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13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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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翠柳大街9号院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 <正在拍卖>

房源编号:11886602

33000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8-25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项目地址:
评估价:
33000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33000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北京市 房山区
  • 用途:土地
  • 起始日期:2026-08-25
  • 结束日期:2026-09-21
  •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九号院
  • 评估价:33000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空置情况:闲置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101房
    小区:地相关政府
    开发商:转让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资产情况房屋建筑物坐落位置房山区翠柳大街9号院1号楼1至3层101房产证号京央(2026)市不动产权第0002488号目前用途工业用地/印务楼附属设施建筑面积(平方米)28544.69使用年限50已用年限坐落位置房山区翠柳大街9号院8号楼-1至1层101房产证号京央(2026)市不动产权第0002493号目前用途工业用地/地下机房附属设施建筑面积(平方米)775.36使用年限50已用年限坐落位置房山区翠柳大街9号院2号楼1层101房产证号京央(2026)市不动产权第0002494号目前用途工业用地/锅炉房及配电室附属设施建筑面积(平方米)722.26使用年限50已用年限坐落位置房山区翠柳大街9号院3号楼1至2层101房产证号京央(2026)市不动产权第0002492号目前用途工业用地/生活后勤服务楼附属设施建筑面积(平方米)641.34使用年限50已用年限土地坐落位置房山区翠柳大街9号院土地证号京央(2026)市不动产权第0002488号、京央(2026)市不动产权第0002493号、京央(2026)市不动产权第0002494号、京央(2026)市不动产权第0002492号土地面积(平方米)58502.66用途工业用地类型出让使用年限50已用年限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转让方名称北京印钞有限公司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批准文号银印财[2024]17号批准单位名称中国印钞造币集团有限公司价款支付方式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支付要求本项目交易价款原则上应当自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首期付款金额(含交易保证金)应不低于总价款的30%,并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超过1年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9900万元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其他意向受让方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房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须符合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政府部门或机构对受让方设置的资格条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政策和购买条件导致不能过户或变更等理由退还标的房产

如因不符合标的房产所在地的买卖政策或法律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经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政府部门或机构批准同意后《资产交易合同》生效,自《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以外的剩余转让价款或首付款(含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5.意向受让方需电签附件《承诺函》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踏勘安排1、踏勘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10-63507099;2、踏勘时间:挂牌公告期间(8:30-12:00,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3、踏勘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翠柳大街9号院;注意事项:现场踏勘由转让方统一组织,意向受让方查看标的资产须提前电话预约

意向受让方在踏勘时须严格遵守转让方有关标的资产现场踏勘的相关规要求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1.本项目标的资产中的不动产位于北京市房山区翠柳大街9号院,不动产所在共有宗地面积为58502.66平方米,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

2.本项目须进行现场踏勘,踏勘需提前预约并由转让方统一安排进行,其他时间不予接待

详见《现场踏勘管理办法》踏勘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10-63507099

踏勘完成后双方须盖章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意向受让方在提交意向受让申请的同时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至北京产权交易所

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其对转让标的受让事项是否符合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政策、房屋权属变更机构的相关规定,是否符合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标的资产均以现状转让,标的资产中房屋建筑物目前处于闲置状态,不存在租赁情形

5.本项目转让底价为不含税价

6.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北交所备查文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9900.000000交纳截止时间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方式电汇;网上银行支付保证事项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先用于补偿北交所应收取的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本转让项目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受让方未能在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⑤受让方没有按合同约定时限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处置方式(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2)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其他意向受让方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其他附件附件:现场踏勘管理办法--翠柳大街9号院.pdf意向受让申请电签文件附件承诺函--房山翠柳大街9号院.pdf信息披露期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权利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可以协议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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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九号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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