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13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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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位于杭州市五云东路20号九溪玫瑰园栖霞区56幢房地产公开转让 <结束>

房源编号:11894860

6800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8-28
起始日期
564.9平方米
建筑面积
12.0375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6800万元
  • 单价:12.0375万元/平米
  • 区域:浙江省 杭州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8-28
  • 结束日期:2025-09-25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五云东路20号九溪玫瑰园(西门)
  • 评估价:6800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564.9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重,装修及家具设施
    空置情况:空置状态
    看样时间:看房,看房至少提前一天预约,看房联系人:沙女士,电话
    产权所属:单独所有
    房屋结构:混合结构
    租赁情况:无出租
    抵押情况:无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物业费、花园
    经济类型:国有
    环境:花园
    开发商:转让
    楼栋总数:6幢
    装修配置:家具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发布单位: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名称位于杭州市五云东路20号九溪玫瑰园栖霞区56幢房地产公开转让项目编号SCJG20250108转让行为批准情况批准单位:苏州历史文化名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时间:2025年4月25日内部决策情况2025年4月15日,苏州历史文化名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一届八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开转让所持有的九溪玫瑰园56幢房地产;2025年4月25日,苏州历史文化名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开转让所持有的九溪玫瑰园56幢房地产

挂牌日期挂牌起始日期:2025年8月28日挂牌终止日期:2025年9月25日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披露到期终结,不再延长披露周期

转让方名称苏州历史文化名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标的概况1、杭州市五云东路20号九溪玫瑰园栖霞区56幢房地产,权证号:浙(2025)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026160号;权利人:苏州历史文化名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单独所有;土地使用权面积2579.4㎡/房屋建筑面积564.90㎡(其中独用土地面积2273.8㎡,分摊土地面积305.6㎡);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权利性质:出让/存量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67年01月31日止

2、标的资产建筑物为一幢三层独立山地别墅,混合结构,总层数3层,建成于1996年

标的资产无抵押,无担保,无出租,该幢建筑物为空置状态资产评估情况评估机构苏州天元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编号苏天元评报字(2025)第0041号评估核准(备案)单位苏州历史文化名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2025年6月5日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人民币4993万元特别事项说明一、意向受让方办理意向受让申请前,须自行对受让标的行为是否符合当地房地产限购政策及房地产变更登记的条件进行了解和查询,以确认是否具备购买资格

因受让方不具备购买资格参与竞拍且成交,造成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引起的所有经济、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二、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每周一至周五9:00-15:00预约看房,看房至少提前一天预约,看房联系人:沙女士,电话:0512-67275399

三、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转让方方能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等手续,在完成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手续后,转让方方能将转让标的交付给受让方,不接受受让方指定过户对象

四、转让标的资产变更登记涉及的双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与受让方按照国家房地产交易相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五、转让标的不动产登记证登记面积若与实际测量面积出现误差,以不动产登记证记载为准,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六、本次公开转让标的资产为整体转让,不分层转让

七、转让标的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

转让标的建成于1996年,由于长期缺乏维护和保养,积水严重,装修及家具设施年代较久,已经不能正常使用,相关维修成本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水、电、气、物业费等相关费用已由转让方支付至2024年底,转让标的自2025年1月1日起的水、电、气、物业费、花园养护费和报警费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详见备查文件中的《资产转让合同》)

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公告中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

房屋室内物品以房屋交付时室内实际存在的物品及其现状为准八、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转让方受让方双方解除合同,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全额退还,该交易价款不计息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产交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转让参考价格人民币6800万元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一、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二、意向方应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三、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商业信用和社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工商总局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公布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受让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五、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一、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40万元二、交纳期限:资格审核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向产交中心指定账户足额交纳,产交中心仅接受以意向受让方自身名义以转账方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三、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转让标的情况,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四、保证金处置方式: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

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产交中心有权依转让方申请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电子竞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资产转让合同的

备查文件1、苏州历史文化名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2、苏州历史文化名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一届八次会议纪要(苏名发党会﹝2025﹞9号)3、《苏州历史文化名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资产公开转让涉及的杭州市五云东路20号九溪玫瑰园栖霞区56幢房地产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苏天元评报字(2025)第0041号)4、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5、标的资产不动产权证6、拟与受让方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模板7、其他相关材料其他说明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产交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交易价格

本次公开转让所产生的相关交易服务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收费参照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文规定执行)2、受让方为企业的,仅接受一次性付款;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可选择一次性支付或贷款支付成交价款

根据《杭州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试行)》(杭房局〔2024〕78号)(以下简称“《办法》”),杭州市主要采取“以房地产经纪机构为主,监管银行、交易当事人为辅的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模式”,受让方须配合转让方、产交中心、房地产经纪机构、相关部门办理网签、交易资金监管、过户变更登记等手续

(1)选择一次性付款的,受让方应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合同签订后将减去保证金部分后的剩余价款支付到产交中心指定结算账户,受让方须配合转让方至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或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网签,签署《放弃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确认书》,后续流程按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办理

(2)选择贷款支付价款的,须遵守杭州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相关规定,交易当事人、按揭贷款银行签订《监督支付协议》,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开立的“监管账户”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后续流程按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办理

受让方应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减去保证金部分的剩余首期款(首期款根据银行按揭要求不低于规定比例且不得低于成交金额的30%)支付至产交中心指定账户,并配合转让方至房地产经纪机构办理网签,产交中心于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剩余首期款后将全额首期款汇入上述“监管账户”

如按揭贷款出现以下情形:(1)银行按揭贷款未能审批通过的;(2)银行发放按揭贷款后仍无法足额覆盖存量房交易资金的;(3)银行按揭贷款未在网签审核通过之日起45个自然日内支付至“监管账户”的,受让方须在得知上述情形后的5个自然日内补足存量房交易资金,否则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资产转让合同》,并要求受让方支付相当于成交价款20%的违约金(详见备查文件中的《资产转让合同》)

受让方应自行提前至银行、相关部门咨询,了解贷款相关政策、标的房地产贷款要求、自身贷款资质等事宜,并承担因未及时付款产生违约责任的风险

(因网签时需根据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签署《存量房买卖合同》,若与双方签署的《资产转让合同》内容有冲突,以后者为准)

3、意向受让方应在本次公告挂牌期内通过e交易系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受让申请,并按本公告要求向产交中心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

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e交易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自身行为

4、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5、意向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将被取消该次竞价资格:(一)逾期未登陆产交中心(e交易平台)网站进行会员注册或其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二)逾期未向产交中心(e交易平台)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足的;(三)转让方认为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6、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法人包括:章程、同意受让标的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函》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报名材料邮寄地址:苏州市虎丘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507办公室

7、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

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材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联系方式联系人滕女士、贺先生联系电话0512-69820620、69820619公告附件:报名材料(法人适用).docx报名材料(自然人使用).docx拟与受让方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模板.pdf保证金交纳账户.png《放弃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确认书》、《监督支付协议》详见:杭州市房产信息网(https://fgj.hang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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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五云东路20号九溪玫瑰园(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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