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基本信息交易编号GZ2026RD1036864标的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街道标的名称整体出租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南路状元坊26套直管房非住宅物业标的类别房产出租用途商业(须用于经营文化展厅、创意工作室、文创手工及茶咖轻餐、文旅类等业态,严禁重油重污餐饮、仓储物流、电动车销售等存在安全风险及扰民的业态
)特色标的价格挂牌价格89,196.00元/月/总面积价格说明租金不含管理费、水电费
租金第1-3年不变,第4年(自然月1日)在上一年度基础上增加2%,第5-6年不变
标的面积(总面积)2973.17平方米标的面积描述本项目总出租面积2973.17平方米
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和其它费用的缴交均以本招租项目的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各意向方均应事先考虑该载明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实际面积与本招租项目载明面积之间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并在此基础上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和其它费用
租赁合作期限租赁/合作期限6年免租期限6个月装修期内承租方须自行支付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服务费、水电费、电话费、垃圾清运费等其他费用
标的权证信息产权人(业主姓名)权证名称权证编号权证所列示面积权证列示规划用途越秀区房管局0.0是否查封否是否抵押否是否共有否产权情况说明出租标的权属人为越秀区房管局,出租方的出租行为已获授权,其出租行为已获授权,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标的使用情况标的使用情况空置是否涉及优先权否
不涉及优先权/占用人不享优先权特别说明特别说明标的基本信息交易编号GZ2026RD1036864标的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街道标的名称整体出租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南路状元坊26套直管房非住宅物业标的类别房产出租用途商业(须用于经营文化展厅、创意工作室、文创手工及茶咖轻餐、文旅类等业态,严禁重油重污餐饮、仓储物流、电动车销售等存在安全风险及扰民的业态
)特色标的价格挂牌价格89,196.00元/月/总面积价格说明租金不含管理费、水电费
租金第1-3年不变,第4年(自然月1日)在上一年度基础上增加2%,第5-6年不变
标的面积(总面积)2973.17平方米标的面积描述本项目总出租面积2973.17平方米
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和其它费用的缴交均以本招租项目的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各意向方均应事先考虑该载明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实际面积与本招租项目载明面积之间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并在此基础上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和其它费用
租赁合作期限租赁/合作期限6年免租期限6个月装修期内承租方须自行支付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服务费、水电费、电话费、垃圾清运费等其他费用
标的权证信息产权人(业主姓名)权证名称权证编号权证所列示面积权证列示规划用途越秀区房管局0.0是否查封否是否抵押否是否共有否产权情况说明出租标的权属人为越秀区房管局,出租方的出租行为已获授权,其出租行为已获授权,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标的使用情况标的使用情况空置是否涉及优先权否
不涉及优先权/占用人不享优先权特别说明特别说明披露信息挂牌公告期10个工作日延牌规则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交纳诚意金/保证金(如需))的意向方不足(1)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2次
现场勘查事项现场勘查期限公告期内,意向方自行联系勘察联系人看样勘查联系方式联系电话:17722280292、19277694232现场勘查说明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
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交易规则交易活动安排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交易方式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网络多次报价
限时报价周期秒意向征集情况公示发布规则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如有)意向方时发布,公示有效期为1个工作日评审规则1.开启评审文件地点:2.评审地点:3.评审文件解密方式:4.评委会评委人数:5.评审规则说明:6.成交推荐名额:序号评审项评审标准最低分最高分评审结果公示发布规则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规则同等条件下优先权行权方式候选成交规则服务费交纳规则成交方服务费标准成交方按相当于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1%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
如成交价格高于挂牌价格成交,则成交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增值服务费,按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增值部分的5%计算
服务费交纳期限及方式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
成交方同意,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直接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付服务费的,成交方应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差额部分
交易条件成交文件签订截止期限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其他交易条件1.如项目涉及意向征集情况公示或成交结果公示的,意向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或委托方提交书面异议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
广州产权交易所在公示期满无人对本次公示提出异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2.如委托方要求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成交通知书》后进行公示的,由委托方自行公示,委托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成交文件(含交易合同)
3.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重大事项披露内容1.本次交易如为网络竞价(网络多次报价),加价幅度为500元/月/总面积
2.本次公开招租无优先权人,出租方按现状移交物业
交易标的可能存在施工手续、建筑图纸及权属资料不齐备或与现状不符、无竣工验收或消防验收手续等问题,意向承租方在竞投出租物业前自行对租赁物业做好充分了解,知悉和认可租赁物业的现状,自愿承担租赁物业瑕疵或缺陷(如有)可能对租赁物业使用和经营造成的风险,并不因此而延迟、拒绝履行租赁合同约定义务和法定义务
3.承租方应自行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经营所需的所有证照和手续,如需出租方配合提供有关资料的,出租方可视情况协助提供
承租方不得以未办理或不能办理与经营相关的证照为由延期缴付、拒付租金或单方解除合同,且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追究任何责任等
4.本物业建成年限已久,按照开发建设当时的消防制度可能存在无一次消防验收纸质存档,故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消防规定自行负责向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一、二次消防改造、报审、报批等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标的无法办理消防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延期支付租金、免租、降租、索赔或终止租赁合同等
5.承租方应与出租方指定的物业服务方(如有)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费由承租方向出租方指定的物业服务方缴纳
6.出租标的无配套停车位,承租方不得以无停车位影响经营为由要求降租、索赔或拒缴租金等
7.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可部分分租但不得整体转租
8.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7天内,须向出租方缴纳首年三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缴纳50000元水电保证金,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预缴首月租金
9.出租物业的出租用途为商业,须用于经营文化展厅、创意工作室、文创手工及茶咖轻餐、文旅类等业态,严禁重油重污餐饮、仓储物流、电动车销售等存在安全风险及扰民的业态
意向方自行考虑办证风险,出租方不保证意向方承租物业后能成功办理各类经营所需的证件
10.出租标的部分物业现用作通道或停放单车,部分物业正在修缮,本标的物业分批交付;出租标的部分物业可能与相邻物业共用通道,承租方需自行与相邻物业使用人协商
11.出租方因经营需要调整交易标的物业出租经营计划,出租方有权终止本公告,由此产生的一切影响及风险由意向方承担,意向方不得追究出租方以及产交所的相关责任
12.承租方需自行办理消防、水电、排水、排污设施等相关手续,如需出租方配合提供有关资料的,出租方可视情况协助提供
排水、排污设施管养等费用由承租方负担13.本次出租标的物业按现状挂牌及按现状交付,部分物业需分批次交付,意向方须自行实地勘察现场,充分了解物业实际现状、交付条件及一切潜在经营与移交风险
凡参与本次公开招租的,即视为已完全认可标的物业现状及相关风险,并自愿自行承担后续所有相关责任及损失
出租标的清场事宜由本项目最终承租人负责,出租方对交付时间不作承诺
14.本标的物业可能存在产权公私混合情况,意向方应自主前往项目实地踏勘,详尽核查物业物理现状、产权归属、街区业态、通行使用条件及周边配套,独立研判产权共用、经营办证、日常使用等全部风险
意向方缴纳诚意金,视作其已全面知晓、无异议接受物业全部权属现状;摘牌成交后,意向方不得以物业公有、私有产权混杂为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该行为属于意向方单方根本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其全部交易保证金,并依据交易文件约定追偿全部违约损失
15.出租标的权属人为越秀区房管局,出租方的出租行为已获授权,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出租标的暂未办理产权证,承租方如在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因无产权证导致无法办理营业执照,交易双方可协商终止本次交易,互不追究责任,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
16.承租方于修缮改造前须向出租方提交相关设计图纸、效果图、施工规划图等全套施工方案进行备案;修缮改造后,承租方须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工程费用进行审核并出具审计报告(该报告作为租赁期满剩余工程价格评估的依据),审计报告需提交出租方备案
租赁期限正常届满,且承租方不存在欠租、违约等情形的,由出租方通过合规方式遴选具备资产评估资质机构,以租赁期限届满当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前述合规修缮改造工程(承租方实施修缮改造前,须将完整设计图纸、施工方案、预算清单报送出租方书面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相关资料全套存档备案
未经出租方书面批准实施的任何工程,不计入剩余装修价值核算范围纳入残值核算范围仅限:房屋结构修缮、消防整改、与物业主体不可分割的附合土建及硬装工程;可移动设施设备、经营性软装、承租方自行增设可拆卸设施、日常维修养护支出不计入残值
)剩余现值,评估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评估报告作为残值处置参考依据
若新一轮竞得人非本次承租方,则新一轮竞得人需按照评估确定的剩余装修价值,直接向本次承租方支付补偿款
若承租方因自身违约原因导致合同提前解除/终止或正常期满后不参与竞投导致物业无人承租的,承租方投入全部修缮改造残值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本残值处置条款不再适用
诚意金缴纳规则与处置事项是否收取诚意金是诚意金收取方案收取方式为人民币,金额为300,000元(叁拾万元整)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报名登记提交后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诚意金交纳方式意向方应将交易诚意金从其名下银行账户转账至其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new.gemas.com.cn)用户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则应使用该企业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则应使用本人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
),并在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用户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电子钱包缴纳注意事项)诚意金交纳方式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意向方保证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交易标的相关的披露事项,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并须按照交易规则、交易公告及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的相关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评审等)
意向方应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规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意向方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或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或《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方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方式参与竞价;2.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各意向方未形成有效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3.竞价期间,在未有其他意向方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拒绝以挂牌价行权的;4.意向方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文件,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5.其他违反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管理制度或法律法规内容的行为
处置方法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若意向方的报价并非最高报价,同时该意向方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收到委托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作为交易合同项下价款的一部分
4.如本项目要求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其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承租方资格条件意向方资格审核级别广交所与委托方共同审核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否报名登记方式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
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
序号条件类型资格条件递交材料清单报名材料参考格式1基础资格条件1.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方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保证人等,均不曾与物业权属人及广州安居商业运营有限公司发生租赁纠纷、物业管理纠纷,如意向方刻意隐瞒相关情况,事后出租方有权追究意向方相关责任以及可解除双方租赁合同关系并强制收回物业场地,意向方需自行承担相应经济及法律责任;3意向方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保证人等,均不存在欠缴物业权属人和广州安居商业运营有限公司租金、管理费等费用,如意向方刻意隐瞒相关情况,事后出租方有权追究意向方相关责任以及可解除双方租赁合同关系并强制收回物业场地,意向方需自行承担相应经济及法律责任;4.意向方在本年度内未出现竞得广州安居商业运营有限公司物业承租权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承租、不签订租赁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无故不支付租赁保证金及/或首月租金导致合同解除等情况
5.意向方须于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诚意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1.意向方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2其他资格条件1.意向方须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且查询无行政处罚信息,提供网页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shiming.gsxt.gov.cn)企业查询结果“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项下截图
2.意向方须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意向方须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1.意向方须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且查询无行政处罚信息,提供网页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shiming.gsxt.gov.cn)企业查询结果“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项下截图
2.意向方须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意向方须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3其他资格条件意向方须有正在自营中的商业用途物业,且累计经营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不包含厂房、工业园、仓储物流、林地、停车场、地块、鱼塘等非商业性质的经营经验,须证明为实际经营方),如为自有物业,须提供项目简介、产权证明文件、现场图片、权属人须为意向方或其法定代表人;如为租赁物业,须提供意向方承租该物业的有效租赁合同或近3个月租金发票等有效证明文件
出租方有权实地考察现场意向方须有正在自营中的商业用途物业,且累计经营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不包含厂房、工业园、仓储物流、林地、停车场、地块、鱼塘等非商业性质的经营经验,须证明为实际经营方),如为自有物业,须提供项目简介、产权证明文件、现场图片、权属人须为意向方或其法定代表人;如为租赁物业,须提供意向方承租该物业的有效租赁合同或近3个月租金发票等有效证明文件
出租方有权实地考察现场4其他资格条件意向方须提交《承诺书》意向方须提交《承诺书》1.承诺函(整体出租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南路状元坊26套直管房非住宅物业).docx5其他资格条件意向方实缴资本须为人民币300万元(含)及以上(以验资报告为准)意向方实缴资本须为人民币300万元(含)及以上的证明文件(以验资报告为准)意向方承诺书1.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招商方提交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2.我方将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必要和全面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委托方/招商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
我方将在调查和了解交易标的后独立、自愿作出是否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3.意向方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遵守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充分了解本公告内容
产权交易所制度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官网
披露信息挂牌公告期10个工作日延牌规则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交纳诚意金/保证金(如需))的意向方不足(1)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2次
现场勘查事项现场勘查期限公告期内,意向方自行联系勘察联系人看样勘查联系方式联系电话:17722280292、19277694232现场勘查说明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
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交易规则交易活动安排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交易方式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网络多次报价
限时报价周期秒意向征集情况公示发布规则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如有)意向方时发布,公示有效期为1个工作日评审规则1.开启评审文件地点:2.评审地点:3.评审文件解密方式:4.评委会评委人数:5.评审规则说明:6.成交推荐名额:序号评审项评审标准最低分最高分评审结果公示发布规则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规则同等条件下优先权行权方式候选成交规则服务费交纳规则成交方服务费标准成交方按相当于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1%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
如成交价格高于挂牌价格成交,则成交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增值服务费,按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增值部分的5%计算
服务费交纳期限及方式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
成交方同意,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直接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付服务费的,成交方应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差额部分
交易条件成交文件签订截止期限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其他交易条件1.如项目涉及意向征集情况公示或成交结果公示的,意向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或委托方提交书面异议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
广州产权交易所在公示期满无人对本次公示提出异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2.如委托方要求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成交通知书》后进行公示的,由委托方自行公示,委托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成交文件(含交易合同)
3.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重大事项披露内容1.本次交易如为网络竞价(网络多次报价),加价幅度为500元/月/总面积
2.本次公开招租无优先权人,出租方按现状移交物业
交易标的可能存在施工手续、建筑图纸及权属资料不齐备或与现状不符、无竣工验收或消防验收手续等问题,意向承租方在竞投出租物业前自行对租赁物业做好充分了解,知悉和认可租赁物业的现状,自愿承担租赁物业瑕疵或缺陷(如有)可能对租赁物业使用和经营造成的风险,并不因此而延迟、拒绝履行租赁合同约定义务和法定义务
3.承租方应自行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经营所需的所有证照和手续,如需出租方配合提供有关资料的,出租方可视情况协助提供
承租方不得以未办理或不能办理与经营相关的证照为由延期缴付、拒付租金或单方解除合同,且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追究任何责任等
4.本物业建成年限已久,按照开发建设当时的消防制度可能存在无一次消防验收纸质存档,故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消防规定自行负责向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一、二次消防改造、报审、报批等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标的无法办理消防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延期支付租金、免租、降租、索赔或终止租赁合同等
5.承租方应与出租方指定的物业服务方(如有)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费由承租方向出租方指定的物业服务方缴纳
6.出租标的无配套停车位,承租方不得以无停车位影响经营为由要求降租、索赔或拒缴租金等
7.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可部分分租但不得整体转租
8.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7天内,须向出租方缴纳首年三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缴纳50000元水电保证金,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预缴首月租金
9.出租物业的出租用途为商业,须用于经营文化展厅、创意工作室、文创手工及茶咖轻餐、文旅类等业态,严禁重油重污餐饮、仓储物流、电动车销售等存在安全风险及扰民的业态
意向方自行考虑办证风险,出租方不保证意向方承租物业后能成功办理各类经营所需的证件
10.出租标的部分物业现用作通道或停放单车,部分物业正在修缮,本标的物业分批交付;出租标的部分物业可能与相邻物业共用通道,承租方需自行与相邻物业使用人协商
11.出租方因经营需要调整交易标的物业出租经营计划,出租方有权终止本公告,由此产生的一切影响及风险由意向方承担,意向方不得追究出租方以及产交所的相关责任
12.承租方需自行办理消防、水电、排水、排污设施等相关手续,如需出租方配合提供有关资料的,出租方可视情况协助提供
排水、排污设施管养等费用由承租方负担13.本次出租标的物业按现状挂牌及按现状交付,部分物业需分批次交付,意向方须自行实地勘察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