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中粮世通供应链(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注册地(住所)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人民日报印刷厂综合业务楼2层2134室)法定代表人王臣成立日期2011-05-25注册资本4900.00万元(美元)实收资本3000.00万元(美元)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000560418878W经营规模小型经营范围(一)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物流领域依法进行投资
(二)根据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并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本公司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设备和经营所需的产品和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所投资企业提供销售、管理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
(三)为股东提供咨询服务,为股东关联方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
(四)承接境内公司及股东关联方的服务外包业务
(五)根据有关规定对在中国上市的公司进行战略投资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是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中粮世通供应链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000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2023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1438.46-1460.01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15556.8312857.982698.85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02月28日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100.56-100.56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14753.1213045.141707.98其他披露内容1、本项目转让底价为人民币13928.76万元,其中,中粮世通供应链(中国)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底价为人民币2549.69万元,中粮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对标的企业债权转让底价为人民币11379.07万元
若本项目形成竞价,则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为股权部分的溢价2、标的企业注册资本4900万美元,实收资本为3000万美元
标的企业未实缴部分的出资义务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再承担任何补缴义务及责任
3、标的企业与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尚未归还借款本金900万元及利息31.265万元
受让方需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本金及利息以及评估基准日后至付款日新增利息(按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利率(LPR)计息)代标的公司一并支付至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4、标的企业与烟台创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安保服务外包合同》(置于北交所备查),服务期限自2025年3月1日起至标的企业通知服务结束时止,服务费标准为每月8000元人民币
5、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6、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中粮世通供应链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上环区禧利街27号富辉商业中心403室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王臣成立日期2010-10-06注册资本0.0001万元(港币)实收资本--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货币金融服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1512307经营规模小型持有产(股)权比例100.000000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0.0000000%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000101100414N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批准单位名称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日期2025-03-26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批复决议文件名称关于中粮世通供应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中粮世通供应链(中国)投资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对外转让有关事宜的批复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标的名称中粮世通供应链(中国)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转让底价13,928.76万元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以到账时间为准)支付4178万元人民币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未交纳和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2、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全部扣除,若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及相关方损失的,转让方及相关方有权向意向受让方进一步追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的
4、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有权利和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全面了解标的企业状况
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及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全部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之内容,承担全部相关风险
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为由主张任何抗辩、发生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由受让方承担全部相关经济责任与法律风险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2)本方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纳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至北交所指定账户;(3)本方同意在北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4)本方同意标的企业注册资本未实缴部分的出资义务由我方承担;(5)本方知悉标的企业全部债务情况,并承诺如成为受让方,标的企业与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中的借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由我方代标的企业偿还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3月31日)尚未偿还的借款本金余额900万元、利息31.265万元及评估基准日至实际支付日期间所产生新增利息(按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利率(LPR)计息),一并支付至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6)本方同意在上述债权款及利息支付完毕后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本项目的交易凭证
如本方未按约定期限支付,同意转让方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未付款项的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
延迟履行超过30日,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同意转让方扣除与本方已交纳至北交所的全部交易保证金等额的违约金,并对转让标的重新挂牌交易;(7)本方已知悉认可标的企业与烟台创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安保服务外包合同》,服务期限自2025年3月1日起至标的企业通知服务结束时止,服务费标准为每月8000元人民币
(8)本方承诺在获得北交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10个工作日内配合转让方办理交易资金出境涉及的税务、银行外汇审核等相关流程;(9)本方同意转让标的变更登记及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10)本方保证用于购买产权交易标的的资金来源合法,且使用该等资金受让产权交易标的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11)本方知悉并同意如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意向受让方组成联合体参与受让,也不得采用信托委托方式受让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情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4,178.00万元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