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29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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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江阴新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5.4999%股权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9039302

196.902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5-30
起始日期
2025-05-31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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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评估价:
196.9028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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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96.9028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江苏省 无锡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5-05-30
  • 结束日期:2025-05-31
  •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
  • 评估价:196.902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查封等情况导致
    建筑类别:大厦
    注册资本:14898011.4
    转让方: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刚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拍卖标的在工商登记中存在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Â<\/p>标的物调查情况表<\/span><\/b><\/b><\/span><\/p>基本情况摘自-<\/span>无锡华信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span>出具的<\/span><\/span><\/p>华信评报字[2025]第12号《<\/span>资产评估报告<\/span>》<\/span><\/span><\/p><\/td><\/tr>标的名称<\/span><\/span><\/p><\/td>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span>持有的<\/span>江阴新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5.4999<\/span>%<\/span>股权<\/span><\/span><\/p><\/td><\/tr>权证情况<\/span><\/span><\/p><\/td>案号:(2025)苏0281破16号<\/span><\/span><\/p><\/td><\/tr>标的所有人<\/span><\/span><\/p><\/td>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span><\/span><\/p><\/td><\/tr>权利限制情况<\/span><\/span><\/p><\/td>存在质押登记<\/span>,<\/span>实际<\/span>冻结质押情况以人民法院、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为准

<\/span><\/span><\/p><\/td><\/tr>标的现状<\/span><\/span><\/p><\/td>标的<\/span>股权对应<\/span>的<\/span>江阴新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span>目前<\/span>登记<\/span>的经营状态为<\/span>存续(在营、开业、在册)<\/span>

<\/span><\/span><\/p><\/td><\/tr>提供的文件<\/span><\/span><\/p><\/td>拍卖成交确认书<\/span>、<\/span>裁定书等<\/span><\/span><\/p><\/td><\/tr>标的物介绍<\/span><\/span><\/p><\/td>江阴新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span>为成立<\/span>于<\/span>20<\/span>04<\/span>年<\/span>4<\/span>月<\/span>28<\/span>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span>,<\/span>是<\/span>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span>持股<\/span>25.4999<\/span>%<\/span>的子公司<\/span>,<\/span>注册资本1489.80114万元<\/span>人民币<\/span>(<\/span>已<\/span>实缴<\/span>)<\/span>,<\/span>住所地为江阴市新桥镇工业园区(雷下村)<\/span>,<\/span>法定代表人为<\/span>钱刚<\/span>

<\/span>经营范围包括从事污水综合处理;污水处理技术、运行托管服务;污泥脱水、干化处理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span><\/span><\/p><\/td><\/tr>标的物估值<\/span><\/span><\/p><\/td>评估总价<\/span><\/span><\/p><\/td>1969028.48<\/span>元<\/span><\/span><\/p><\/td><\/tr>税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span><\/span><\/p><\/td>本次拍卖所涉及的各项税费<\/span>(<\/span>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双方交易的税金、<\/span>股权<\/span>过户的税费及其他可能存在的费用<\/span>)<\/span>按我国税收法律体系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来确认税收承担主体,如上述法律文件就同一税收法律事实存在规范冲突的,依据法律适用规则进行确认

如无规定且无其他约定的,则由买受人承担<\/span><\/span><\/p><\/td><\/tr>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应由出卖人承担的因过户等所需缴纳的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在<\/span>缴纳完毕后15<\/span><\/u>日<\/span><\/u>内<\/span><\/u>凭<\/span>卖方<\/span>税费凭证,至管理人处办理税费退还手续;其余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span>根据法律规定各自<\/span>承担

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font><\/span><\/b><\/b><\/p>2、<\/span>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按规定付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买受人应当<\/span>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之日起<\/font>15日内<\/font><\/span><\/u>至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税费

<\/span><\/p>3<\/span>、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应由出卖人承担的因过户等所需缴纳的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在<\/span>缴纳完毕后<\/span><\/u>15<\/span><\/u>日<\/span><\/u>内<\/span><\/u>凭<\/span>卖方税费凭证<\/span><\/b>,至管理人处办理税费退还手续;其余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span>根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span>

竞买人应在竞买前,自行前往税务机关咨询标的物转让等涉及的税费及其征收程序

<\/span><\/p>4<\/font><\/span>、<\/font><\/span>鉴于本次拍卖活动处置的<\/span>标的物为股权资产<\/span>,本次交易不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行为,<\/span>企业或管理人<\/span>不<\/span>为本次交易开具任何发票

<\/span><\/p><\/span>5<\/span>、<\/span>本次拍卖活动的标的物为股权资产<\/span>,<\/span>管理人将协助买受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span>股权<\/span>过户手续<\/span>,<\/span>对所持股公司名下的各项资产清查及接收由买受人自行负责<\/span>,请竞买方自行考虑上述因素并调查核实对标的物的潜在影响,管理人不做任何保证

<\/span><\/p><\/p><\/span><\/div><\/div><\/div><\/div><\/div><\/div>';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5月30日10时至2025年5月31日10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江阴市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本次拍卖为管理人根据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履行管理人职责进行的拍卖,本次拍卖咨询、交接等后续所有手续及标的物情况解释均由管理人负责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情况调查表》的相关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竞买人或买受人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扣划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债务人将协助买受人办理标的物的过户手续,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本标的物涉及的权属登记、变更等事宜,标的物过户及其他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该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公司吊销、股权解封、行业规定、政策等原因导致股权变更手续办理时间延长或者不能办理等,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

4、本次竞价公告所做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5、本次竞价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

除竞价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竞价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二、拍卖标的: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江阴新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5.4999%股权拍卖标的物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加价幅度(元)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江阴新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5.4999%股权1969028.481969028.48300000100001、本标的物定价依据:无锡华信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华信评报字[2025]第12号《资产评估报告》

2、本次拍卖活动的标的物为股权资产,对所持股公司名下的各项资产清查及接收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请竞买方自行考虑上述因素并调查核实对标的物的潜在影响,管理人不做任何保证

3、本拍卖活动管理人不组织实地看样,由竞买人自行了解调查及核实标的公司现状,未作了解或核实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对于标的物及标的物所在目标公司瑕疵及风险,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及标的公司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风险

该等瑕疵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公司自身积欠的各种税费、对外负有的债务(含对外担保)、经营亏损及风险、行政/刑事处罚、司法纠纷、股东权益无法实现等需承担的全部法律责任

4、买受人应符合标的公司章程及相应规章要求规定的股东资格,因股东主体资格等问题产生的一切风险和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委托、受托双方须于开拍的5个工作日前一同至管理人处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管理人审核确认并办理委托手续后,方能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需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承担悔拍责任

四、咨询联系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一日止(双休、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联系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19800326613(蒋)

五、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1、优先购买权人可按本公告的程序参与竞买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的5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证明送达情况,经管理人确认资格和顺位后才能作为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确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可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品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竞价方式本次竞价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流拍七、竞价延时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应由出卖人承担的因过户等所需缴纳的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在缴纳完毕后15日内凭卖方税费凭证,至管理人处办理税费退还手续;其余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根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买受人在竞买前应自行向有关税务、工商等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类别及标准

2、软件服务费的缴纳:标的物竞拍成功后,拍卖系统会生成一笔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全额缴纳,并向管理人提交服务费缴纳凭证,以确保保证金与拍卖余款一并转入管理人账户,完成拍卖款的支付

具体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请竞买人在自行参与竞拍之前详尽了解和确认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足额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2、竞价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可以冲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请在竞价成交后10日内一次性缴纳完成竞拍尾款支付买受人应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汇款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账号:1103027539201513054】,注明“款项性质:股权竞价尾款”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按限定时间支付软件服务费,导致买受人交付的保证金未在拍卖余款支付期限汇入管理人指定账户的,将按照买受人尚未支付全部拍卖款处理,管理人有权不予办理拍卖标的物的交付手续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或买受人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放弃拍卖的,管理人有权决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有权向悔拍人追索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5、本拍卖标的物办理银行贷款的情况:不可贷款

十、拍品成交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竞价成交款后10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18号科技大厦20楼管理人办公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办理交接,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后即视为与管理人完成标的物交付

2、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管理人、债务人将协助买受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因查封等情况导致无法过户的,必要时由人民法院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一、特别提醒(一)标的物以股权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本标的股权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络竞买号等信息

(四)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本公告和《拍卖须知》有关拍卖(变卖)规则;竞买特别提醒、标的物概述请查看《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管理人咨询电话:19800326613(蒋)举报监督电话:0510-86849424(谢)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5月30日10时至2025年5月31日10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江阴市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就网上竞价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定,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二、慎重参拍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竞买人应认真阅读本《竞买须知》、《竞买公告》和《标的物情况调查表》,了解全部内容,遵守告知的各项条款,对自己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慎重参与竞拍

请竞买人在竞拍前仔细审查标的物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对竞买标的现状咨询调查,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该等瑕疵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公司自身积欠的各种税费、对外负有的债务(含对外担保)、经营亏损及风险、行政/刑事处罚、司法纠纷、股东权益无法实现等需承担的全部法律责任

三、竞价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加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竞买人条件: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参与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已开设淘宝账户)进行

委托、受托双方须于开拍的5个工作日前一同至管理人处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管理人审核确认并办理委托手续后,方能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至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承担悔拍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的5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证明送达情况,经管理人确认资格和顺位后才能作为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确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可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品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竞价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竞价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竞价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价前,按破产强清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竞价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八、请在竞价成交后10日内一次性缴纳完成竞拍尾款支付

买受人应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汇款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账号:1103027539201513054】,注明“款项性质:股权竞价尾款”

九、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竞价成交款后10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18号科技大厦20楼管理人办公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办理交接

买受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或买受人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放弃拍卖的,管理人有权决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有权向悔拍人追索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十、成交后买受人悔拍1、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本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本次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本次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竞价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由管理人协助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于逾期办理过户手续期间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侵权等后果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出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法院办理解除查封、转移登记等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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