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央企资产盘活】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正阳办国贸花园南B4-501室住宅房产转让(内蒙古派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五次挂牌)项目编号N0109FC254736-5挂牌起始日期2026-09-0400:00:00挂牌截止日期2026-09-1017:30:00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资产概况(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标的概况标的坐落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正阳办国贸花园基本属性房屋建筑面积约(㎡)110.11套内建筑面积(㎡)以权属证明为准土地使用权面积(㎡)以权属证明为准使用期限以权属证明为准权利性质商品房房产类型住宅房屋结构以房屋实际情况为准所在层数5层房屋户型住宅用房房屋朝向以房屋实际情况为准房屋现状租赁情况以房屋实际情况为准装修情况以房屋实际情况为准抵押情况无配备电梯有欠费情况无配套、环境、交通、亮点位于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正阳办国贸花园其他情况-评估情况评估价(元)530730.00评估基准日2025-07-31评估机构呼伦贝尔天民房地产评估事务所转让底价(元)348212.00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内蒙古派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01141230681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会议纪要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内蒙古金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特别告知公告中标的照片和相关参数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和评估报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际勘验为准
1、本次转让标的房产位于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正阳办国贸花园南B4-501室,该房产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编号:蒙(2017)海拉尔区不动产权第0000303号),权属清晰,成交后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
根据不动产权证信息显示,建筑面积为110.11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标的照片图片仅供参考,本次转让房产所涉及的户型及结构仅供参考,实际情况以现场标的为准
本次转让标的无租赁,处于闲置状态,标的内所有动产均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内
2、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面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资料,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
最终成交价不因面积误差而改变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房产
3、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4、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6、特别提示: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
【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条件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受让方资格条件无标的交割以现状为准,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各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
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及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
在竞价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应当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
3、中心在收到交易合同、交易服务费后出具交易凭证,并在收到转让方书面通知后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中的约定办理标的交接手续及相关权属变更手续
在交接之日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接之日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5、本次标的转让涉及的缴纳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其余与房产过户的相关税费,根据法律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应缴纳部分,转让方仅协助配合受让方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6、本次转让标的交付前的取暖费、水电费、物业费由转让方承担,其他相关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标的交付后涉及的取暖费、水电费、物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7、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指南竞价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标的勘验联系人:刘阳16647006655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6-09-0400:00:00至2026-09-1017:30:00报名手续1.受让申请书.doc2.现场勘验确认表.docx3.授权委托书.docx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缴纳:金额70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9-1017:3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事项: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保证金中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的;(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伪造情形的;(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6)违反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7)最高报价者经审核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处置方法:1、不存在上述违约情形的,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将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部缴纳至中心指定账户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50.00自由竞价时间2026-09-0400:00:00-2026-09-1110:0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服务费5%附件下载/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李经理咨询电话0471-3312084/13947119948咨询时间公告期间咨询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技术支持艾经理18586095993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