755-84535699),提交竞买所需的委托材料可先咨询13530927432,材料不全不予接收;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三、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工作时间接受咨询,咨询电话13530927432或0755-84535699

法院委托深圳市一拍法服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工作

咨询拍卖流程及相关操作:13530927432或0755-84535699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须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买

法院对于优先购买权人资格的认定不视为对相关租赁合同有效性的认定

(二)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法院已依法通知双方当事人

如双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九、拍卖竞价前网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淘宝账户内的资金23191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竞得人须在2025年5月20日前将拍卖成交尾款(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一次性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账号:30207106478995),款项全部缴清后,法院方可出具收款收据,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缴款的,需向法院说明原因并提交书面申请,法院同意后方可延期缴款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法院将依法处理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十二、特别提示: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是法院对该拍卖标的物进行拍卖的唯一交易平台,法院未委托或指定任何第三方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担保公司)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法院组织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司法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3530927432或0755-84535699

法院监督电话:0755-84861137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岗中心城德政路8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随案移送的手表、手提包、饰品等物品一批的须知(第一次)(2024)粤0307执12720号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14日10时至2025年5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3个工作日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联系电话13530927432或0755-84535699),提交竞买所需的委托材料可先咨询13530927432,材料不全不予接收;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金额支付拍卖保证金(具体金额以拍卖公告为准)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尾款(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一次性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账号:30207106478995),并在付清款项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岗中心城德政路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法院将依法处理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55-84861137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司法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3530927432、0755-84535699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沙湾派出所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