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本标的情况摘录自武汉天马房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武天评报资字【2024】第023-1号《资产评估报告》)拍品名称新疆西帕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新奇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32209372元出资额的股权权利来源司法裁决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拍品所有权人新疆西帕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竞买特别说明竞买人应符合监管部门和新奇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条件
请在参加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新奇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咨询入股条件、变更等相关政策与手续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无效,本院视为干扰执行行为,将撤销本次拍卖,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不利后果均由竞买人承担,与拍卖人无涉
权利限制情况有抵押提供的文件1.法院执行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29日10时至2025年5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027/04),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新疆西帕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新奇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32209372元出资额的股权
评估价:105589096.5元,起拍价:73912368元,保证金:14782473元,增价幅度:369561元(或其整数倍)
特别提醒:(一)竞买人应符合监管部门和新奇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条件
请在参加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新奇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咨询入股条件、变更等相关政策与手续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无效,本院视为干扰执行行为,将撤销本次拍卖,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不利后果均由竞买人承担,与拍卖人无涉
请意向竞买人就竞买资格、过户等事宜详询相关职能部门以上提醒请意向竞买人特别予以关注,一旦购买视为了解本拍卖标的物一切风险并自行承担
(二)企业信息企业名称:新奇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金成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成立日期:2000年12月28日注册资本:5800万元实缴资本:58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2999434082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营业期限:2000年12月28日至无固定期限所属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银藤街1375号(三)公司章程关于股份转让特殊规定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二、咨询时间:自2025年4月28日10时起至2025年5月22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增价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七、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相关风险自行承担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将办理拍卖标的物的解除冻结手续
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本拍卖标的物所需补缴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税费,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
根据法律规定,具备发还条件的执行案款应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发还完毕,故本拍品的买受人应自收到成交裁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自行至财产登记部门完成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在该规定期限内向本院提交有效支付凭证,申请退还(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导致的不能按期办理的除外,但买受人仍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前书面向本院报告原因并提交询税材料、申请预留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金额)
买受人逾期申请退还已垫税款的,按以下规则处理:1.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不足以清偿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的,本案中不再受理买受人的退款申请,买受人应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追偿不能的风险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涉(特别提示:此种情形下买受人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成功的概率较低,请买受人竞拍之前务必自行前往行政机关全面了解过户政策和缴税流程,并于竞得本拍品后及时与本院联系);2.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及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后尚有剩余的,买受人仅能以剩余案款为限在本案中申请退还垫付税款,不足部分按照规则1另行追偿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5月22日前与本院联系
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6月14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武汉民航东路支行,账号:622840005714393876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标的情况调查摘录自武汉天马房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武天评报资字【2024】第023-1号《资产评估报告》
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为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次拍卖标的物仅由湖北省鹏润拍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提供有偿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
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
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均与本院无关有竞买意向的,请直接与咨询电话联系
湖北省鹏润拍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18186181512标的物咨询电话:肖经理18186181512法院监督电话:027-65686641柯法官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常青路156号
网址:http://whzy.hbfy.gov.cn/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4月27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5月29日10时至2025年5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户名: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027/04),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标的情况:1、拍卖标的权利状况:新疆西帕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新奇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32209372元出资额的股权
本拍卖标的物正在执行中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股权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特别提醒,竞买人竞拍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相关政策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六、本拍卖标的暂无登记的优先购买权人
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支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具体情况以实物现状为准
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2025年6月14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武汉民航东路支行,账号:6228400057143938766),并在2025年6月30日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15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拍卖标的物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
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买受人;保证金金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三、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相关风险自行承担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将办理拍卖标的物的解除冻结手续
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本拍卖标的物所需补缴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税费,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
根据法律规定,具备发还条件的执行案款应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发还完毕,故本拍品的买受人应自收到成交裁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自行至财产登记部门完成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在该规定期限内向本院提交有效支付凭证,申请退还(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导致的不能按期办理的除外,但买受人仍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前书面向本院报告原因并提交询税材料、申请预留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金额)
买受人逾期申请退还已垫税款的,按以下规则处理:1.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不足以清偿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的,本案中不再受理买受人的退款申请,买受人应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追偿不能的风险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涉(特别提示:此种情形下买受人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成功的概率较低,请买受人竞拍之前务必自行前往行政机关全面了解过户政策和缴税流程,并于竞得本拍品后及时与本院联系);2.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及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后尚有剩余的,买受人仅能以剩余案款为限在本案中申请退还垫付税款,不足部分按照规则1另行追偿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为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次拍卖标的物仅由湖北省鹏润拍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提供有偿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
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均与本院无关
有竞买意向的,请直接与咨询电话联系湖北省鹏润拍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18186181512标的物咨询电话:肖经理18186181512法院监督电话:027-65686641柯法官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常青路156号
网址:http://whzy.hbfy.gov.cn/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