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交易公告交易须知标的附件交易记录标的名称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陵路1127号西兴粮库1-12幢房屋10年租赁权标的编号HJS2026ZL1429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6-08-20信息披露结束日期2026-09-02出租底价1381000元/年房屋所在地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否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承租权不涉及联系人宣小姐、王先生联系电话0571-85085367、0571-85085582联系地址杭州市钱江新城香樟街2号泛海国际A座27楼出租房屋基本情况出租房屋基本情况房屋名称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陵路1127号西兴粮库1-12幢房屋坐落位置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陵路1127号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浙(2025)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565776号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3783.37房屋用途文化设施用地/非住宅不动产分类其他用房其它权力情况无使用现状空置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不涉及其他披露事项1、本次租赁房屋位于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陵路1127号1-12幢,已取得编号为:浙(2025)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565776号的不动产权证,证载权利人为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证载用途为文化设施用地/非住宅,权利性质为划拨/自建房,证载房屋建筑面积3783.37㎡
不动产权证附记记载:本宗地批准用途为文化用地兼容城市轨道交通用地兼容社会停车场用地
本次租赁面积3783.37平方米,系不动产权证证载房屋建筑面积,若租赁房屋实际面积与上述明示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为准,但租金成交价、履约保证金、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2、租赁房屋2025年5月房屋安全鉴定等级为Bsu级,现状为毛坯空置,无装修、燃气、空调、排风,现场西北处设有一处厕所,已废弃使用;场内主通道开挖后仅简易覆土处理,建筑屋面多处破损、存在渗漏问题
3、租赁房屋的质量、具体位置、房屋结构等以现场实际为准,租赁房屋在移交时,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好
4、目前显示竞价开始时间为非正式竞价时间,具体以《承租资格确认通知书》通知时间为准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出租条件出租底价1381000元/年出租面积(㎡)3783.37租赁期10年起租日以实际交付为准免租期12个月,装修期自租赁房屋交付日起计算,至满十二个月之日止,装修期计入租赁期限,装修期仅供承租方用作投入正式运营的前期准备之目的使用;装修期内,出租方仅免除租赁房屋的租金,因承租方装修、运营或其他事宜所产生的物业管理费、垃圾清运费、水电燃气费等公用事业费或其他费用(如招商运营费用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租金支付要求一季一付先付后用租金调整方式租赁期限内,自起租日每三年(36个月)为一个递增周期,每期租金在上一期基础上递增6%,直至租赁期限届满
履约保证金支付要求首年6个月租金水电气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出租用途要求1、整体设计体现粮库原有风貌,合理布局公共文化配套、多功能文化空间、商业配套等空间,与周边环境相协调融合;2、引进公共文化配套内容,如街区小广场、中高端文化剧场等,可定期组织文化市集、社区文化活动、动漫游戏及影视IP发布、垂直领域行业论坛等活动;3、设置可用于各类文化展览、动画展厅体验、话剧、脱口秀与沙龙活动的多功能文化空间,面积不少于200㎡;4、引进文化主题类商业配套,如与动漫游戏、影视、设计、音乐等行业元素具有丰富关联度的零售、轻餐饮、书店、儿童游戏等适合社区共享的商业配套
5、意向承租方(含意向承租方全资子公司、次承租人)不得招商引进或自营负面业态清单内的业态
负面业态清单内容如下表:序号负面业态内容备注1不得经营涉黄、涉毒、涉赌、非法金融、无证医美、传销、迷信封建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项目2不得用于经营存有消防安全隐患的经营项目3不得开设铝合金门窗加工店、五金修配加工、石材打磨、喷漆喷绘、机械维修等粉尘、噪音、异味的加工制造类业态4不得经营殡葬项目5不得用于从事产生环境污染或扰民项目6严禁生产、分装、仓储、销售烟花爆竹、危化品、酒精化工原料、高压气瓶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7不得用于储存仓库8不得引入重餐饮、烧烤及其他易产生大量油烟、异味、噪音、油污扰民的经营业态9其他与项目定位、合同管理明显不相符的业态是否允许装修改造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1、本项目经依法展示后举行,标的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所涉及披露内容,有责任自行了解标的的状况,认真进行现场踏勘
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2、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1)同意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承租申请材料原件到杭交所完成现场确认并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管理约定承诺书》、《安全生产(消防)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在《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管理约定承诺书》、《安全生产(消防)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等交易资金(以到账时间为准),租金由承租方根据出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直接向出租方支付
承租方在《成交通知书》、《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管理约定承诺书》、《安全生产(消防)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等文件签署当日,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若有)待出租方通知杭交所已全额收到履约保证金后原路径返还承租方
(2)不动产权证证载用途为文化设施用地/非住宅,权利性质为划拨/自建房,附记记载:本宗地批准用途为文化用地兼容城市轨道交通用地兼容社会停车场用地
出租方对于租赁业态的要求仅系按照整体经营目标设定,不构成出租方对于满足该业态的任何实质或预期承诺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租赁房屋进行全面了解,并对其经营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
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经营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3)承租方在租赁房屋内进行经营活动前,如尚无经营许可证照的或未进行注册的,则应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经营所必要的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等(如法律、法规要求)出租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作为出租方的必要的协助,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方应按照该等执照、批准证等证书或许可证的规定进行经营活动若由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和租赁房屋现状原因导致承租方不能通过相关登记、审批等手续的,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改变租赁房屋的使用用途
承租方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项目;在开展经营业务前,承租方应自行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经营所需必要的执照、批准或许可等,并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5)已知悉: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可将租赁房屋转租予第三方使用,但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房屋部分或整体转租予第三方用于转租等经营用途
(6)已知悉:正式启动项目改造前,出租方有权组织政府主管部门开展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审查工作
承租方须严格按照审查意见无条件配合完成方案修改、优化及调整相关工作,承担全部相关费用,直至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审查合格通过;若因承租方原因导致方案无法通过审查,相应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承租方经营需根据建筑情况和经营业态设置室内消防和室外消防设施,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要求报审报批,取得消防备案,并自行承担消防安全责任
(8)若涉及对建筑进行改造,无论是否改变建筑原有结构,承租方需聘请具有符合相应资质的第三方专业单位进行勘探设计,确保结构的安全性,改造后需聘请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备案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之一对所有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确保符合B级及以上
房屋安全鉴定报告须提交出租方留存备案(9)若承租方在建筑内部搭设货品存放平台的,该平台仅用于堆放货品,严禁设置上人通行、作业的隔层、复式夹层,严禁擅自改动房屋主体、屋面、梁柱结构,否则视为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偿全部修复及鉴定损失
(10)本次招租确定的成交承租方,须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共同至公证机构办理租赁合同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赋强公证)
(11)租赁期内,若案涉房屋遇政府征收、拆迁、规划收回等情形,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仅无息退还承租方剩余未使用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如拆迁实施单位针对本项目发放补偿款项,补偿款按届时法律法规及拆迁政策规定进行分配
(12)本次招租标的现状仅靠近江陵路设置一处独立出入口
若承租方后续因自身运营、消防改造等需求,申请增设、改造项目出入口,相关方案报批、工程施工、资金投入、交通协调及后期运维等全部工作与费用均由承租方全权承担;出租方不参与相关事宜,亦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成本、责任及法律风险
(13)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详见《房屋租赁合同》及附件等交易合同
3、标的交接:(1)本次租赁房屋的交付由出租方负责与承租方进行,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管理约定承诺书》、《安全生产(消防)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且按约付清履约保证金和交易服务费后,方可要求出租方交付租赁房屋,具体由出租方按信息披露要求和《房屋租赁合同》及附件约定向承租方交付租赁房屋
(2)经出租方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承租方未与出租方办理租赁房屋交付手续的,视为承租方拒绝接收租赁房屋,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3)本次招租标的按房屋现状毛坯交付,房屋无装修、无燃气、无空调、无排风、无排污设施等,交付时不保证房屋墙体、屋面、地面、装饰物等的完好
租赁房屋交付后,承租方负责租赁房屋及公共区域所有修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主体结构、房屋外立面、屋顶及屋面防水、门窗、消防设施、电梯、电线电缆、配电设施、变电设施、给排水设施、管道等)
4、采取“评审+竞价”的方式进行,本次公开招租按以下方式确定是否成交:意向承租方的承租资格经杭交所审核,须经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提供的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复核:由杭交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起2个自然日内将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反馈至出租方,由出租方在5个自然日内完成意向承租方的资格复核,并将资格确认结果书面反馈杭交所并确定出租方对意向方《运营方案》确认或评审时间
杭交所向获得资格确认的意向承租方出具《承租资格条件(确认/不确认)通知书》,获得杭交所出具的《承租资格条件确认通知书》的意向承租方所提供的《运营方案》由出租方组建的评审小组按《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陵路1127号西兴粮库1-12幢非住宅房地产整体运营租赁方案》规定进行确认或评审
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运营方案》不予确认:1.《运营方案》中拟引进业态不符合意向招租业态及相关要求或被列入负面清单的;2.《运营方案》中出现利用建筑内部空间私自搭设上人平台的,平台仅用于存放货品、设备的除外
《运营方案》经出租方组建的评审小组确认/评审后,杭交所向获得承租资格的意向承租方出具《承租资格确认通知书》,获得杭交所出具的《承租资格确认通知书》的意向承租方为合格意向承租方(或竞租人),按《承租资格确认通知书》通知的时间参与本次公开招租的在线报价
具体如下:(一)信息披露期满,无人报名受让或承租资格经审核并经出租方复核确认符合资格条件要求且《运营方案》经出租方组建的评审小组确认的意向承租方人数为0的,则本次交易不成交
(二)信息披露期满,仅有5位(含)以下的意向承租方报名的,承租资格经杭交所审核并经出租方复核确认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由出租方组建的评审小组对其《运营方案》进行确认,《运营方案》经出租方组建的评审小组确认的意向承租人成为合格意向承租方,在不变更信息公告内容的前提下,合格意向承租方直接入围,确定为竞租人进入竞价阶段,各竞租人按杭州产权交易所的相关竞价实施办法在杭州产权交易所进行在线报价,竞价出价最高者为承租方,其出价为本次交易的成交价
(三)信息披露期满,产生5位(不含)以上意向承租方报名的:1、承租资格经审核并经出租方复核确认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意向承租人数量在5位(含)以下的,由出租方组建的评审小组对其《运营方案》进行确认,《运营方案》经出租方组建的评审小组确认的意向承租人成为合格意向承租方,在不变更信息公告内容的前提下,合格意向承租方直接入围,并确定为竞租人进入竞价阶段,各竞租人按杭州产权交易所的相关竞价实施办法在杭州产权交易所进行在线报价,竞价出价最高者为承租方,其出价为本次交易的成交价
2、承租资格经审核并经出租方复核确认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意向承租方超过5位的,在不变更信息公告内容的前提下,采取“评审+竞价”的方式进行
由出租方组建评审小组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递交的《运营方案》进行评审并打分后,核定评审得分前5名的意向承租方为竞租人进入竞价阶段
该5位竞租人按杭州产权交易所的相关竞价实施办法在杭州产权交易所进行在线报价,竞价出价最高者为承租方,其出价为本次交易的成交价
5、《运营方案》由杭交所在评审时现场交由评审小组,评审小组依据评分标准(详见附件)对方案进行评分,材料提交及方案评审具体内容如下:(1)意向方须递交《运营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1.1公司介绍、运营案例介绍、运营团队介绍;1.2项目调研、项目定位、业态定位;1.3业态规划及资源引入;1.4人员组织架构及管理经验;1.5项目改造提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改造意向、施工工艺说明、改造投入资金、效果图、施工周期等;1.6活动计划,需定期组织各类文化类惠民活动与产业交流活动,包括动漫、文化、游戏、影视IP等内容发布展示、社区文化活动、垂直领域行业论坛等,全年不少于12场;1.7财务测算;1.8在装修改造期间和运营期间投诉处理方案及预防措施;1.9视频介绍:视频介绍主要为后续运营方案介绍,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定位和构想、效果图动画、运营方案等,限时3-8分钟
(2)意向方须在公开招租信息披露截止前向杭交所线下递交《运营方案》,《运营方案》应包含前述内容并符合出租方出具的《运营方案评分标准》(详见附件)的要求,壹式捌份(壹份正本、柒份副本),视频介绍的U盘;须包封:密封递交
密封包装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意向承租方名称,密封包装上须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3)经评审确定入围的意向承租方成为竞租人,在杭交所通知的规定时间内通过在线报价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杭交所在项目成交后出具《成交通知书》
6、本次项目成交的,承租方须支付首年半个月租金计的交易服务费
承租方资格条件1)意向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成立时间不少于2年,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的企业法人
【执行标准:意向方提交其有效营业执照且证载成立时间至本次公开招租信息披露截止日满2年;实缴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意向方须提供审计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其余资料均不予认可】2)意向方(含分公司或全资子公司)须具备近3年经营过至少1个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文化设施或商业场所运营业绩
【执行标准:(1)意向方提供至少1个其(含分公司或全资子公司)运营业绩证明:①该运营业绩项目为租赁的,提供相应租赁合同,合同载明的承租方须为意向方(含分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租赁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合同载明的全部或部分的租赁期或运营期应在近3年期间(至本次公开招租信息披露截止日前的近3年)
②该运营业绩项目为自持的,提供产权证明文件,证载权利人为意向方(含分公司或全资子公司),证载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
③如意向方(含分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在运营业绩项目已对外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要求提供不少于2份已签订的租赁合同,提供该租赁合同期内任意2个房租支付周期的房租收入证明(银行出具的流水单或者企业网银系统账单或者网上银行电子回单等),同时提供该房租收入意向方已开具的租金发票
④如意向方(含分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为委托合作运营或自营的,要求提供任意2期(委托合作运营的应在协议期内)运营收入证明(银行出具的流水单或者企业网银系统账单或者网上银行电子回单等),同时提供对应发票
其中①、②满足任意一项,且③、④满足任意一项
(2)意向方提供的业绩证明为其分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意向方还需提供出资关系证明材料:为意向方的分公司,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为意向方的全资子公司的,提供子公司章程或出资关系证明材料(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章程为准),意向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子公司100%股权
(3)意向方提供的运营业绩项目为文化设施或商业场所,须提交对应项目的租赁合同或委托合作运营协议等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中应明确载明业态包含文化设施或商业场所
若提交的合同、协议无法予以佐证的,意向方应当另行提供该文化设施或商业场所的经营说明及配套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现场照片等
】3)意向方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意向方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相关记录(即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案件信息记录);意向方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的非失信被执行人
【执行标准:意向方提交报名期间“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5)正式报名前签订《现场确认承诺书》,样本详见附件
踏勘安排展示时间信息披露期间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联系人祝先生联系电话0571-85060019交易保证金设定交纳交易保证金是交纳金额400000元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处置方式1、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各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管理约定承诺书》、《安全生产(消防)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的;(4)意向承租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5)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2、《房屋租赁合同》签署当日,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若有)由出租方通知杭交所已全额收到履约保证金后原路径返还承租方;其他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期披露之日起10个工作日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竞价方式竞价方式评审+竞价(在线报价)交易须知一、本《交易须知》(以下称“《须知》”)依据杭州产权交易所(以下称“杭交所”)交易规则制定
二、意向承租方参加本次报价活动,应当知悉并遵守杭交所《房屋出租交易规则》、《在线报价实施办法》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的规定,认真阅读本《须知》并接受其全部内容
三、杭交所网站(www.hzaee.com)及旗下产金所网站(www.chanjs.com)展示的标的名称、图片、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根据转让方提供的信息进行发布,属于一般性介绍,仅为参考性说明,不保证标的的品质和真伪,不构成对标的的状态、品质和瑕疵等的担保
意向承租方应当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交易风险四、本项目报价活动按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对标的认真进行现场踏勘
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认可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及瑕疵,且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五、报名程序:(一)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6时前,进入意向标的详情页面,点击“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按钮,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符合承租资格条件的申请材料(复印件需签字盖章),完成报名登记: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其有效营业执照且证载成立时间至本次公开招租信息披露截止日满2年,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2、内部决策及批准文件:企业法人提供章程或协议等和内部决策文件,如需上级批复的,需提交上级批复文件
3、承诺函
(原件)4、意向承租方提供审计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且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载明的实缴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其余资料均不予认可
5、意向承租方(含分公司或全资子公司)须提供具备近3年经营过至少1个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文化设施或商业场所运营业绩证明文件
具体如下:(1)意向方提供至少1个其(含分公司或全资子公司)运营业绩证明:①该运营业绩项目为租赁的,提供相应租赁合同,合同载明的承租方须为意向方(含分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租赁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合同载明的全部或部分的租赁期或运营期应在近3年期间(至本次公开招租信息披露截止日前的近3年)
②该运营业绩项目为自持的,提供产权证明文件,证载权利人为意向方(含分公司或全资子公司),证载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
③如意向方(含分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在运营业绩项目已对外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要求提供不少于2份已签订的租赁合同,提供该租赁合同期内任意2个房租支付周期的房租收入证明(银行出具的流水单或者企业网银系统账单或者网上银行电子回单等),同时提供该房租收入意向方已开具的租金发票
④如意向方(含分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为委托合作运营或自营的,要求提供任意2期(委托合作运营的应在协议期内)运营收入证明(银行出具的流水单或者企业网银系统账单或者网上银行电子回单等),同时提供对应发票
其中①、②满足任意一项,且③、④满足任意一项(2)意向方提供的业绩证明为其分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意向方还需提供出资关系证明材料:为意向方的分公司,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为意向方的全资子公司的,提供子公司章程或出资关系证明材料(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章程为准),意向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子公司100%股权
(3)意向方提供的运营业绩项目为文化设施或商业场所,须提交对应项目的租赁合同或委托合作运营协议等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中应明确载明业态包含文化设施或商业场所
若提交的合同、协议无法予以佐证的,意向方应当另行提供该文化设施或商业场所的经营说明及配套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现场照片等
6、意向方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相关记录(即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案件信息记录),且意向方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的非失信被执行人
具体如下:意向方提交报名期间“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记录
7、《现场确认承诺书》
(原件)8、《运营方案》
9、意向承租方应将上述第1-7项所需资料和第8项所需资料分别递交,具体如下:(1)意向承租方递交的上述第1-8项及其他承租申请所需资料中存在复印件的,需要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签署页需要意向承租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方代理人签署;(2)意向承租方递交的上述第8项相应的《运营方案》须符合出租方本次招租公告及附件《运营方案评分标准》要求;壹式捌份(壹份正本、柒份副本),视频介绍的U盘;须包封:密封递交;密封包装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意向承租方名称,密封包装上须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意向承租方的上述资料递交且交易保证金交纳后,不允许单方面撤回,否则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但在信息披露截止时间前递交的修改补充文件有效
(二)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6时前交纳400000元交易保证金,以款到杭交所指定账户(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