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资产情况房屋建筑物坐落位置天台山路6号1108号、1110号房产证号冀(2024)秦开不动产权第0001258号目前用途商服用地/办公附属设施建筑面积(平方米)117.97使用年限已用年限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转让方名称北京戎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批准文号通资产办纪字〔2026〕13A1号批准单位名称通用技术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交纳13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2、信息披露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其他意向方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3、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
意向受让方如发生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资产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的有关约定扣除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交易价款,并将标的资产重新进行信息披露
4、意向受让方在向北京产权交易所递交意向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承诺:(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方同意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受让,同意房屋修缮的相关责任、费用由本方自行承担
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本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状况及相关约定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资产,或因未了解清楚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政策而无法完成标的资产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本方已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或等额的交易价款,并可单方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收回标的资产重新进行信息披露,由本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3)本方同意标的资产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法律及标的资产所在地关于房产交易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没有明确规定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4)本方同意成功受让后,转让标的涉及的物业、供暖、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日期(以证载日期为准)之前(不含当日)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日期(以证载日期为准)之后(含当日)产生的费用由本方承担
(5)本方同意交易过程中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交易各方不相互追究其他方任何责任
(6)本方同意按照成交金额的1%支付交易服务费
(7)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踏勘安排标的信息披露期间为尽职调查时间,意向受让方如需到实地查看标的现状,转让方将给予必要的配合
转让方在标的信息披露期间内分批次安排现场勘查,由转让方统一组织且需提前电话预约
预约联系人:杨璐,联系方式:15801622577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1、本项目标的房产不涉及抵押、诉讼情况
转让房产现状出租,租期为2026年4月1日至2029年3月31日,租户已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2、本项目转让底价为含税价;3、本项目为现状交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4、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房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须符合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所在地相关政策和购房条件导致不能过户等理由退还标的房产
如因不符合标的所在地的房屋买卖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意向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5、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13.000000交纳截止时间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方式电汇;网上银行支付保证事项如因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5)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付清交易价款的
处置方式(1)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等额部分;(2)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还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其他意向方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其他附件意向受让申请电签文件附件承诺函(秦皇岛市秦开区天台山路6号1108号、1110号房产).pdf信息披露期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权利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可以协议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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