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无锡市五洲国际工业博览城53-909(建筑面积:58.66平方米;商业房),登记日期:2012年9月5日
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化商品房;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批发零售用地/商业服务;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48年01月14日止
竞买公告
无锡市立蠡拍卖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12日11:00-9月12日12:00在公拍网举行网络在线拍卖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无锡市五洲国际工业博览城53-909(建筑面积:58.66平方米;商业房),登记日期:2012年9月5日
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化商品房;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批发零售用地/商业服务;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48年01月14日止
起拍价:200000元保证金:10000元
二、拍卖网址
www.gpai.net公拍网资产拍卖频道
三、拍卖时间
2026年9月12日11:00-9月12日12:00(竞价延时除外)
四、咨询展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竞买人可拨打咨询电话,预约现场看样的时间和地点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竞买须知等各项文件,理性参与竞拍
五、竞买登记
竞买人应在拍卖前登陆公拍网注册,通过实名认证,在线申请参拍并交付保证金,取得竞拍授权
如需联合竞买、委托竞买的,请在拍卖前联系本公司
竞买人可在公拍网帮助中心了解公拍网的支付方式、本人所持银行卡支付限额等情况
因部分标的可能拍卖保证金数额较高,大额保证金请尽量提前支付,以保证能够顺利完成支付报名,避免遇到因限额问题无法及时支付等情况
六、保证金与成交款
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由公拍网转本公司指定账户
买受人应于2026年9月12日16:00时前向本公司指定账户支付拍卖成交余款及服务费
公司账户:无锡立蠡拍卖行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1103021109200836687
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原路退还
七:其他
联系人:王女士 咨询电话:13861848977
无锡立蠡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6年9月4日竞买须知
为了规范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拍卖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一、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本须知,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我公司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应在展示现场仔细勘察、核实标的物现状及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委托方及我公司对标的物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若您作出竞投决定,即表明已勘察过标的物并接受拍品之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无论是否本人到标的物现场进行实地勘察,一经报名,即视为认可标的物,包括显性或隐性的瑕疵
委托方和我公司不对该标的物及附属设施的权利和质量方面承担任何责任
成交后,买受人应自愿承担相关责任且不得要求退款退房
三、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我公司提交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与我公司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公拍网平台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公拍网提示进行操作
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每份保证金只能竞得一个对应标的物,多买多交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五、本场拍卖会采用网络拍卖,在互联网上进行电子竞价,即: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里,通过竞价交易系统输入报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连续竞价,由系统自动确定出最高报价的方式
在规定时间里,按系统规定的加价幅度进行报价,报价可多次输入,竞买人每次报价均有法律效力,首次报价不得低于系统显示的起拍价,其后每次报价须高于系统显示的即时最高报价,本场拍卖为增价式拍卖,应价达到或超过起拍价即为有效应价,一人应价有效,二人以上应价则价高者得
六、网络拍卖平台交易系统显示“成交”时出现的最高报价即为本次拍卖标的的最终拍卖成交价,其最高报价者则成为买受人,竞买人报出的最高价宣告成交后,不得反悔
全部款项结清后,买受人与我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接到我公司移交标的通知后,买受人持缴款单、《拍卖成交确认书》到标的物所在地办理移交手续
七、标的物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支付相关款项: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冲抵拍卖成交价款,买受人须在1日内在公拍网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完毕
如遇到成交款项支付问题,可在竞价成交后1日内联系客服企业微信:13861848977(微信--添加朋友--搜索号码)
逾期未联系且未支付尾款,视为违约
2.竞拍成功后,买受人需按照拍卖平台收费规则向平台支付成交价总额一定比例的平台软件服务费,收费标准以标的物竞价页面显示为准,平台软件服务费在拍卖平台订单线上支付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1日内在公拍网支付拍卖成交价0.3%的拍卖佣金,拍卖佣金可开具对应的普通发票
4.买受人在规定期限内未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的属违约行为,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违约金扣除,所有法律责任由违约方承担,我公司及委托方保留向违约方追诉相应损失之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方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
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方应当支付的佣金
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八、拍卖成交后,委托方提供法律文书及其他相关资料供买受人办理产权登记,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文件,由相应纳税权利义务主体各自承担;未明确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手续费、登记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需在竞买前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税务部门通过书面或现场咨询产权登记可行性及时间,因标的物现状(包括存在的瑕疵)等原因导致不能、延迟或费用增加,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拍卖人不作产权登记任何承诺,不承担涉及的费用
九、我公司不对相关部门开具和提供用于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变更登记(过户)过程中的相关文件及法律文书的时效性承担任何责任,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变更登记(过户)的手续及时间根据产权部门的办理时间为准,经通知买受人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变更登记(过户)手续后,买受人逾期不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及后果
若因拍卖标的被执行人原因导致办理变更手续时间延迟的,我公司及委托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
十、出现下列情况,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其他损失的,我公司及委托方保留追诉相应损失之权利:
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
2.买受人在成交后不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或未按约定的期限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佣金的;
3.竞买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
4.竞买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①组织或参与串标、围标活动;②捏造、散布不利委托方及我公司资产处置的信息;③以公济私谋取暴利;④采用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
十一、竞买人和买受人名称须一致(即报名登记时名称、进账银行账号名称、竞买人名称、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名称必须一致,委托人及代理人需向我公司提交授权委托书),成交后,不得更改买受人名称
十二、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拍卖过程中如因法定事由或其他因素中止或撤回委托的,委托方及我公司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十四、因原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支付成交价款,经我公司征得委托方同意重新拍卖标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方应当支付的佣金
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竞买人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竞买人须在本场拍卖会结束前至无锡市锡沪东路6-2305办理拍卖登记手续,并完成拍卖保证金的支付到账,获得竞拍资格
1.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拍卖须知》要求,实地踏勘看样,了解标的物现场情况,自行调查权属信息、竞买资质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理性参拍
2.本次拍卖标的物按现状处置,若标的物原状存在瑕疵,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标的物转让所涉及的一切交易相关税费及明确或潜在的关联费用,由买受人按照相关涉税规定自行承担
买受人应在竞买前向税务部门确认税费标准,实际征收标准以拍卖成交当日国家规定的税率为准
4.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存在欠费问题(交易前的相关欠费由委托方承担),成交过户后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本公司对欠费问题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5.竞买人须于开拍前到相关主管部门自行了解过户登记流程及涉及的所有费用
拍卖成交后,拍卖机构协助办理过户变更登记手续,但委托方及拍卖人对变更完成时间不做任何书面承诺
6.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提供参考,不能作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
竞买人应根据自身需求自行调查、了解并核实相关情况
7.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或撤回拍卖
8.竞买人须具备足额付款能力,交易资金来源应合法,并自愿承担购买拍卖标的物所带来的已知及未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