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厦均和2024泉0318(房)号评估报告)拍品名称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珩田路344号的房产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1.法院执行裁定书;2.《不动产权证》【编号:厦国土房证第01195252号】拍品所有人厦门市联超贸易有限公司用途办公使用情况存在案外人租赁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被法院查封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一、权属性质:标的物有编号为厦国土房证第01195252号的《不动产权证》,所有权人为厦门市联超贸易有限公司
二、税费负担情况:办理产权转移登记过程中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限购情况:按照拍卖标的物当地的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四、标的物及周边情况(仅作参考):拍卖标的物位于厦门市集美区珩田路344号,东临园区内道路,西至天水路,南至园区内道路,北至珩田路
所处地段位于厦门市集美区地价区段J3办公用地内,土地等级一般建成约2012年,成新率为82%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厦门市集美区珩田路344号房产的公告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05月15日10时至2025年05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sf.taobao.com,户名: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珩田路344号的房产【不动产权证:厦国土房证第01195252号】
(一)标的物财产范围拍卖标的物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室内二次装修)、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含土地出让金)及公共配套设施,不包括家具家电等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二)标的物基本情况根据《厦门市不动产权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土地房屋登记卡(厦地房证字第01195252号存根)》、《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01969668),基本情况如下:1.名称:厦门市联超贸易有限公司位于厦门市集美区珩田路344号办公
2.坐落:厦门市集美区珩田路344号
3.规模:建筑面积为941.72平方米
4.用途:土地用途为办公,房屋规划用途为办公,实际用途为办公
5.权属: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为厦门市联超贸易有限公司
6.利用现状:标的物土地上有房屋等土地附着物,标的物房屋现为正常使用
7.他项权利:由于客观条件限制,无法知晓标的物的他项权利状况
8.标的物产权登记状况坐落厦门市集美区珩田路344号权利人厦门市联超贸易有限公司共有情况单独所有权属证明《厦门市不动产权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土地房屋登记卡(厦地房证字第01195252号存根)》《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01969668)房屋建筑面积941.72平方米其中专有建筑面积为877.06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为64.66平方米房屋性质限价商品房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所在层/总层数1-4层/4层竣工时间2012登记时间2014年11月06日土地用途办公土地使用权类型限制性出让土地批准使用期限2009年03月03日至2059年03月02日止共有宗地面积29549.8平方米(三)土地基本状况名称及坐落厦门市联超贸易有限公司位于厦门市集美区珩田路344号园区四至东临园区内道路,西至天水路,南至园区内道路,北至珩田路
具体以相关政府部门数据为准土地面积宗地共有宗地面积为29549.8平方米,分摊用地面积650.30平方米,具体以相关部门确定为准项目宗地形状形状呈大致四边形,形状较规则土壤土壤无污染地形平地地势地势略高地质有较强地质承载力规划条件办公用地,规划条件适当,已开发完成,园区符合规划开发程度宗地红线外“五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讯),宗地内场地平整且已建有建筑物并已形成园区
土地等级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镇土地基准地价的通知》(厦府〔2023〕138号,自2023年8月14日起施行),标的物位于厦门市集美区地价区段J3办公用地范围内
(四)建筑物基本状况名称及坐落厦门市联超贸易有限公司位于厦门市集美区珩田路344号建筑面积941.72平方米其中专有建筑面积为877.06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为64.66平方米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设施设备带电梯,水、电、通讯、消防等,设备设施齐全建成年份建成于2012年成新率根据建筑物的建成时间,人员通过对标的物的现场查勘,了解建筑物的使用、维护、保养情况,结合直线折旧法,综合确定其成新率为82%总楼层及所在层次房屋总层数共4层,位于第1-4层楼幢位置标的物所在楼宇不临街,楼幢位置较好写字楼类型创意园写字楼建筑功能整幢作为办公使用,功能配套齐全空间布局建筑物总层数4层,均作为办公使用,垂直交通为电梯、人行楼梯,空间布局较好朝向南北朝向偏东层高1层约3.8米、其余楼层约3.2米工程质量未见有工程质量问题,工程质量较好采光、通风条件采光良好,通风条件较好使用维护状况现作为办公正常使用,维护状况较好外墙石板材、条砖室内装修入户门为玻璃推拉门,铝合金窗
室内办公装修,地面铺玻化砖地砖,内墙面为白灰、涂料粉刷,天棚为石膏板造型艺术吊顶、白灰涂料粉刷;梯间水泥找平、铁质扶手
带一部电梯物业管理开放式物业管理,物业公司提供专业物业服务,物业服务较好使用及维护状况正常使用,使用及维护状况较好完损情况标的物房屋基础有足够的承载力,无超过允许范围的不均匀沉降,承重结构部件及主要非承重墙体基本完好,室内外装饰工程无明显裂缝及脱落,门窗及五金配件基本完好,为基本完好房,设备管道运行正常,未见明显影响质量安全的问题
(五)区位状况项目描述与分析位置状况1.坐落厦门市集美区珩田路344号办公
2.方位标的物位于厦门北站西南侧,北邻珩田路、西邻天水路,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镇土地基准地价的通知》(厦府〔2023〕138号,自2023年8月14日起施行)划分,所处地段位于厦门市集美区地价区段J3办公用地内,土地等级一般
3.与重要场所距离距离厦门北站约1.2公里,距离集美区政府约7.2公里,距离厦门尚柏奥特莱斯、老院子景区约950米,距离厦门华厦学院、厦门理工学院(集美校区)、厦门工学院约2.4公里,出行较为方便
4.临街(路)状况标的物所在项目临珩田路、天水路,临街(路)状况较好
5.朝向标的物所在楼宇为南北朝向偏东
6.楼层标的物所在的楼宇总层数为4层,标的物位于第1-4层,楼层较好
7.楼幢位置所在项目临珩田路、天水路,标的物所在楼幢位置一般
8.商务聚集度周边区域内办公楼较少,办公聚集度一般
交通状况1.道路状况标的物所在园区周边有海翔大道、珩田路、天水路等道路,道路较为密集,道路通达度较高,道路状况较好
2.出入可利用交通工具标的物项目距离1号线天水路地铁口近,距离公交站点近,临天水路有天水路公交车站,所经车次392路;905路;909路;909路支线;917路;936路;980路;M20路等多条线路,公交班次较多,辐射范围广,出行方便度较好;交通便捷度较为便捷
3.交通管制情况无交通管制情况
4.停车方便程度所属园区内设有地上停车位,园区外道路设有停车位,车位数量较多,停车方便度较高外部配套设施状况1.基础设施所属宗地开发程度为红线内外已达到“五通”(通上水、通下水、通路、通电、通讯),水、电供应保证率高,基础设施完善
2.公共服务设施标的物所在区域内有动车站、大型商业服务场所、众多高等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齐全
周围环境状况1.自然环境标的物无空气、水的污染;无噪声污染标的物所在园区绿化率一般,建筑密度较高,周边环境一般
2.人文环境周边主要为农村居民点及商务办公区,居住的居民素质较好,治安状况较好
3.景观无特殊景观
评估总价:人民币柒佰陆拾贰万壹仟叁佰元整(RMB:7621300元)
起拍价:4267928元,保证金:426700元,增价幅度:2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只限企业法人参与竞买,个人参与竞买无法办理过户,对于不符合条件参与竞拍者,造成无法过户等情形,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院概不负责
参加竞买的法人,如委托个人参加竞买的,首先必须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来本院备案(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之后以受委托人的身份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本拍卖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南安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04月28日08时30分起至2025年05月14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有意者自行于2025年05月08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前往厦门市集美区珩田路344号现场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联系人:黄法官,联系电话:0595-86397879)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七、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每次增价幅度为21000元八、特别提醒:1、本宗拍卖标的物目前由租户占用,腾空需要一定时间
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成交后按现状进行移交;如拍卖成交后,标的物在六个月内确实无法完成除权、腾空等工作,本院可以无条件对该拍卖标的物作不成交处理,拍卖款全额退还买受人(不计利息)
2、本宗拍卖标的物存放的机器设备不属于本次拍卖范围,不包括厂建筑物内可移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家具家电
竞买人应实地查看并了解清楚,凡报名参与竞买的,皆视为对标的物情况的知悉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根据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复函我院在处置时需披露情况如下:(1)限价限售情况:按照《厦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5021120090228CX03)第十八条约定“本项目为限价限销售对象,由政府(或者政府指定部门)制定本项目入驻企业的认定资格和销售管理办法,确定售价、销售对象
本项目入驻企业应符合本项目管理机构的资格认定,通过资格认定的企业方可购买本项目,受让人应无条件遵守”及第五条约定“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办公)”
案涉不动产的土地使用权为限制性出让类型,土地及房屋均为办公用途,项目为限价限销售对象项目
(2)竞买人资格要求:按照《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厦门北站商务营运中心园区入园资格审核部门及入驻资格的函》(集府办函(2023)41号),受让企业的入住资格为:①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0万元,内资企业实缴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等额人民币,外资企业实缴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等额人民币;②受让企业在产权过户登记时的上一年度税收(不包含分公司、子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缴纳的税收)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上年度);③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和登记地为集美区后溪镇,不在集美区后溪镇的,必须在产权过户登记之前完成变更登记;④2023年6月1日之后受让企业按调整后的入驻资格办理,2023年6月1日之前的受让企业仍按原入驻资格(厦集北商管(2016)17号)办理”
(3)配合审核要求:按照《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厦门北站商务营运中心园区入园资格审核部门及入驻资格的函》(集府办函(2023)41号)要求,竞买人须配合厦门市后溪镇人民政府厦门北站商务营运中心园区入园资格审核等有关管理工作
4、本次拍卖的不动产以厦国土房证第01195252登记为准,拍卖成交后,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厦均和2024泉031890(房)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仅作为本次执行评估的参考,不作为买受人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的依据,买受人在办理过户登记时应不动产登记部门要求需要重新测绘
拍卖人概不负责;本宗拍卖标的物仅以现状移交,买受人应按照现状接收,对拍卖标的物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是否存在违章建设或违法占地将来可能面临被拆迁、拆除、腾退而未能得到补偿等风险买受人都应自行负责
拍卖人只拍卖宗地红线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拍卖成交后,拍卖人仅以土地使用权证的红线范围内的现状移交;如本宗拍卖标的物地上建筑物超出对应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的红线范围,与其他权利人产生纠纷,买受人应自行依法解决,有意竞买者请现场实地看样;拍品是否符合建设、规划许可和安全生产标准,竞买人应向有关部门咨询了解,拍卖人概不负责
5、拍卖标的物具体情况与产权登记不一致的,以产权登记为准
拍卖标的物上若存在违章,买受人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接受相关部门的依法处理
6、竞买人请自行了解不动产所在地的限购政策,不符合购房政策参与竞买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后果自负
7、标的物能否办理户口、入户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公安机关咨询,拍卖人不作办理户口、入户的任何承诺
8、本宗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有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用水、用电、用气账户的变更
拍卖人不对过户作任何承诺9、买受人自行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拍卖标的物可能涉及的其他方面的纠纷
九、税费承担: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登记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因拍卖人在确定起拍价时已扣除卖方在本次交易环节中依法应承担的税费等,故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和实物移交过程中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有关税费等情况竞买人在参与竞拍前应自行向有关部门以及物业单位充分咨询、了解
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成交价款不包括上述税费
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对上述税费都有充分了解并同意承受十、网络司法拍卖系公开、透明的程序,成交前任何人都无法确定最终成交价格
竞买人请勿轻信任何中介、炒房客及其他个人对于房产状况、是否带租约的描述及对成交价格的保证,避免权益受损
竞买人请自行了解不动产所在地的限购政策,不符合购房政策的参与竞买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后果自负
十一、对于本次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十五日与本院联系
十二、拍卖竞价前淘宝网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05月23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安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安市支行,账号:9558851408001302960)
十三、重要提示:请注意,司法拍卖有最后缴款期,请自行确认资金情况并自行承担法律后果,逾期缴纳尾款将视为悔拍
悔拍或者视为悔拍的,已缴交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充分关注上述风险及法律后果,自行确认资金情况并自愿承担上述法律后果
拍卖人未授权或指定任何机构对本次拍卖活动提供融资贷款服务,请竞买人通过正规渠道自行向有关金融机构咨询办理
十四、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成交后,本院负责腾空并组织移交,但腾空交接需要一定时间,标的物在六个月确实无法完成除权、腾空等工作,本院可以无条件对该拍卖标的物作不成交处理,拍卖款全额退还买受人(不计利息)
拍卖过程中,若涉及执行异议且执行异议审查期间未停止执行的,拍卖成交后,如执行异议阻却执行未能继续处置拍卖标的物,则视为拍卖不成交,买受人缴纳的拍卖款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十五、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相应官方网站查询十六、竞买人是否能以该拍卖标的办理落户登记,竞买人在报名前应自行向户籍管理部门咨询,拍卖人不作办理户口、入户的任何承诺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和评估报告,一旦成功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拍卖活动的《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所有条款已充分了解并接受约束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标的物的描述摘自:厦均和2024泉0318(房)号评估报告咨询电话:0595-86397879(黄法官)
监督电话:0595-86001027联系地址:福建省南安市美林街道福溪社区府前大道5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2025年04月28日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拍卖须知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05月15日10时至2025年05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户名: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定,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每次增价幅度为21000元四、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426700元,淘宝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五、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登记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六、对拍卖标的能否完成过户手续以及具体办理时限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拍卖人不对拍卖标的过户作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对于因标的物受相关规定、现状、自身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负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记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七、竞买人应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该房产是否有拖欠水、电费及物业费,如有拖欠,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自行办理用水、用电等账户变更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瑕疵
九、竞拍前竞买人的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4267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4267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次拍卖仅支持线上交纳保证金,暂不支持线下交纳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5年05月23日10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安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安市支行,账号:9558851408001302960)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缴纳余款,视为悔拍
悔拍或者视为悔拍的,已缴交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充分关注上述风险及法律后果,自行确认资金情况并自愿承担上述法律后果
十一、本院将依法通知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地址:福建省南安市美林街道福溪社区府前大道5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法院负责办理标的物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在办理完毕后及时通知买受人,并及时向买受人交付
期间,买受人应根据法院要求,积极、主动配合后续相关过户、交付等工作
十二、买受人在收到本院送达的过户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应于十个工作日内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自行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不利后果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以及拍卖过程中,依法中止拍卖或撤销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拍卖人从未授权或指定任何机构对本次拍卖活动提供融资贷款等有偿服务,请有相关需要的竞买人通过正规渠道自行向有关机构咨询办理,与拍卖人无关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欢迎举报、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本院将依法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