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技术产权交易】一种耐磨耐腐蚀WC-10Co4Cr闪钨涂层的制备方法专利权转让项目项目编号N0109ZSCQ250086产权子类型专利权挂牌起始日期2025-04-1809:00:00挂牌截止日期2025-04-3017:00:00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概况基本属性专利名称一种耐磨耐腐蚀WC-10Co4Cr闪钨涂层的制备方法专利权人上海交通大学内蒙古研究院专利号ZL202210902050.3专利类别发明专利专利权期限申请日:2022年07月29日;生效时间:2023年11月14日;权利期限:20年,有效期自申请日起算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否其他情况发明人:刘轩溱;赵晓峰;李玲;倪娜评估情况评估价(元)50000.00评估基准日2024-10-16评估机构上海必利专利评估技术有限公司转让底价(元)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转出方情况基本情况转出方名称:上海交通大学内蒙古研究院联系人:阿龙嘎联系电话:17600302513转出方承诺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为所提供的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完整、无误、有效,能够达到约定的目标;3.我方转让知识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4.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申请书》及附件等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出方决策文件研究院2025年院务会议纪要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上海交通大学内蒙古研究院特别告知1.依据转让方提供资料显示,本次转让标的为:一种耐磨耐腐蚀WC-10Co4Cr闪钨涂层的制备方法发明专利专利权
2.风险提示
(1)本次转让标的为发明专利,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了解专利应用并尽调专利证书,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交易须知等有关材料,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公告关于标的的描述、图片及专利情况仅作参考,专利实际应用及证书内容以尽调时实际情况确认为准
4.意向受让方请亲自进行相关尽调,向转让方、相关部门了解标的情况
报名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否则视为违约意向受让方尽调时应严格按照转让方各项安全保密规定执行,听从转让方相关人员的安排,否则将不允许参与报名
5.最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交易中心或转让方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该标的
6.本专利的申请日:2022年07月29日;生效时间:2023年11月14日;权利期限:20年
7.优先受让权的效力如下:本项目标的发明人放弃优先受让权,参与询价的意向方享有优先受让权
参与询价的意向方应在产权转让公告期间,向交易中心提出受让申请,提交受让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1)约定优先权人、其他意向受让方可同时参与网络竞价;(2)约定优先权人在网络竞价的自由竞价期间和限时竞价期间均可行权;(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意向受让方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约定优先权人可以行使优先权追加相同报价
优先受让权的效力如下:约定优先权人>其他意向受让方8.标的成果中与上海交通大学内蒙古研究院有关的影响力、声誉、商誉、荣誉等间接权利即行切断,即受让方不得使用以上海交通大学内蒙古的名义、影响力、声誉等间接利益来实施合同标的成果
该使用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产品、产品包装、说明书或产品广告中出现使用“上海交通大学内蒙古研究院监制、研制”、“上海交通大学内蒙古研究院专利、科研产品”等内容的行为,以及使用研究院中英文校名(全称或简称)或者地理标识、主要建筑物图形的行为
受让方如出现上述行为,应视为违约;在上海交通大学内蒙古指出后,受让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积极消除影响,如不能消除影响,研究院有权要求受让方赔偿本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
如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额的,研究院有权要求受让方按实际予以赔偿9.意向受让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
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一次性支付受让方资格条件无标的交割1.转让方在签订交易合同且收到交易价款后10工作日内,启动与受让方办理全部资料交接及专利权变更登记工作
如专利权变更登记工作以受让方为主,转让方予以配合2.签订转让合同后转受让双方需根据《专利法》规定,向专利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专利转让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如无法登记导致合同未生效的,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办理专利转让所需支付的费用或其他因办理过户转让需要支付的税费(不包含企业所得税等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受让方承担的税费),皆由转让方承担
4.专利权变更登记前至知识产权局登记公告之日,转让方应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在这一期间,所要缴纳的年费、续展费由转让方支付
知识产权局登记公告后,维持该专利权有效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支付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实际应用及证书内容等标的信息进行全面了解,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所有包含信息,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且不得以不了解标的应用、标的有争议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中心、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知识产权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受让方资格证明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交易中心;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交易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同时在出具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3.本次专利转让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意向方采用e交易系统报价
交易指南交易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挂牌期间9:00-17:00,联系人阿龙嘎经理,电话:17600302513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5-04-1809:00:00至2025-04-3017:00:00报名手续1.授权委托书2.申请书(技术成果项目)3.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缴纳:金额5000.00元,截止时间2025-04-30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且交纳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交易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转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转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交易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标的交割工作的;(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5)最高报价者经审核不符合公告要求的;(6)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1)竞价成交且不存在上述违约情形的,最终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足额付清后全额无息原渠道返还;(2)无上述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原渠道退还
交易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1000.00自由竞价时间2025-04-1809:00:00-2025-05-0610:3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1%收取
附件下载1.授权委托书.docx2.申请书(技术成果项目).doc3.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doc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毕经理咨询电话18586095067咨询时间公告期内咨询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技术支持李经理:18586095927其他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