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变卖须知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09月28日10时至2026年11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网址:http://sifa.jd.com/1648,户名: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变卖公告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起拍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
四、本次竞卖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买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每次增价幅度为120000元五、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登记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因拍卖人在确定起拍价时已扣除卖方在本次交易环节中依法应承担的税费等,故办理产权转移登记过程中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有关税费等情况竞买人在参与竞拍前应自行向有关部门以及物业单位充分咨询、了解
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成交价款不包括上述税费
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对上述税费都有充分了解并同意承受六、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竞买成功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安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安市支行,账号:9558851408001927758),竞买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如果买受人变卖竞买成功后反悔不买,缴纳的变卖预缴款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八、对变卖标的物能否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以及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时间等,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若变卖标的物因存在瑕疵或受相关规定及实物现状等影响而未能或延迟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及二次过户造成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费用增加的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负,变卖人不作产权转移登记的任何承诺
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九、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变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一、变卖成交后,变卖标的物在六个月内移交给竞买人,竞买人应自行负责清理现场,如标的物在六个月内确实无法完成除权、移交等工作,本院可以无条件对该拍卖标的物作不成交处理,拍卖款全额退还买受人(不计利息)
拍卖过程中,若涉及执行异议且执行异议审查期间未停止执行的,拍卖成交后,如执行异议阻却执行未能继续处置拍卖标的物,则视为拍卖不成交,买受人缴纳的拍卖款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参加竞变,不得操纵、垄断竞变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销变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95-86001027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95-86386422(陈法官)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2026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