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转让<\/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信息登记表<\/span><\/b><\/p><\/td><\/tr>标的名称<\/span><\/p><\/td>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漕松路<\/font>38号4幢<\/span>301<\/span>室的三年使用权<\/span><\/p><\/td><\/tr>标的所有人<\/span><\/p><\/td>金华市飞地经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span><\/p><\/td><\/tr>评估鉴定基准日<\/span><\/p><\/td>\/<\/span><\/p><\/td><\/tr>标的现状<\/span><\/p><\/td>房屋用途<\/span><\/p><\/td>办公<\/span><\/p><\/td><\/tr>土地性质<\/span><\/p><\/td>出让<\/span><\/p><\/td><\/tr>是否已腾空<\/span><\/p><\/td>已腾空<\/span><\/p><\/td><\/tr>租赁情况<\/span><\/p><\/td>无租赁<\/span><\/p><\/td><\/tr>标的物介绍<\/span><\/p><\/td>建筑总面积<\/span><\/p><\/td>226.04平方米<\/span><\/p><\/td><\/tr>装修情况<\/span><\/p><\/td>精装<\/span><\/p><\/td><\/tr>标的物拍卖信息确认<\/span><\/p><\/td>上拍时间<\/span><\/p><\/td>2025年<\/span>5<\/span>月<\/span>5<\/span>日<\/font>10点至2025年<\/font><\/span>5<\/span>月<\/span>6<\/span>日<\/font>10点<\/font><\/span><\/p><\/td><\/tr>竞价周期<\/span><\/p><\/td>24小时<\/span><\/p><\/td><\/tr>延时周期<\/span><\/p><\/td>如果在拍卖结束前<\/font>5分钟出价,拍卖结束时间会在出价时间基础上延长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拍卖结束
<\/font><\/span><\/p><\/td><\/tr>起拍价格<\/span><\/p><\/td>1357<\/span>20.<\/span>07<\/span>元<\/font>\/年<\/font><\/span><\/p><\/td><\/tr>保证金<\/span><\/p><\/td>11<\/span>310.<\/span>01<\/span>元<\/span><\/p><\/td><\/tr>加价幅度<\/span><\/p><\/td>1000元<\/span><\/p><\/td><\/tr><\/table><\/p><\/span><\/div><\/div><\/div><\/div><\/div><\/div>';受委托,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5月5日10时起至2025年5月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zc/index.htm,户名: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公开竞价下列标的租赁权,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注:2025年5月5日10时起至2025年5月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竞价标的、起拍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标的物: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漕松路38号4幢301室的三年使用权起拍价:135720.07元/年保证金:11310.01元加价幅度:1000元或整倍数注:本次竞价标的成交价为一年净租金,先付后用,租赁起始时间以签订租赁合同的时间为准,租金支付方式以买受人与委托方另行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已支付的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相关服务费及成交结果不受其影响
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列示、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我司不对标的物存在任何担保
标的按现状进行交付除竞拍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竞拍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风险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竞拍标的现状及瑕疵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租金要求及服务费本次竞价标的成交价为一年净租金,先付后用,租赁起始时间以签订租赁合同的时间为准,租金支付方式以买受人与委托方另行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已支付的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相关服务费及成交结果不受其影响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需支付三笔订单:(1)标的物尾款(收款户名:金华市飞地经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账号:1208011019200265522;开户行:工商银行金华分行营业部);(2)软件服务费;(3)综合服务费
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按成交价的2%向买受人收取竞价服务费(收款户名: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账号:19699901040027901,开户行:农行金华市分行营业部)
阿里拍卖平台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5月5日10时止(早上9点-12点,下午14点-17点,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
咨询电话:13515798055看样时间:2025年4月30日,上午9点-11点,下午3点-5点,林先生,13515798055
四、竞价方式1.本次竞价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竞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可成交
2.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系统自动延迟至5分钟
五、竞买人条件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不存在拖欠租金、水电费等历史不良记录,且无不良征信记录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不符合上述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应对给竞价人及转让方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在淘宝网及支付宝上实名注册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委托竞买双方须在网上竞价开始前共同到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
否则,竞买活动认定为注册人的个人行为竞买成功后,委托竞买双方须共同到场与有关方办理相关手续
如参与竞买人需联名竞买的,因淘宝网无法注册联名账户,联名竞买的竞买人须在网上竞价开始前共同到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
否则,竞买活动认定为注册人的个人行为竞买成功后,各联名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共同到场与有关方办理相关手续
3.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网上竞价开始前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向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提交有效证明,经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竞价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报名及保证金事项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竞价结束前(建议竞价开始前完成报名)
2.竞价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对应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
竞买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只能参加对应标的的竞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3.竞价标的竞买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监管账户,保证金自动抵扣成交款,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丹溪路1388号财富大厦24楼)签署《成交确认书》
4.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成交款项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七、特别提示(本条款为重要条款,请有意向参拍的竞买人务必仔细研读)1.标的竞价成交价为一年净租金,该标的目前无租赁
竞买人可成为其余空置楼层优先竞买人,竞买人可成为下年度本楼层优先竞买人
租赁标的面积如与竞买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出租方的出租面积为准,成交租金不作调整
2.租赁期间,与出租方有关的相关税费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生产经营、使用有关的费用等均由承租人承担
出租方承诺对所委托交易的所有标的物均归其所有,并对其有处分的权力,若因此原因问题出现的纠纷,纠纷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经营审批问题、租赁物租赁期内拆迁改造、面积误差、租金争议、腾空交付等,均由出租方负责解释与处理,纠纷处理根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合同约定进行处理,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责任
3.竞价标的按现状竞价、交付,委托人、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不承担竞价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请竞买人竞买前实地勘察竞价标的,做好尽职调查,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
4.竞价标的的租赁用途须为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许可的生产经营或办公项目,不得经营殡葬及黄、赌、毒等有污染、违法、噪音扰民等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生产的行业,不得生产经营或存放国家明令禁止的易燃、易爆等高危产品以及不符合环境要求的、指标达不到国家、省、市规定要求的行业或物品
承租人需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租赁用途的合法性,出租方概不负责5.本次竞价标的物不得转租、转借、分借或变相转租他人使用
承租人承租后如需改变使用功能应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6.其余未尽事项详见租赁合同要求,其它条款要求以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7.本次竞价为净价竞价,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和委托人不承担房产腾空、标的物使用中的相关负债、标的物管理费用等一切相关税、费
8.本次竞价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竞价标的租赁权交割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也不包括竞买人向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支付的服务费
9.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七、联系方式竞价咨询电话:13515798055联系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丹溪路1388号财富大厦24楼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4月29日受委托,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定于2025年5月5日10时起至2025年5月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zc/index.htm,户名: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公开网络竞价活动,现就有关网络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合格竞买方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买须知》
本次网络竞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网络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网络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竞价标的、起拍价、保证金标的物: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漕松路38号4幢301室的三年使用权起拍价:135720.07元/年保证金:11310.01元二、竞价方式1.本次竞价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竞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可成交
2.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系统自动延迟至5分钟
三、竞价时间:2025年5月5日10时起至2025年5月6日10时止(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淘宝网网络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
四、加价幅度:人民币1000元整的整数倍数
五、保证金支付及处理:参与本次竞价需交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1310.01元
竞价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1310.01元以上)支付竞价保证金,同时确定银行账户是否开通网上银行及银行限额能否满足一次性支付保证金
资产竞价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始价、保证金、竞价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成交款项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对竞价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账户,自动抵扣成交款
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价结束前都可报名参加竞买,但建议提前办理
)六、竞买人条件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不存在拖欠租金、水电费等历史不良记录,且无不良征信记录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在淘宝网及支付宝上实名注册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委托竞买双方须在网上竞价开始前共同到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
否则,竞买活动认定为注册人的个人行为如参与竞买人需联名竞买的,因淘宝网无法注册联名账户,联名竞买的竞买人须在网上竞价开始前共同到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
否则,竞买活动认定为注册人的个人行为竞买成功后,各联名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共同与委托人办理交接手续
七、优先购买权:本竞价标的无优先购买权人
八、交易服务费:①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按成交价的2%向买受人收取竞价服务费(收款户名: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账号:19699901040027901,开户行:农行金华市分行营业部)
②成交后,竞买人需另向淘宝支付成交价0.5%-1%的软件服务费
九、竞价记录与成交合同签署:在2025年6月6日16时前,竞买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成交款支付凭证到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签署竞价记录、结果与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并完成租赁合同签署
十、成交款项结算方式竞价成交后,竞买人所交竞买保证金转为部分成交款
保证金充抵成交款项且首先充抵交易服务费十一、竞价标的交付:竞价成功后,竞价标的交付事项按如下约定履行
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应全面深入了解竞价标的物的实际状况、所需税、费情况,慎重决定参与竞买;竞买成交后,竞买人应在付清竞价款项后自行与有关方办妥相关手续
十二、违约责任1.竞买人不及时签署竞价记录、结果与成交确认书等,或签署竞价记录、结果与成交确认书后,未支付成交价款的,无权要求退还竞价保证金,同时委托人有权收回本竞价标的物,重新委托公开竞价
竞买人签署竞价记录、结果与成交确认书后,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全部成交价款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除应继续履约外,还须就迟延履行的金额向委托人支付每日万分之三的迟延履行金;竞买人在约定时间内未付清全部成交价款的,无权要求退还竞价保证金
同时委托人有权收回本竞价标的,重新委托公开竞价;如在此期间竞价标的物发生损毁、灭失等情况,以及产生各项税费、罚金、罚款的,均由竞买人承担和负责赔偿
2.竞买人因不符合竞价标的受让条件而参加竞买、未按照规定与约定受领竞价标的的,由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损失和风险)
十三、特别提示1.标的竞价成交价为一年净租金,该标的目前无租赁
竞买人可成为其余空置房间优先竞买人,竞买人可成为下年度本房间优先竞买人
租赁标的面积如与竞买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出租方的出租面积为准,成交租金不作调整
租赁期间,若该标的所在位置遇到国家征用土地等情况导致无法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出租方可终止租赁合同,并根据承租人实际租用标的时间按比例收取租金,无息退还承租人已缴纳的剩余租金
2.租赁期间,与出租方有关的相关税费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生产经营、使用有关的费用等均由承租人承担
出租方承诺对所委托交易的所有标的物均归其所有,并对其有处分的权力,若因此原因问题出现的纠纷,纠纷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经营审批问题、租赁物租赁期内拆迁改造、面积误差、租金争议、腾空交付等,均由出租方负责解释与处理,纠纷处理根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合同约定进行处理,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责任
3.竞价标的按现状竞价、交付,委托人、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不承担竞价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请竞买人竞买前实地勘察竞价标的,做好尽职调查,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
4.标的的租赁用途须为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许可的生产经营或办公项目,不得经营殡葬及黄、赌、毒等有污染、违法、噪音扰民等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生产的行业,不得生产经营或存放国家明令禁止的易燃、易爆等高危产品以及不符合环境要求的、指标达不到国家、省、市规定要求的行业或物品
承租人需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租赁用途的合法性,出租方概不负责5.本次竞价标的物不得转租、转借、分借或变相转租他人使用
6.其余未尽事项详见租赁合同要求
7.本次竞价为净价竞价,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和委托人不承担房产腾空、标的物使用中的相关负债、标的物管理费用等一切相关税、费
8.本次竞价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竞买人在竞价标的租赁权交割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也不包括竞买人向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支付的服务费
9.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十四、竞价转让的中止与终止: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可以要求委托人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同时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有权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2.竞价申请提交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后,未实际在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履行交易程序的;3.在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4.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十五、网络竞价中断:本次竞价过程中,由淘宝网负责解决因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竞价中断等问题
当出现此情况时若给各合格竞买方造成经济损失,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对各合格竞买方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十六、为便于竞买人及时收到竞价人相关通知、文书,竞买人在竞价前应如实向本公司淘宝网资产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竞买人应及时与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确认更改
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有关通知、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责任及后果
十七、竞买人自缴纳保证金起,即表明已知悉竞买公告和本竞买须知,并自愿接受竞买公告和本竞买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束
十八、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价时的起始价、成交价均不含竞买人在竞价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按约定应承担的全部税、费
十九、本竞买须知由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