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10 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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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名下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长和路18号11栋1单元4楼15号的房产 <即将开拍>

房源编号:11883723

48.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24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58.8134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48.8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四川省 成都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6-09-24
  • 结束日期:2026-09-25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长和路18号
  • 评估价:58.813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龄无装修情况简装房
    空置情况:无人
    户口: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
    钥匙:况无钥匙无权利限制
    查封情况:查封被金牛区人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6年9月17日
    户型:一室一厅一卫
    房屋结构:砖混结构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交易状态:撤回
    单元名:1单元
    居室数:一室
    厅室数:一厅
    卫生间数:一卫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拍卖原因:融资
    开发商: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
    楼栋总数:1栋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金牛区长和路18号11栋1单元4楼15号的房产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无房屋产权证川(2021)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255556号土地产权证无标的所有人邹顺江评估鉴定基准日2026年7月8日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砖混结构土地性质出让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是否已腾空否租赁情况无出租过户情况是经营情况无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金牛区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本案申请人)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起拍价:488000元,保证金6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或其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关于移送拍卖财产的情况说明:1、法院无该房屋相关权利证书以及合同备案等相关原件以及复印件,该土地规划用途、土地性质以及是否缴纳出让金等情况请咨询相关部门、具体办证情况请咨询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咨询了解

2、拍卖房屋办理相关产权变更登记属于行政权利,解释权归相关权利部门,法院只出具相关的法律文书

房产依现状拍卖(不包括房屋内可移动的物品),竞买人自行负担拍卖房屋的瑕疵,法院不负责拍卖资产的瑕疵问题

4、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一)至第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6年9月17日10时起至2026年9月17日18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通过案件标的咨询电话与本院联系,本院不安排该标的物实地看样,购买者也可自行对标的物现场查看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确认: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以及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有购买意向者请自行前往相关管理部门了解过户等相关事宜)

基于本次交易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及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转移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应在法院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凭相关税费凭证至本院办理退还手续,由本院先行从拍卖款中予以扣除

买受人逾期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的,本院不再负责在拍卖款中扣除退还,由买受人另行依法追偿

有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物业等欠费情况,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9月1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司法技术咨询电话:周法官0835-8858890监督电话:0835-8867706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联系地址:四川省石棉县电力路27号拍卖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石棉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九月七日拍卖须知四川省石棉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9月24日10时至2026年9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35/08,户名:石棉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长和路18号11栋1单元4楼15号房产,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的建筑面积为60.71平方米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

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石棉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9月1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九、竞买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十一、拍卖成交,买受人在付清拍卖全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成交确认书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有购买意向者请自行前往相关管理部门了解过户等相关事宜),基于本次交易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及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转移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应在法院的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凭相关税费凭证至本院办理退还手续,由本院先行从拍卖款中予以扣除,买受人逾期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的,本院不再负责在拍卖款中扣除退还,由买受人另行依法追偿

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气、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违约未支付价款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的部分,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我院强制执行)、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司法技术咨询电话:0835-8866279监督电话:0835-8867706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联系地址:四川省石棉县电力路27号拍卖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石棉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九月七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长和路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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