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拍卖名称重庆市南岸区汇成路24号2幢6-17房屋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权证号渝(2019)南岸区不动产权第000393287号拍品所有权人被执行人拍品现状房屋用途/权利性质办公/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50年11月30日使用情况案外人使用租赁情况无钥匙无配套情况区域交通网络状况较好,生活以及公共基础设施较差,环境质量综合评价较好
权利限制情况有抵押,有查封提供文件1、《执行裁定书》2、《评估报告》拍品介绍一、拍卖标的物:重庆市南岸区汇成路24号2幢6-17房屋
该标的物所在物业名称为“金隅时代之星B座”,约建成于2018年,钢筋混凝土结构;标的物空间布局为开间,和相邻物业打通使用;所在标的物办公楼地上25层,地下4层,该标的物登记楼层为名义层第6层,安装4部电梯,所在楼层共20户,房屋建筑面积为51.36平方米,套内面积为34.65平方米(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土地信息登载为准,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详细查看附件《评估报告》该标的物目前处于案外人使用状态
特别提醒:据重庆中博拍卖有限公司向物管公司了解,该标的物截止到2026年7月共欠物业费205.4元(此金额未经司法确认,仅供参考),物业费205.4元/月,物业咨询电话:023-62915288
水、电、气及其他欠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具体欠费金额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拍卖成交后标的物所涉欠缴的物管、水、电、气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等按法律规定的义务人承担,请竞买人注意
二、限购情况:需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三、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四、特别说明:1.标的物和相邻物业打通使用,若涉及标的物内部结构恢复及确认面积分割请买受人自行寻找相关机构处理,恢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本次拍卖范围包含房屋所有权、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室内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及固定的设备实施;不包含室内动产,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请竞买人注意3.房屋户口、户籍迁入、入学等问题均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4.法院所提供的评估报告,展示的视频和照片仅作参考,标的物以现状实物为准,有意者务必请亲自实地看样,法院及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
五、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023-0618、19922819907刘(重庆中博拍卖有限公司),或关注“重庆中博拍卖”微信公众号预约
';公示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公告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6年9月17日10:00时起至2026年9月18日10:0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02,户名: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重庆市南岸区汇成路24号2幢6-17房屋
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权证号为:渝(2019)南岸区不动产权第000393287号;房屋建筑面积:51.36平方米,套内面积:34.65平方米(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土地信息登载为准,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所在标的物办公楼地上25层,地下4层,该标的物登记楼层为名义层第6层,安装4部电梯,所在楼层共20户,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用途:办公,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
该标的物所在物业名称为“金隅时代之星B座”,详细查看附件《评估报告》
该标的物目前处于案外人使用状态竞买人可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物现场情况,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成交后以现状交付
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竞买人自行了解评估价:313800元,起拍价:175728元,保证金:35145.6元,增价幅度:2000元(及其整倍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请及时与辅助拍卖机构重庆中博拍卖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400-0230618、19922819907刘,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
特别提醒:据重庆中博拍卖有限公司向物管公司了解,该标的物截止到2026年7月共欠物业费205.4元(此金额未经司法确认,仅供参考),物业费205.4元/月,物业咨询电话:023-62915288
水、电、气及其他欠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具体欠费金额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拍卖成交后标的物所涉欠缴的物管、水、电、气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等按法律规定的义务人承担,请竞买人注意
1、标的物和相邻物业打通使用,若涉及标的物内部结构恢复及确认面积分割请买受人自行寻找相关机构处理,恢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本次拍卖范围包含房屋所有权、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室内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固定的设备设施,不包含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和权益
请竞买人注意4、房屋户口、户籍迁入、入学等问题均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若标的物有违章建筑,强制拆除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买受人竞买前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物详细情况后竞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中博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中博拍卖有限公司安排
联系电话:400-023-0618、19922819907刘老师,或关注“重庆中博拍卖”微信公众号预约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购房资格才能申请参与竞拍
不具备资格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1、本次拍卖为:整体拍卖,竞价方式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
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六、特别说明:1、本次标的物有查封、有抵押,无优先购买权人
已依法通知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司法拍卖辅助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的,标的物由执行法院负责交付
若标的物内有人居住,请给予法院必要的交付时间3、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5、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土地使用权类型由划拨转为出让性质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费用
拍卖成交买受人在规定期间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过户)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拍卖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负担相应税费,出卖方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之后买受人可持税务机关出据的税收票据向本院申请领取应由卖方负担的税费[买受人应当自收到过户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出申请,提交领条、税收票据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领条中需载明收款人开户银行名称、账号,逾期请自行向原产权人(被执行人)追索]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6、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存在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需要缴纳的费用以及所欠的税费、滞纳金及物管、大修基金、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按法律规定的义务人承担
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标的物可能拖欠的物管、水、电、气费用等按法律规定的义务人承担
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按法律规定的义务人承担;其他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按法律规定的义务人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8、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9、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经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确认
10、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11、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12、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
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工商银行重庆南坪支行;账号:9558853100016575601)
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13、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14、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对于本公告写明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重庆中博拍卖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各位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切勿相信其他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重庆中博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0230618、19922819907刘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65589125陈法官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5589277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8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查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附:1、评估报告2、执行依据法律文书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2026年9月1日竞买须知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9月17日10:00时起至2026年9月18日10:00时(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标的物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02,户名: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购房资格才能申请参与竞拍
不具备资格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需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在拍卖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手续
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经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确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
六、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
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中博拍卖有限公司安排(联系电话:400-023-0618、19922819907刘老师或关注“重庆中博拍卖”微信公众号预约
)七、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
八、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情况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十、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十一、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
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工商银行重庆南坪支行;账号:9558853100016575601)
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十二、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买受人在竞买须知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
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四、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与法院联系,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标的物可能拖欠的物管、水、电、气费用等按法律规定的义务人承担
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按法律规定的义务人承担;其他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按法律规定的义务人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七、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
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十八、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土地使用权类型由划拨转为出让性质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费用十九、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存在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需要缴纳的费用以及所欠的税费、滞纳金及物管、大修基金、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按法律规定的义务人承担
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十、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二十一、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二十二、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二十三、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二十四、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二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六、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二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对于本公告写明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重庆中博拍卖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各位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切勿相信其它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重庆中博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0230618、19922819907刘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65589125陈法官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5589277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8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查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附:1、评估报告2、执行依据法律文书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