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13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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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4:北京市丰台区长云路2号院12号楼1层06号房产 <结束>

房源编号:11888359

151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19-07-10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51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151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北京市 丰台区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19-07-10
  • 结束日期:2019-08-09
  •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长云路2号院12号楼
  • 评估价:151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构、装修损坏、房地
    建成年限:('约:2008年', '')
    房屋结构:钢混
    交易状态:撤回
    支付方式:线上支付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机构联系人无拍卖机构
    装修配置:设备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报价记录图片展示联系方式竞价规则竞买须知标的公告标的编号SS2019001308-2标的名称1674-4:北京市丰台区长云路2号院12号楼1层06号房产竞价开始日期2019-07-10标的资产评估值(元)1510000.00预展时间/地点时间:2019-07-01~2019-07-02地点:标的物所在地保证金交纳金额(万元)15.00交纳方式线上支付/转账汇款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房产】坐落位置北京市丰台区长云路2号院12号楼目前用途房产证号未知使用年限土地证号已用年限建筑面积(平方米)58.55附属设施其他说明经向北京珠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核实确认,标的房产自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共拖欠物业费约为655.76元(物业费标准:2.8元/月/平米),实际欠费金额以物业公司最终结算金额为准,上述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北交所及委托人均不承担相关责任

拍卖机构联系人无拍卖机构联系电话无北交所联系人原经理北交所联系电话83143104竞价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则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6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法释〔2011〕21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法〔2012〕30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部分法院涉民事执行资产统一进入北京产权交易所进行司法拍卖的规定(试行)》(京高法发〔2013〕289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

第二条本次竞价活动将在上述法律、法规、政策和本规则界定的范围内组织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国家利益和当事人的利益不受侵害

第三条凡参加竞价活动的委托人、组织方、竞买人、买受人和其他相关各方当事人均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二章组织方第四条组织方是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交所)

北交所提供诉讼资产网络交易平台,进行统一结算,并确保平台安全稳定运行

第五条北交所应当向竞买人书面说明所了解的标的瑕疵

第六条北交所仅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对标的现状组织竞价活动,并可向竞买人提供电话咨询、现场预展等服务

第七条北交所有权根据本规则的规定,解释和处理本规则未尽事宜对涉及的法律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处理

第三章竞买人与买受人第八条竞买人是指根据北交所的要求,已交纳了保证金及办理相关手续的合法成立并存续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九条买受人是指以最高应价竞得标的的竞买人第十条意向竞买人应在平台阅读并同意《竞买须知》、《竞价规则》等竞买文件,在2019年7月10日16点前以自己名义将保证金一次性汇至以下账户(户名: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渠路支行;账号:11050171500000000566-0004;以到账时间为准),并于标的限时报价期开始之前通过电话联系北交所联系人或到北京产权交易所现场经北交所联系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后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及需要办理联合竞买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须在2019年7月9日16点前到北京产权交易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甲17号)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并经确认通过后,方可办理登记手续获得相应资格

第十一条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对买受人的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限制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第十二条竞价活动存在依法暂缓、中止或撤回的风险,意向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及办理相关竞买手续,即表示其已充分了解并认可上述风险

第十三条竞买人在预展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到指定地点查验标的,并对标的进行谨慎选择

竞买人一经取得竞买资格,即表明其已充分了解情况,已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竞买成交后不得退还标的

第十四条本次竞价活动通过北交所诉讼资产网络交易平台进行竞价(平台地址为:http://bjhlsszc.cbex.com/)

网络竞价时,竞买人应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内通过北交所诉讼资产网络交易平台进行报价

每次有效报价为当前报价加上设定的加价幅度的整数倍网络竞价活动由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组成

自由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由限时报价周期组成

自由报价期竞价时间不少于二十四小时,从2019年7月10日11时30分起,到2019年7月11日11时30分止,限时报价期每一周期为300秒,加价幅度为1万元

自由报价期内,各竞买人的每次有效报价随即成为当前报价;在每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有效报价方成为该次网络竞价活动的最高报价方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竞买标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买标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买标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一人参与竞买,出价不低于起始价的,标的成交

第四章其他第十五条竞价活动结束后,未竞买成功的竞买人,将由组织方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无息退还保证金的手续

第十六条竞买人应对其参与的网络竞价系统帐户负有保密义务,并对帐户安全负责

在竞价过程中,任何使用该竞买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络竞价系统的用户,在网络竞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买人负责

第十七条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登录北交所诉讼资产网络交易平台参与报价,即表示接受和同意遵守本《竞价规则》的各项条款

当出现以下情形,委托人及组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通过互联网登录诉讼资产网络交易平台参与竞价但因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无法正常参加竞价的;2.网络竞价的时间以诉讼资产网络交易平台时间为准,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网络竞价系统时间不符导致未能及时参与竞价的;3.竞买人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帐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4.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报价的,或委托人依法决定暂缓等原因导致报价中断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

本规则由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负责解释竞买须知第一条本次竞买标的为:1674-4:北京市丰台区长云路2号院12号楼1层06号房产,建筑面积58.55㎡,规划:商业用房,建筑结构:钢混,建成年代约:2008年

(标的评估价151万元,起始价121万元,保证金15万元,加价幅度1万元,第二次处置)

第二条竞买人自愿参加于2019年7月10日11时30分至2019年7月11日11时30分止(限时报价期除外)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交所”)诉讼资产网络交易平台举办的关于竞买标的的网络竞价活动

第三条本次竞买标的存在如下瑕疵:经向北京珠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核实确认,标的房产自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共拖欠物业费约为655.76元(物业费标准:2.8元/月/平米),实际欠费金额以物业公司最终结算金额为准,上述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北交所及委托人均不承担相关责任

第四条本次网络竞价活动是以标的现状进行处置北交所负责向竞买人提供标的展示、介绍、咨询服务

竞买人在预展期间有权利和义务到指定地点查验标的,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谨慎选择

如有房屋结构与房产证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一经取得竞买资格,即表明已充分了解情况,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愿承担一切责任,竞买成交后不得退还标的

北交所及委托人对于竞买标的价值、面积、结构和其他瑕疵等不承担担保责任

第五条对竞买人资格的要求:竞买人在竞买前应清楚知晓相关房产政策(包含但不限于国办发〔2011〕1号有关住房限购政策的规定)以及房产过户、税费缴纳的相关政策规定,并确认其符合房屋所在地限购政策具备本次拍卖竞买人资格

如因不符合限购政策规定等导致所竞买到的房产不能办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的,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及法律责任

相关税费按照房产所在地税务部门规定缴纳,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税费缴纳义务

第六条意向竞买人应在平台阅读并同意《竞买须知》、《竞价规则》等竞买文件,在2019年7月10日16点前以自己名义将保证金一次性汇至以下账户(户名: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渠路支行;账号:11050171500000000566-0004;以到账时间为准),并于标的限时报价期开始之前通过电话联系北交所联系人或到北京产权交易所现场经北交所联系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后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及需要办理联合竞买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须在2019年7月9日16点前到北京产权交易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甲17号)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并经确认通过后,方可办理登记手续获得相应资格

第七条本次竞买的起始价以北交所诉讼资产网络交易平台显示为准(平台地址为:http://bjhlsszc.cbex.com/)网络竞价时,竞买人应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内通过北交所诉讼资产网络交易平台进行报价

每次有效报价为当前报价加上设定的加价幅度的整数倍网络竞价活动由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组成

自由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由限时报价周期组成

自由报价期竞价时间不少于二十四小时,从2019年7月10日11时30分起,到2019年7月11日11时30分止,限时报价期每一周期为300秒,加价幅度为1万元

自由报价期内,各竞买人的每次有效报价随即成为当前报价;在每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有效报价方成为该次网络竞价活动的最高报价方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竞买标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买标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买标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一人参与竞买,出价不低于起始价的,标的成交

第八条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一经网络竞价系统报价,不得撤回竞买人如竞买成交,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一部分

如竞买人未能竞得标的,保证金将全额无息原路径退还第九条竞买成交后,买受人需签署《成交确认书》及《报价记录单》,买受人名称应与竞买人登记名称相符,不予变更,不得反悔

如买受人无法当日到达竞买现场的,应在竞买成交后2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及《报价记录单》,逾期未签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竞买成交后,买受人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一部分,买受人应在2019年7月25日16点前将剩余成交价款汇至指定账户(户名: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渠路支行;账号:11050171500000000566-0004;以到账时间为准),应在2019年7月25日16点时前将服务费汇至指定账户(户名: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北京银行海淀路支行;账号:01090517900120109008933;以到账时间为准)

第十条服务费收取比例为:按照成交价款的5%收取第十一条竞买成交后,北交所应在确认收到买受人全部款项后出具《成交报告书》,由委托人向买受人出具法律文书

北交所持相关法律文书协助买受人到国家相关部门办理变更、过户手续

买受人办理权属变更时发生的税、费全部自行承担北交所及委托方对能否办理权属变更及存在的各种风险和费用不承担相关责任

标的权属变更时的计税基数以产权办理机构的要求为准,买受人无任何异议

标的实物交割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包括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第十二条竞买成交后,买受人若逾期或未按约定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服务费及委托方要求支付的相关全部费用的,承担如下责任:北交所将收回标的,经委托方重新裁定后再行处置;竞买标的重新处置的价款低于原处置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处置中的服务费,由原买受人承担

北交所可以直接从原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数额不足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特别提示:1、因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根据实际情况预留足够时间,如实际办理竞买手续的时间过于接近本公告公示的截止时间而导致无法参加竞买的,后果自负

2、竞买人可在竞价前30分钟登录北交所诉讼资产网络交易平台竞价界面,在“竞价体验”中参与网络竞价模拟活动,系统使用中如有任何问题请随时联系北京产权交易所,联系电话:010-83143015

北交所联系人:原经理联系电话:010-8314310413910950562阎经理联系电话:010-8314310313810026324竞买人签章:年月日北京产权交易所诉讼房产处置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6月6日至2019年7月10日止)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交所)受某司法机关委托将于2019年7月10日11时30分至2019年7月11日11时30分止(限时报价期除外)通过北交所诉讼资产网络交易平台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进行竞价处置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标的名称:1674-4:北京市丰台区长云路2号院12号楼1层06号房产,建筑面积58.55㎡,规划:商业用房,建筑结构:钢混,建成年代约:2008年

(标的评估价151万元,起始价121万元,保证金15万元,加价幅度1万元,第二次处置)

二、预展时间及地点: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19年7月2日(工作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4:30),在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展示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竞买前应清楚知晓相关房产政策(包含但不限于国办发〔2011〕1号有关住房限购政策的规定)以及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规定,并确认符合房屋所在地限购政策,具备本次拍卖竞买人资格

如因不符合限购政策规定等导致所竞买到的房产不能办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的,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及法律责任

相关税费按照房产所在地税务部门规定缴纳,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税费缴纳义务

四、竞买登记手续办理:意向竞买人应在平台阅读并同意《竞买须知》、《竞价规则》等竞买文件,在2019年7月10日16点前以自己名义将保证金一次性汇至以下账户(户名: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渠路支行;账号:11050171500000000566-0004;以到账时间为准),并于标的限时报价期开始之前通过电话联系北交所联系人或到北京产权交易所现场经北交所联系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后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及需要办理联合竞买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须在2019年7月9日16点前到北京产权交易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甲17号)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并经确认通过后,方可办理登记手续获得相应资格

五、竞价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保留价即为起始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始价,方可成交

六、成交事项:买受人须在房产竞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交清全部成交房款及服务费

七、特别提示:1、因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根据实际情况预留足够时间,如实际办理竞买手续的时间过于接近本公告公示的截止时间而导致无法参加竞买的,后果自负

2、标的详细信息可在“北交所诉讼资产网络交易平台(http://bjhlsszc.cbex.com/)”查询

本次处置的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北京产权交易所及司法机构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并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3、关于房产贷款咨询请联系北交所项目经理

北交所联系人:原经理联系电话:010-8314310413910950562阎经理联系电话:010-8314310313810026324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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