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一)标的物名称:<\/span><\/b>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街道甘家巷35号第1层002室、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街道甘家巷33号第1单元2层202室、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街道甘家巷33号第1单元2层203室房产
<\/span><\/p>(二)标的物情况:<\/span><\/b><\/p>1.<\/span>管理人未接管到标的物书面租赁合同
<\/span><\/p>2.<\/span>经2025年4月11日于兰州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该房产处于无查封无抵押状态
若后续有查封和抵押发生,管理人将协助解除查封和抵押,但对于解除查封保全、注销抵押权登记时限不做保证,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span><\/p>3.<\/span>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街道甘家巷35号第1层002室建筑面积103.80㎡,房屋产权证号:甘(2025)兰州市不动产权第0024715号;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街道甘家巷33号第1单元2层202室建筑面积101.06㎡,房屋产权证号:甘(2025)兰州市不动产权第0024705号;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街道甘家巷33号第1单元2层203室建筑面积104.17㎡,房屋产权证号:甘(2025)兰州市不动产权第0024707号
<\/span><\/span><\/p>4.<\/span>房屋状态:所在主楼总高8层,钢混结构,建成于2000年
第1层单面朝东,净层高2.86米,户型格局为隔间,目前出租为â老地方酒馆â,室内走廊地面铺地板砖,内墙乳胶漆,隔为吧台、卡座;厨房地面铺地板砖,内墙瓷砖,乳胶漆顶
第2层,东西朝向,正常层高1-2层上下已打通,进入2层设有踏步楼梯,户型格局为隔间,202室、203室已打通,室内走廊地面铺地板砖,内墙壁纸,石膏板吊顶;隔为若干卡座及包厢,卫生间地面铺地板砖,内墙瓷砖,铝扣板吊顶
<\/span><\/p>5.<\/span>房屋评估价:经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甘肃金诚信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评估,2023年9月15日出具甘金诚信估字(2023)第1760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街道甘家巷35号第1层002室评估总价为2812253元
经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甘肃金诚信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评估,2023年7月6日出具甘金诚信估字(2023)第1484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街道甘家巷33号第1单元2层202室总价为1409282元,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街道甘家巷33号第1单元2层203室评估总价为1452651元
上述整体拍卖的三套房屋评估总价为5674186元<\/span><\/p><\/span><\/div><\/div><\/div><\/div><\/div><\/div>';竞买公告兰州汇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定于2025年5月6日10时至2025年5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处置单位:兰州汇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竞价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拍卖标的系因(2019)甘民终613号《民事判决书》经甘肃省兰州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后,由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甘01执恢49号之五《执行裁定书》,裁定将被执行人张驰名下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街道甘家巷35号第1层002室、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街道甘家巷33号第1单元2层202室、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街道甘家巷33号第1单元2层203室交付至兰州汇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抵债的资产;本次拍卖系兰州汇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兰州汇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如购房资格)、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竞买人竞价前应向不动产权登记中心、税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金额,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买受人不满足购房资格仍参与竞拍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5.本次拍卖的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等各项费用
本次交易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任何有关此拍卖物的费用(包括拍卖前后产生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的变更登记以及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管理人可配合买受人办理过户等手续,产生的变更登记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6.拍卖标的所公示的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
拍卖标的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
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涉及违法建设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7.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屋内设施设备等均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法院与管理人均不承担拍卖标的及有关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
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现场实地看样的竞买人将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则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
8.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供暖、物业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买受人自行承担
9.重要提示:本拍卖标的系由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甘01执恢49号之五《执行裁定书》,裁定以物抵债交付兰州汇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现该资产已过户至兰州汇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名下
由于本次拍卖的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等各项费用,故该房产买受人办理有关产权登记手续时需自行承担买卖双方及第三方所有税、费
请竞买人竞价前务必向不动产权登记中心、税务等政府部门详细咨询,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金额等充分了解认知,并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参与竞拍后因任何原因导致不能交易过户的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10.未尽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了解,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竞拍标的物(一)标的物名称: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街道甘家巷35号第1层002室、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街道甘家巷33号第1单元2层202室、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街道甘家巷33号第1单元2层203室房产
(二)标的物情况:1.管理人未接管到标的物书面租赁合同
2.经2025年4月11日于兰州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该房产处于无查封无抵押状态
若后续有查封和抵押发生,管理人将协助解除查封和抵押,但对于解除查封保全、注销抵押权登记时限不做保证,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3.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街道甘家巷35号第1层002室建筑面积103.80㎡,房屋产权证号:甘(2025)兰州市不动产权第0024715号;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街道甘家巷33号第1单元2层202室建筑面积101.06㎡,房屋产权证号:甘(2025)兰州市不动产权第0024705号;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街道甘家巷33号第1单元2层203室建筑面积104.17㎡,房屋产权证号:甘(2025)兰州市不动产权第0024707号
4.房屋状态:所在主楼总高8层,钢混结构
第1层单面朝东,净层高2.86米,户型格局为隔间,目前出租为“老地方酒馆”,室内走廊地面铺地板砖,内墙乳胶漆,隔为吧台、卡座;厨房地面铺地板砖,内墙瓷砖,乳胶漆顶
第2层,东西朝向,正常层高1-2层上下已打通,进入2层设有踏步楼梯,户型格局为隔间,202室、203室已打通,室内走廊地面铺地板砖,内墙壁纸,石膏板吊顶;隔为若干卡座及包厢,卫生间地面铺地板砖,内墙瓷砖,铝扣板吊顶
5.房屋评估价:经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甘肃金诚信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评估,2023年9月15日出具甘金诚信估字(2023)第1760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街道甘家巷35号第1层002室评估总价为2812253元
经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甘肃金诚信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评估,2023年7月6日出具甘金诚信估字(2023)第1484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街道甘家巷33号第1单元2层202室总价为1409282元,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街道甘家巷33号第1单元2层203室评估总价为1452651元
上述整体拍卖的三套房屋评估总价为5674186元(三)起拍价:3,272,654.35元;保证金:327,265.43元;增价幅度:20,000.00元(或其整数倍)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4月30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王律师,联系电话13919328637)
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无异议并放弃相关权利三、咨询看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时起至竞价结束之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人王律师(电话:15376824174)、孙律师(电话:17393173617)联系具体事宜
看样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街道甘家巷35号第1层002室、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街道甘家巷33号第1单元2层202室、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街道甘家巷33号第1单元2层203室
看样时间:2025年4月30日下午13点至15点组织现场看样,逾期不候,有意看样请务必按时前往
请意向竞买人务必提前致电管理人联系人预约登记报名,恕不接待未报名或临时看样人员
四、竞买人条件(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应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限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负责承办本案件的人民法院、企业清算组、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五、优先购买权人(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管理人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相关手续
逾期未提供材料或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4月30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四)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由管理人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竞价方式(一)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二)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管理人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三)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一)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二)竞价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双方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应由出让方缴纳的税金及费用)
上述一切税、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三)拍卖标的之上欠付的房产税类税款(包括但不限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及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罚款等)均由买受人承担,请有意竞买者自行向税务部门咨询欠税情况,并充分考虑其对竞买过户等事宜的影响并自行承担后果,参加竞买视为自愿承担前述欠税
(四)根据淘宝破产处置频道最新规则,淘宝平台将向买受人收取系统成交价总额的0.5%作为淘宝软件使用费,单个标的软件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万元
以上费用是在拍卖成交金额之外另行收取,由买受人全部承担并直接向淘宝支付,非管理人收取
(五)上述淘宝破产处置频道《破产处置收费规则》的收费标准如有变化的,以其更新的内容为准,但无论何种规则下均由买受人全部承担并直接向淘宝支付,管理人不予支付
八、保证金和余款支付(一)保证金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二)余款支付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系统生成拍卖成交确认信息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通过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陆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中支付拍卖成交尾款(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
支付成功后,尾款会自动转入管理人账户【账户名称:兰州汇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铁路支行,账号:612080100100028252】,请注明“网拍竞买尾款”
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若买受人未能在上述限定的时间内交纳拍卖尾款的,管理人不会进行催款通知且对逾期交纳拍卖尾款的行为视为悔拍,依法没收保证金并重新拍卖
2.破产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3.买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款或未办理有关手续是悔拍行为
买受人悔拍的,管理人有权重新组织竞价,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悔拍的买受人应向管理人补足差价及损失(管理人收款账户同余款缴纳账户)
九、拍品交付(一)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周末及法定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至管理人办公室(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350号世纪广场B座28层)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买受人逾期不办理的,应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二)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税费与开具发票所涉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三)本次交易所产生的一切税收、其他费用以及有可能存在拖欠、补缴的税收与其他物业管理、水电燃气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四)管理人不对“能否过户”、“过户时间”、“过户税费”等过户事项做出承诺
如因包括但不限于资质、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和相关规则限制等原因导致不能或者延迟(包括长时间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相关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五)拍卖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其中有关材料的准备和相关部门的审核时限管理人无法明确知悉,买受人不得以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时间过长为由进行悔拍,或者要求清算管理人承担任何责任以及赔偿任何损失
十、风险提示及重大说明(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新旧程度、使用现状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现状一致
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
管理人、上拍机构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管理人按照现状拍卖并按现状交付,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存在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等情形,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及一切瑕疵情况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如本次拍卖的房产被相关法院查封,管理人可协助买受人推动解封程序,但对于解封时限不做保证,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就本标的物如涉及的注销抵押权事项,管理人提供协助,但对于注销抵押权时限、过户时限不做保证,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竞买人竞价前应向工商、税务、外管、商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一、特别提醒(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调查,未看样调查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三)《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非《拍卖成交确认书》
买受人须在交齐所有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周末及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至管理人办公室(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350号世纪广场B座28层)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四)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
(五)管理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管理人咨询电话:王律师(1502851176)、孙律师(17393173617)法院监督电话:0931-8563277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服务咨询电话:400-6978-958兰州汇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竞买须知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本次成交价格为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四、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拍卖标的对应的资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生产性设备的实际运行状况以交接时的现状为准,管理人对设备外观、质量、结构、维修、运行等情况不作担保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权证登记数字为准,管理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六、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应自行审查竞买资格,因法律、政策原因导致不能办理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五、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七、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导致房屋无法过户的,按照悔拍处理,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咨询看样:有意者可联系管理人预约登记现场看样(登记姓名、身份证件号、手机号、看样人数)
九、优先购买权说明:截止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尚无人申报优先购买权
十、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破产强清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15日内将淘宝软件服务费按淘宝订单支付
本次拍卖的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等费用本次交易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任何有关此拍卖物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详见《竞买公告》】十二、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至管理人办公室(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350号世纪广场B座28层)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十一、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仅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收款收据,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管理人可提供必要的协助
法院和管理人不承担不能过户的风险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视为买受人悔拍,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破产人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三、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