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13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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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38号附6号、附8号房产出租项目(二次挂牌) <结束>

房源编号:11888094

未知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6-17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未知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未知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重庆市 江北区
  • 用途:租赁权
  • 起始日期:2026-06-17
  • 结束日期:2026-07-02
  •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建新北路38号附6号
  • 评估价:未知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e交易
  • 教育学校:一拍
  • 环境配套:即将开拍
  • 标签:
    装修程度:行了装修拆解,已不
    空置情况:闲置
    建筑类别:大厦
    交易状态:撤回
    商圈区域:街等成熟商圈,配套完
    竞价周期:间延时竞价周期(秒)180
    支付方式:现金
    品牌:红旗
    交通:6号线
    娱乐健身:商圈
    开发商:出售
    装修配置:设备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38号附6号、附8号房产出租项目项目编号详见标的列表挂牌起始日期详见标的列表挂牌截止日期详见标的列表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不延期标的概况标的坐落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38号附6号、附8号基本属性标的类型其他所在层数详见标的列表租赁面积约(㎡)详见标的列表租赁期限不超过5年(含)租金支付方式按半年支付租金递增方式无免租期3个月承租押金按实际成交年租金的一个月收取房屋现状标的状态闲置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否配套、环境、交通、亮点标的位于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红旗河沟双核心地段,紧邻两江假日酒店,商业氛围浓厚

周边坐拥观音桥步行街、北城天街等成熟商圈,配套完善临近轨道3、6号线红旗河沟站,多条公交与主干道交汇,交通便捷,区位优势突出

其他情况闲置多年,意向人需提前现场勘察房屋破损情况(如房屋破损情况,水电情况,实际使用面积,机器设备等)

租金底价(元)详见标的列表出租方情况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租方承诺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其他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特别告知1、本次出租标的面积合计为2805.75平方米,分为三部分,分别为921.78平方米、803.97平方米、1080平方米,承租面积可自由组合,但不得影响主体结构安全

公告披露面积仅供参考,实际出租面积以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

项目成交后,不因实际勘验面积变化等调整租赁价格2、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标的勘验:公告期内提前预约李经理15049327777

4、本次出租标的产权属于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标的权属清晰,标的不动产权证号为:渝(2021)江北区不动产权第001368945号、渝(2021)江北区不动产权第001368955号,以上共用面积不在本次租赁范围内

5、本次出租标的闲置多年,意向人需提前现场勘察房屋破损情况(如房屋破损情况,水电情况,实际使用面积,机器设备等),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人不得以不了解、不知晓房屋破损情况作为解除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人承担维修改造费用的理由

6、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7、如上内容均来自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8、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9、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

【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条件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交易价款支付方式按年、一次性支付,首年租金通过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交纳,剩余年份租金交易双方自行结算

承租方资格条件无标的交割交易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期限移交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1、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交易双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2个月内签订《租赁合同》,最终承租方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当日,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半年租金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

中心在收到《租赁合同》、除保证金外的剩余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保证金转为租金的等额部分,转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首期半年租金支付通过中心结算,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押金)交易双方自行结算

承租押金为年租金成交价的1个月租金2、租期及保证金

租赁期限不超过5年(含),租金按半年支付,如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或逾期未能补足押金的,每逾期一日,承租人应向出租方支付未付租金/应补足押金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期自该租金/押金应付之日起开始计算,直至承租人付清该租金/押金之日止

3、免租期

本次出租的空置房产在出租方持有期间均租赁给第三方使用,解除租约后承租人进行了装修拆解,已不具备直接使用条件,为充分满足各类承租需求,本次按承租面积设定免租期,其中承租面积在1100平方米以下的,免租期为3个月,承租面积在1100-2100平方米的,免租期为5个月,承租面积在2100平方米以上的,免租期为6个月,免租期平均分摊至前两年租期内

4、付款方式

确定最终承租人后,2个月内完成租赁合同签署,并于合同签署日支付首笔租金,租金按半年支付,承租人逾期支付的,出租方无条件解除租赁合同,并按年租金每日万分之五计收违约金

5、物业交付

按资产现状交付,合同签订当日签署资产交接清单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承租房产发生的改造费、装修费、物业费、水电费、暖气费、维修费、燃气费等各项费用全部由承租人承担

6、转租条款

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将承租房产转租,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及经济纠纷由承租人承担

7、安全事项约定

承租资产发生的或被迫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租人负责及承担8、到期交付

租赁期满或租约提前终止时,经出租方验收同意后,承租人可按照现状交付出租方

9、解约条款

租赁期内,双方均有权解除租赁合同,须提前3个月通知对方,并按时搬离

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0万元,具体方案如下:(1)出租方提前解约的:出租方因资产出售需要,提前解约的,优先带租约出售,由受让方承接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及义务,出租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且不承担违约金

(2)承租方提前解约的: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及硬装部分无条件转让给出租方,不得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赔付内容,且需支付违约金

10、竞价方案

租赁合同及公告中约定,租金报价最高者为最终竞得人竞价加价幅度为2万元/次

11、交易费用及其他

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挂牌,公示期20个工作日,交易保证金为挂牌价的20%,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12、变更经营主体条款

本次租赁合同的签约主体为承租人在竞标时提交的公司(简称“原签约公司”),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原签约公司不得变更合同主体或将租赁标的转租、分租给其它主体

因承租人实际经营需要,确需重新成立新公司(简称“新公司”)或变更经营主体的,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并提前30日向出租方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文件,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1)新公司或变更后的经营主体的实际控制人,与原签约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须为同一主体(实控人认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监管规定为准,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股权、协议或其它安排对公司经营管理拥有绝对控制权的自然人或法人);(2)若原签约公司未直接作为实际控制人,则原签约公司须对新公司或变更后的经营主体实现绝对控股(即持股比例不低于51%,且通过公司章程或协议明确对其经营决策拥有绝对控制权);(3)无论经营主体如何调整,原签约公司及新公司(或变更后的经营主体)须就租赁标的的使用、租金支付、违约责任等事宜向出租方承担连带责任

原租赁合同中关于承租人的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按时支付租金、维护租赁资产、遵守租赁用途限制等),对新公司(或变更后的经营主体)具有同等约束力

交易指南竞价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公告期间电话预约,勘验联系人:李经理15049327777竞价报名报名时间@signBegintime@至@signEndtime@报名手续详见附件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缴纳: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1)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后续承租义务的;(2)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未参与报价的;(3)被确认承租资格的意向承租方均未参与网络竞价的;(4)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公告约定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付清交易价款的;(5)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保证金处置方式:(1)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签订《租赁合同》及并交纳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已交纳保证金转为年租金的等额部分,转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2)若竞租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除原承租方外的意向承租方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20000元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秒)180服务费按照相关收费标准执行附件下载承租申请书.doc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寇经理咨询电话18586098158咨询时间公告期间工作时间咨询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产权交易大厦技术支持艳英13664816111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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