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13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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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始丰街道百福苑1幢1303室(车位022号) <正在拍卖>

房源编号:11892313

132.482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10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32.4824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132.4824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江苏省 扬州市
  • 用途:其他用房
  • 起始日期:2026-09-10
  • 结束日期:2026-09-22
  •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百福苑1幢
  • 评估价:132.482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卫)装修标准房屋朝
    车位:室(车位022号)
    空置情况:空置状态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产权年限:('', '')
    居室数:1303室
    小区:街道百福苑
    支付方式:订单支付
    经济类型:国有
    环境:车位
    开发商:转让
    配套情况:车位
    楼栋总数:1幢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转让方承诺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台州产权交易所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标的名称天台县始丰街道百福苑1幢1303室(车位022号)资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不动产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浙(2024)天台县不动产权第0008818号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土地性质出让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房屋规划用途住宅实际用途住宅房屋坐落天台县始丰街道百福苑1幢1303室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89.48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72.40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17.08房屋结构房屋总层数13户型(室)户型(厅)户型(卫)装修标准房屋朝向建成日期租赁情况无拟售价格(万元)使用期限说明至2091年6月29日止不动产分类房屋装饰情况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配套设施共有情况周边环境土地使用证号交通情况地类(用途)使用状态物业管理情况瑕疵情况房屋挂牌核验统一编号房源二维码其他披露内容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

符合买受方条件的意向报名人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结束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租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买受方

4.转让标的所有车位目前状态空置状态

5.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6.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

看样联系人:彭先生,联系电话:159686409057.竞买人报名咨询联系人:彭先生,联系电话:15968640905

台州产交所联系人:潘女士,联系电话:0576-88685180

转让方简况转让方名称浙江省天台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注册地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赤城街道水厂路33号证件类型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231480839069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交易条件计价方式总价转让底价(万元)132.4824是否有保留价无价款支付方式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浙交汇”平台完成价款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台州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目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转让方指定帐户,该立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平台的存管银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一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

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

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意向受让方欲受让多个标的的(应当满足房屋所在地购房限购政策),应交纳多个标的对应标准的足额保证金

2、受让方应承诺在标的过户过程中同转让方签署包括《资产交易合同》在内的相关文本

3、受让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房屋维修基金交于物业公司,在变更过渡期(标的交付后到水、电、煤等过户完成的时间)内产生的水费、电费、物业费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房屋变更登记过程中如需出具或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国家现行税收政策各自承担

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5、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6、本次转让标的按实际现状进行转让,并按实际现状交付使用,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

7、交付日前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由转让方负责,标的交付时,转让方负责结清相应费用

交付日后的上述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转让方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8、转让方在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并且在签订交易合同后将产权过户交付给受让方(视交付完毕)

9、转让方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10、车位按评估价9万/个,价格保持不变

受让方资格条件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10.00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线上;处置方式转让成交后,成交价1%的交易服务费会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里自动扣除,剩余保证金转为部分转让价款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信息披露期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披露终结是否自动延牌否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资产展示安排即日起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交易方式动态报价/在线报价项目附件公示附件8.1、《资产交易合同》.doc、8.2、《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8.3、《特别事项约定》.docx、10.1、《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10.2、《授权委托书》.doc、10.3、《实地勘察证明》.doc材料附件标的物位置联系方式交易机构联系人潘女士电话83811000传真邮箱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777号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五楼510、511室网址https://www.tzcqpt.com/TZPT/合作机构名称台州市始丰拍卖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天台县始丰街道九龙大道138-1号联系人陈女士固定电话0576-83811000手机1596865579转让方联系人戴先生电话传真邮箱地址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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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百福苑1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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