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基本信息交易编号GZ2026RE1029231-1标的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沙湾街道标的名称广州市番禺区沙湾街罗山里大街20号出租项目标的类别房产出租用途居住(住宅)特色标的价格挂牌价格226.00元/月/总面积价格说明租期内租金每两年递增幅度为3%(即第3、5年递增)标的面积(总面积)35.8平方米标的面积描述租赁合作期限租赁/合作期限6年免租期限无标的权证信息产权人(业主姓名)权证名称权证编号权证所列示面积权证列示规划用途广州市番禺区沙湾街综合事务中心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字地3345326号80.37住宅是否查封否是否抵押否是否共有否产权情况说明标的使用情况标的使用情况空置是否涉及优先权否
不涉及优先权/占用人不享优先权特别说明特别说明1.出租标的证载地址为番禺县沙湾镇罗山里大街16号,现地址为广州市番禺区沙湾街罗山里大街知印巷1号,罗山里大街20号;现出租部位为罗山里大街20号
2.出租标的因历史原因,目前属于需要经过修复、加固并经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检查意见后,方能交付使用及签订租赁合同
意向方成交标的后,需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先与出租方签订《租赁物业前期修缮协议》并缴纳施工安全保证金(六个月的租金),然后聘请合资格的工程公司对出租标的物业进行修复、加固,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加固、修复工程费和出具安全鉴定报告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标的基本信息交易编号GZ2026RE1029231-1标的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沙湾街道标的名称广州市番禺区沙湾街罗山里大街20号出租项目标的类别房产出租用途居住(住宅)特色标的价格挂牌价格226.00元/月/总面积价格说明租期内租金每两年递增幅度为3%(即第3、5年递增)标的面积(总面积)35.8平方米标的面积描述租赁合作期限租赁/合作期限6年免租期限无标的权证信息产权人(业主姓名)权证名称权证编号权证所列示面积权证列示规划用途广州市番禺区沙湾街综合事务中心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字地3345326号80.37住宅是否查封否是否抵押否是否共有否产权情况说明标的使用情况标的使用情况空置是否涉及优先权否
不涉及优先权/占用人不享优先权特别说明特别说明1.出租标的证载地址为番禺县沙湾镇罗山里大街16号,现地址为广州市番禺区沙湾街罗山里大街知印巷1号,罗山里大街20号;现出租部位为罗山里大街20号
2.出租标的因历史原因,目前属于需要经过修复、加固并经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检查意见后,方能交付使用及签订租赁合同
意向方成交标的后,需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先与出租方签订《租赁物业前期修缮协议》并缴纳施工安全保证金(六个月的租金),然后聘请合资格的工程公司对出租标的物业进行修复、加固,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加固、修复工程费和出具安全鉴定报告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披露信息挂牌公告期10个工作日延牌规则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交纳诚意金/保证金(如需))的意向方不足(1)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至2027-02-03,如最后一个公告周期不足一个完整延期周期,则最后一个公告周期以延期到期时间为准
现场勘查事项现场勘查期限公告期内,意向方自行联系勘察联系人看样勘查联系方式沙湾街综合事务中心,电话84731305
现场勘查说明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
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交易规则交易活动安排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交易方式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网络一次性报价
限时报价周期秒意向征集情况公示发布规则评审规则1.开启评审文件地点:2.评审地点:3.评审文件解密方式:4.评委会评委人数:5.评审规则说明:6.成交推荐名额:序号评审项评审标准最低分最高分评审结果公示发布规则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规则发布,公示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同等条件下优先权行权方式候选成交规则一、本次项目采用候选成交规则,即根据交易结果,按意向方的最高报价由高至低确认成交的轮候顺序,参与轮候的意向方数量为前两名
广州产权交易所于交易结果形成、确定成交方后向委托方、各候选人发出《交易结果通知书》,并向委托方、成交方发出《成交通知书》
二、该成交方未按照项目信息公告有关要求签署交易文件、或主动提交放弃成交的书面申请,委托方取消其成交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启动候选人轮候成交机制,下一顺位的候选人成为成交方,依此类推
三、如全部意向方均未产生有效报价或均放弃成交,导致项目最终未成交的,全部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四、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应按照项目信息公告有关要求获取交易参与资格,在达到行权条件的情况下,优先权人不参与交易活动(网络一次性报价中无需报价):候选人轮候成交机制启动后,将以当前轮到候选人的最高报价提请优先权人行权,优先权人应在规定时间按要求确认是否行权(如以书面形式提请优先权人确认是否行权,优先权人须函复确认),如优先权人确认行权,则其被确认为成交方;否则,视为其放弃行使优先权
如优先权人放弃行使优先权,当前候选人被确认为成交方
优先权人仅可行使一次优先权,如优先权人行使优先权后未能按公告规定签署交易文件,则委托方取消其成交方资格,优先权人对后续候选人最高报价不再享有优先权
五、优先权人自主参与交易即视为其具有按照挂牌价格成交意愿,如全部候选人均放弃成交,且具有参与交易资格的优先权人尚未行权的,该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格行使优先权并按规定签署成交文件,否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六、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候选人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若成交方未按规定签订交易合同,在交易合同签订时效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候选人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成交方交易合同签订时效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服务费交纳规则成交方服务费标准出租标的首年(按12个月计算)租金成交价格的3%
服务费交纳期限及方式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
成交方同意,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直接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付服务费的,成交方应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差额部分
交易条件成交文件签订截止期限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其他交易条件1.如项目涉及意向征集情况公示或成交结果公示的,意向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或委托方提交书面异议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
广州产权交易所在公示期满无人对本次公示提出异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2.成交方须按出租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重大事项披露内容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产权情况、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2、出租标的按现状出租,交易面积即为出租面积,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交易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各意向方均应事先考虑该交易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追究法律责任和索取补偿,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3、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届满后,承租方须无条件腾空交还房屋并缴清租金和其他应缴纳的费用
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所投入的装修及建设费用,在交还房屋时,出租方不予任何补偿
4、物业均禁止用于生产、储存、销售易腐、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5、承租方如拖欠租金3个月(含3个月)或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利用房屋做犯法违纪事情、出现转租等违约情形,出租方可立即解除该合同收回房屋,收回房屋时承租方必须立即搬出房屋内所有家具财物并交还该房屋钥匙,如承租方不配合交还房屋及钥匙,出租方有权强行开启门锁收回房屋,承租方的家具财物视为自愿放弃由出租方全权处理,承租方不得有异议
6、承租方不得在该租赁的房屋摆放或销售殡葬相关的物品,如承租方违反此规定的,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该合同收回房屋并且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7、其他事项详见附件《广州市番禺区房地产租赁合同》
诚意金缴纳规则与处置事项是否收取诚意金是诚意金收取方案收取方式为人民币,金额为678元(陆佰柒拾捌元整)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报名登记提交后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诚意金交纳方式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从其名下银行账户转账至其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new.gemas.com.cn)用户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则应使用该企业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则应使用本人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
),并在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用户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电子钱包缴纳注意事项)诚意金交纳方式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意向方保证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交易标的相关的披露事项,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并须按照交易规则、交易公告及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的相关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评审等)
意向方应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规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意向方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或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或《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方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方式参与竞价;2.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各意向方未形成有效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3.竞价期间,在未有其他意向方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拒绝以挂牌价行权的,优先权人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4.意向方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文件,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5.其他违反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管理制度或法律法规内容的行为
处置方法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成交方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收到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不计息原路退回
4.如本项目要求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其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承租方资格条件意向方资格审核级别广交所与委托方共同审核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否报名登记方式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
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
序号条件类型资格条件递交材料清单报名材料参考格式1基础资格条件1.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2.意向方须于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诚意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1.意向方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
(适用于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2.意向方身份证
(适用于自然人)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在委托代理情况下)意向方承诺书1.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广州市番禺区房地产租赁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2.我方将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必要和全面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
我方将在调查和了解交易标的后独立、自愿作出是否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3.我方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遵守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充分了解本公告内容
产权交易所制度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信息挂牌公告期10个工作日延牌规则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交纳诚意金/保证金(如需))的意向方不足(1)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至2027-02-03,如最后一个公告周期不足一个完整延期周期,则最后一个公告周期以延期到期时间为准
现场勘查事项现场勘查期限公告期内,意向方自行联系勘察联系人看样勘查联系方式沙湾街综合事务中心,电话84731305
现场勘查说明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
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交易规则交易活动安排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交易方式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网络一次性报价
限时报价周期秒意向征集情况公示发布规则评审规则1.开启评审文件地点:2.评审地点:3.评审文件解密方式:4.评委会评委人数:5.评审规则说明:6.成交推荐名额:序号评审项评审标准最低分最高分评审结果公示发布规则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规则发布,公示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同等条件下优先权行权方式候选成交规则一、本次项目采用候选成交规则,即根据交易结果,按意向方的最高报价由高至低确认成交的轮候顺序,参与轮候的意向方数量为前两名
广州产权交易所于交易结果形成、确定成交方后向委托方、各候选人发出《交易结果通知书》,并向委托方、成交方发出《成交通知书》
二、该成交方未按照项目信息公告有关要求签署交易文件、或主动提交放弃成交的书面申请,委托方取消其成交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启动候选人轮候成交机制,下一顺位的候选人成为成交方,依此类推
三、如全部意向方均未产生有效报价或均放弃成交,导致项目最终未成交的,全部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四、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应按照项目信息公告有关要求获取交易参与资格,在达到行权条件的情况下,优先权人不参与交易活动(网络一次性报价中无需报价):候选人轮候成交机制启动后,将以当前轮到候选人的最高报价提请优先权人行权,优先权人应在规定时间按要求确认是否行权(如以书面形式提请优先权人确认是否行权,优先权人须函复确认),如优先权人确认行权,则其被确认为成交方;否则,视为其放弃行使优先权
如优先权人放弃行使优先权,当前候选人被确认为成交方
优先权人仅可行使一次优先权,如优先权人行使优先权后未能按公告规定签署交易文件,则委托方取消其成交方资格,优先权人对后续候选人最高报价不再享有优先权
五、优先权人自主参与交易即视为其具有按照挂牌价格成交意愿,如全部候选人均放弃成交,且具有参与交易资格的优先权人尚未行权的,该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格行使优先权并按规定签署成交文件,否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六、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候选人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若成交方未按规定签订交易合同,在交易合同签订时效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候选人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成交方交易合同签订时效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服务费交纳规则成交方服务费标准出租标的首年(按12个月计算)租金成交价格的3%
服务费交纳期限及方式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
成交方同意,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直接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付服务费的,成交方应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差额部分
交易条件成交文件签订截止期限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其他交易条件1.如项目涉及意向征集情况公示或成交结果公示的,意向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或委托方提交书面异议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
广州产权交易所在公示期满无人对本次公示提出异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2.成交方须按出租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重大事项披露内容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产权情况、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2、出租标的按现状出租,交易面积即为出租面积,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交易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各意向方均应事先考虑该交易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追究法律责任和索取补偿,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3、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届满后,承租方须无条件腾空交还房屋并缴清租金和其他应缴纳的费用
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所投入的装修及建设费用,在交还房屋时,出租方不予任何补偿
4、物业均禁止用于生产、储存、销售易腐、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5、承租方如拖欠租金3个月(含3个月)或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利用房屋做犯法违纪事情、出现转租等违约情形,出租方可立即解除该合同收回房屋,收回房屋时承租方必须立即搬出房屋内所有家具财物并交还该房屋钥匙,如承租方不配合交还房屋及钥匙,出租方有权强行开启门锁收回房屋,承租方的家具财物视为自愿放弃由出租方全权处理,承租方不得有异议
6、承租方不得在该租赁的房屋摆放或销售殡葬相关的物品,如承租方违反此规定的,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该合同收回房屋并且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7、其他事项详见附件《广州市番禺区房地产租赁合同》
诚意金缴纳规则与处置事项是否收取诚意金是诚意金收取方案收取方式为人民币,金额为678元(陆佰柒拾捌元整)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报名登记提交后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诚意金交纳方式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从其名下银行账户转账至其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new.gemas.com.cn)用户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则应使用该企业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则应使用本人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
),并在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用户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电子钱包缴纳注意事项)诚意金交纳方式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意向方保证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交易标的相关的披露事项,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并须按照交易规则、交易公告及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的相关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评审等)
意向方应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规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意向方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或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或《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方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方式参与竞价;2.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各意向方未形成有效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3.竞价期间,在未有其他意向方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拒绝以挂牌价行权的,优先权人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4.意向方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文件,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5.其他违反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管理制度或法律法规内容的行为
处置方法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成交方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收到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不计息原路退回
4.如本项目要求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其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承租方资格条件意向方资格审核级别广交所与委托方共同审核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否报名登记方式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
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
资格条件序号条件类型资格条件递交材料清单报名材料参考格式1基础资格条件1.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2.意向方须于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诚意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1.意向方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
(适用于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2.意向方身份证
(适用于自然人)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在委托代理情况下)意向方承诺书1.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广州市番禺区房地产租赁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2.我方将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必要和全面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
我方将在调查和了解交易标的后独立、自愿作出是否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3.我方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遵守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充分了解本公告内容
产权交易所制度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委托方信息委托方名称广州市番禺区沙湾街综合事务中心委托方申请与承诺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或管理的交易标的进行公开交易
本委托方同意由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称广州产权交易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对本委托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在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该项目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