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13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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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呼格吉西街以南、安运路以西国有出让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公开转让(乌兰察布市华创信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结束>

房源编号:11891859

1200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3-16
起始日期
55626平方米
建筑面积
0.0216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200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1200万元
  • 单价:0.0216万元/平米
  • 区域:内蒙古 乌兰察布市
  • 用途:土地
  • 起始日期:2026-03-16
  • 结束日期:2026-04-13
  •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安运路
  • 评估价:1200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55626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空置情况:闲置
    建筑类别:大厦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市人民政府
    竞价周期: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
    支付方式:现金
    经济类型:国有
    开发商:转让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集宁区呼格吉西街以南、安运路以西国有出让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公开转让(乌兰察布市华创信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编号N0109TD260018产权子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起始日期2026-03-1609:00:00挂牌截止日期2026-04-1317:00:00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延期

资产概况(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标的概况标的坐落集宁区呼格吉西街以南、安运路以西基本属性土地四至东邻安远路,西邻二广高速,南邻京藏高速,北邻内蒙古中弘紫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转出面积约55626.00㎡(约83.44亩)转出期限2026年-2070年7月15日土地类型出让规定用途工业用地权属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人乌兰察布市华创信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权证名称蒙(2026)集宁区不动产权第0004550号权证年限2020年7月16日-2070年7月15日止土地现状转出方式转让是否属再次转出是是否有优先受让方否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否地上附着物无其他情况无评估情况评估价(元)10847070.00评估基准日2026-03-04评估机构内蒙古华诚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转让底价(元)12000000.00转出方情况基本情况转出方名称:乌兰察布市华创信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柏先生联系电话:15247446243转出方承诺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出方决策文件董事会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特别告知公告中标的照片和参数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和评估报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际勘验为准

1、本次转让标的为集宁区呼格吉西街以南、安运路以西国有出让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乌兰察布市华创信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标的位于集宁区呼格吉西街以南、安运路以西,根据评估报告显示:土地面积为55626.00㎡,标的照片图片仅供参考,本次转让的标的的实际情况以现场标的为准

2、根据评估报告显示:基础设施条件:宗地红线外达“六通”(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暖)及红线内场地平整

规划限制条件:依据委托方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蒙(2026)集宁区不动产权第0004550号)记裁内容为准

3、受让方须自行了解研判受让该土地使用权后可能产生的因该土地超期闲置而导致的一切风险!务必与转让方仔细了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全部内容,最终受让方受让该宗地后,在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等活动中,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切实履行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约定的全部权利与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土地用途管制、开发建设时限、规划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条款

受让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第三方合法权益,并自愿接受原合同项下全部法律责任的约束

4、权属证书办理及税费承担:本次处置标的使用权人为乌兰察布市华创信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使用权人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标的权属登记涉及的税费和其他相关税费由最终受让方承担5、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内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且自行与转让方和当地相关部门了解标的使用情况及权属变更事宜,并承担按现状受让后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7、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以转让方提供的信息为参考,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

最终成交价、服务费不因面积误差而改变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

8、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9、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0、特别提示: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

【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受让方资格条件无标的交割以现状为准,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内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

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

转受让双方须在竞价结束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应当在《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交易合同中的金额交纳全部交易价款(除保证金外)及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

中心在收到纸质版交易合同、全部交易价款、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收到转让方的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与最终受让方按照交易合同中约定,办理标的及相关资料交接手续

在权属变更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权属变更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4、转让方收到交易价款后,协助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20个工作日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及相关资料交接手续,如政府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标的开发已投资额达到总投资额25%以上且达到其他要求的转让条件后才可以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的,转让方先配合受让方办理不动产预告登记,待达到转让条件后转让方配合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标的过户时所涉及到的各项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6、转让相关其他条件以转让方、受让方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交易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7、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指南交易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标的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预约标的地址:集宁区呼格吉西街以南、安运路以西标的勘验联系人:柏先生15247446243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6-03-1609:00:00至2026-04-1317:00:00报名手续受让申请书.doc保证金及处置方式缴纳:金额24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4-13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且交纳交易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5)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1)无上述违约行为的,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在签订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将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部交纳至中心指定账户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交易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1000.00自由竞价时间2026-03-1609:00:00-2026-04-1409:0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成交方服务费按《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收取附件下载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康一非咨询电话15947041806咨询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咨询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产权交易大厦技术支持李经理13074779186其他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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