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放置于海宁旭泓城东旧货交易市场的货物一批拍卖依据及执行依据1、拍卖裁定;2、评估报告;3、执行依据:(2022)浙0481民初7435号民事判决书
标的信息材料评估报告拍品现状性质动产备注所在地海宁旭泓城东旧货交易市场内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已查封标的物介绍放置于海宁旭泓城东旧货交易市场的货物一批
本次拍卖包括货架、工作台、家用电器、厨具及餐饮用具等,详情请查看附件评估报告(交付以评估报告为准)
动产存放于海宁旭泓城东旧货交易市场内(看样请与法院提前联系,电话:0573-87005809)
标的物已查封请各竞买人务必到现场进行实地看样
';海宁市人民法院变卖放置于海宁旭泓城东旧货交易市场的货物一批的公告(变卖)海宁市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7日10时起(变卖周期60天)(延时除外)在海宁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海宁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73/06),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放置于海宁旭泓城东旧货交易市场的货物一批
本次拍卖包括货架、工作台、家用电器、厨具及餐饮用具等,详情请查看附件评估报告(交付以评估报告为准)
动产存放于海宁旭泓城东旧货交易市场内(看样请与法院提前联系,电话:0573-87005809)
标的物已查封请各竞买人务必到现场进行实地看样
评估价:37.529万元,起拍价:21.03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及其整倍数
特别提醒:为满足竞买人司法拍卖资金需求,以下银行可提供融资服务
1、海宁农商银行可提供“拍易贷”等融资服务,具体业务可咨询联系人:俞经理,联系电话:18857386109、0573-80782089
2、杭州联合银行海宁支行可提供“按揭贷款”、“消费贷款”、“经营贷款”等融资服务,具体业务可咨询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13511350726、0573-87876822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联系人:夏经理,联系电话:0573-87126600
4、宁波银行海宁支行,联系人:江经理,联系电话:13738048568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5月6日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电话:0573-87005809)
看样时间统一安排在2025年5月6日(具体时间电话通知),请各竞买人于2025年4月30日17时前提前预约,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勘验
三、禁止参加变卖的机构及人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的规定,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①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②网络服务提供者;③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④第①②③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四、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示:对于标的物的规格、品名、产地、品质、质量(重量)等由竞买人自行了解、判别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本次拍卖提供的标的物评估清单仅供参考,不作标的物移交时的依据
对于数量较多的物品,本院不作具体数量的清点如标的物移交时与标的物展示时物品存在缺损等,以标的物实际移交时为准
拍卖成交以后,买受人应自行提取标的物(提取标的物的期限为自人民法院确权裁定送达买受人之日起三日内)
买受人在自行提取标的物时所采取的拆装、运输等措施时,不得损坏建筑物(如需损坏由买受人自行修复);拆装、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安全责任及逾期提取标的物所涉及的管理或仓储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承担
七、特别提示:本次网络司法变卖事项,因本案相关当事人(下落不明或无联系方式或经联系无法联系上的)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五日则视为已经通知本次拍卖事项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对上述拍卖标的物有异议的,应于2025年4月30日10时前与本院取得联系
具有优先购买权资格的竞买人应于2025年4月30日10时前向本院提出申请,经本院审查确认后将优先购买权人的信息输入后台拍卖系统
逾期未向本院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结束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海宁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海宁支行,账号:9558851204005599374),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特别提示: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价款,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悔拍后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包括委托他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买人悔拍后保证金的处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法院咨询电话:0573-87005809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举报监督电话:0573-87017031海宁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变卖须知海宁市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7日10时起(变卖周期60天)(延时除外)在海宁市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户名:海宁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73/06)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络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24小时(遇节假日则提前至工作日)向海宁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或者通过传真形式,把委托手续传真至本院,传真:0573-87005809),本院将委托信息输入后台拍卖系统,拍卖成交后办理委托手续的,本院不予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海宁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对于标的物的规格、品名、产地、品质、质量(重量)等由竞买人自行了解、判别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4月30日17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21.03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变卖结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结束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海宁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海宁支行,账号:9558851204005599374),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如需过户的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并承担可能产生的相关保管、仓储等费用
十一、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拍卖人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中止变卖的,待中止事由消失后恢复变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变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拍卖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恢复变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73-87005809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举报监督电话:0573-87017031海宁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