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17 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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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出租广州市白云区松南路27号103之一房 <正在拍卖>

房源编号:11952999

0.285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16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0.2855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0.2855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广东省 广州市
  • 用途:租赁权
  • 起始日期:2026-09-16
  • 结束日期:2026-09-29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松南路27号之2
  • 评估价:0.285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e交易
  • 教育学校:一拍
  • 环境配套:即将开拍
  • 标签:
    装修程度:个月装修免租期。标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查封否是否抵押
    居室数:一房
    小区:要遵守政府
    经济类型:个体
    开发商:转让
    装修配置:设备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基本信息交易编号GZ2026RD1036794标的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松洲街道标的名称出租广州市白云区松南路27号103之一房标的类别房产出租用途商业特色标的价格挂牌价格2,855.00元/月/总面积价格说明租金每两年递增3%标的面积(总面积)33.5799平方米标的面积描述租赁合作期限租赁/合作期限6年免租期限新承租人设定一个月装修免租期

标的权证信息产权人(业主姓名)权证名称权证编号权证所列示面积权证列示规划用途广州市穗航实业有限公司房地产权证粤房地证字C2977843号33.5799居住用房是否查封否是否抵押否是否共有否产权情况说明本次出租用途与证载用途不一致,意向方须知悉且自行承担因此可能造成的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的障碍或风险,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或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标的使用情况标的使用情况占用(原租赁合同期限:2026-11-30)是否涉及优先权否

不涉及优先权/占用人不享优先权特别说明特别说明标的基本信息交易编号GZ2026RD1036794标的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松洲街道标的名称出租广州市白云区松南路27号103之一房标的类别房产出租用途商业特色标的价格挂牌价格2,855.00元/月/总面积价格说明租金每两年递增3%标的面积(总面积)33.5799平方米标的面积描述租赁合作期限租赁/合作期限6年免租期限新承租人设定一个月装修免租期

标的权证信息产权人(业主姓名)权证名称权证编号权证所列示面积权证列示规划用途广州市穗航实业有限公司房地产权证粤房地证字C2977843号33.5799居住用房是否查封否是否抵押否是否共有否产权情况说明本次出租用途与证载用途不一致,意向方须知悉且自行承担因此可能造成的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的障碍或风险,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或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标的使用情况标的使用情况占用(原租赁合同期限:2026-11-30)是否涉及优先权否

不涉及优先权/占用人不享优先权特别说明特别说明披露信息挂牌公告期10个工作日延牌规则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交纳诚意金/保证金(如需))的意向方不足(1)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3次

现场勘查事项现场勘查期限公告期内,意向方自行联系勘察联系人看样勘查联系方式孙生,黄生13318766285、13829756808现场勘查说明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

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交易规则交易活动安排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交易方式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网络一次性报价

限时报价周期秒意向征集情况公示发布规则评审规则1.开启评审文件地点:2.评审地点:3.评审文件解密方式:4.评委会评委人数:5.评审规则说明:6.成交推荐名额:序号评审项评审标准最低分最高分评审结果公示发布规则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规则发布,公示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同等条件下优先权行权方式候选成交规则1.本次项目采用候选成交规则,即根据交易结果,按意向方的最高报价由高至低确认成交的轮候顺序,参与轮候的意向方数量为前两名

广州产权交易所于交易结果形成、确定成交方后向委托方、各候选人发出《交易结果通知书》,并向委托方、成交方发出《成交通知书》

2.如该成交方未按照项目信息公告有关要求签署交易文件,则委托方取消其成交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启动候选人轮候成交机制,下一顺位的候选人成为成交方,依此类推

3.如全部意向方均未产生有效报价或均放弃成交,导致项目最终未成交的,全部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4.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应按照项目信息公告有关要求获取交易参与资格,在达到行权条件的情况下,候选人轮候成交机制启动后,将以当前轮到候选人的最高报价提请优先权人行权,优先权人应在规定时间按要求确认是否行权(如以书面形式提请优先权人确认是否行权,优先权人须函复确认),如优先权人确认行权,则其被确认为成交方;否则,视为其放弃行使优先权

如优先权人放弃行使优先权,当前候选人被确认为成交方优先权人仅可行使一次优先权,如优先权人行使优先权后未能按公告规定签署交易文件,则委托方取消其成交方资格,优先权人对后续候选人最高报价不再享有优先权

5.优先权人自主参与交易即视为其具有按照挂牌价格成交意愿,如全部候选人均放弃成交,且具有参与交易资格的优先权人尚未行权的,该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格行使优先权并按规定签署成交文件,否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6.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候选人且未违反保证金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若成交方未按规定签订交易合同,在交易合同签订时效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候选人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保证金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成交方交易合同签订时效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服务费交纳规则成交方服务费标准按相当于出租标的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1%收取,如成交价格高于挂牌价格成交,则须另外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增值服务费,按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增值部分的3%计算

服务费交纳期限及方式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

成交方同意,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直接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付服务费的,成交方应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差额部分

交易条件成交文件签订截止期限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其他交易条件1.如项目涉及意向征集情况公示或成交结果公示的,意向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或委托方提交书面异议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

广州产权交易所在公示期满无人对本次公示提出异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2.如委托方要求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成交通知书》后进行公示的,由委托方自行公示,委托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成交文件(含交易合同)

3.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4.不得转租、分租;不得违章搭建构筑物或建筑物

5.按现状交付物业,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办理各项经营手续及证照,并自行承担费用和责任,证照齐全后方可对外经营;承租人负责该物业的装修和改造,负责所有报批报建手续办理,并自行承担费用和责任

该物业装修改造以及报批报建等导致延期或相关损失均由承租人承担物业内不允许使用瓶装气

6.要求承租人按相关法律法规装修施工,装修方案报出租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动工;承租人须自行负责办理装修消防备案及相关证照,证照齐全后才可投入使用

7.承租人在经营过程中需要遵守政府部门要求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环保、综治维稳等,并承担租赁期间的各种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环保、消防、综治维稳、信访等重大事项披露内容重大事项披露内容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2.出租方已将出租标的现有资料全部披露,意向承租方须在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包括但不限于建筑面积、规划功能、消防、间隔、结构、交付标准、产权、资料等)做充分了解

3.承租方不得将出租标的擅自转租、转让、转借或擅自调换使用

如违反,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已缴纳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4.出租标的经承租方验收后,房屋及家具家电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任何损坏(自然磨损和建筑物本身质量问题除外)由承租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装修、改善及增设部分

5.出租过程涉及的一切税金、费用(本次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均按有关法规和政府有关规定,由交易双方依法承担

6.挂牌价格不含物业管理费

水、电、煤气按政府相关部门收费标准另外收取;承租方自行开通互联网并承担网络使用费用(具体收费标准以网络供应商提供为准)

7.承租人须承担合同期政策风险(因政府部门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停止经营的,出租人可提前解除合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如因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或因城市建设规划或城市更新改造需要收储、征收、征用、拆迁等原因,对租赁物业进行规划调整、开发建设、拆迁、改建或作其他使用安排等原因,需要收回该物业的,出租人不需对承租人作任何安置和补偿,也不承担任何赔偿

诚意金缴纳规则与处置事项是否收取诚意金是诚意金收取方案收取方式为人民币,金额为9,600元(玖仟陆佰元整)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报名登记提交后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诚意金交纳方式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从其名下银行账户转账至其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new.gemas.com.cn)用户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则应使用该企业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则应使用本人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

),并在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用户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电子钱包缴纳注意事项)诚意金交纳方式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意向方保证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交易标的相关的披露事项,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并须按照交易规则、交易公告及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的相关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评审等)

意向方应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规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意向方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或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或《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方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方式参与竞价;2.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各意向方未形成有效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3.竞价期间,在未有其他意向方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拒绝以挂牌价行权的;4.意向方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文件,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5.其他违反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管理制度或法律法规内容的行为

处置方法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若意向方的报价并非最高报价,同时该意向方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由本所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合同项下的一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履约保证金、租金等),不足部分由承相方另行向出租方支付

4.如本项目要求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其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承租方资格条件意向方资格审核级别仅广交所审核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否报名登记方式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

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

序号条件类型资格条件递交材料清单报名材料参考格式1基础资格条件1.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含个体工商户)

2.承租人须无拖欠出租人(含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租金、管理费、水电费及其他一切应缴费用,方可报名参与本次物业招租

3.意向方须于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诚意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1.意向方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

(适用于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

2.意向方身份证

(适用于中国公民)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4.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意向方承诺书1.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2.我方将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必要和全面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委托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

我方将在调查和了解交易标的后独立、自愿作出是否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3.意向方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遵守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充分了解本公告内容

产权交易所制度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官网披露信息挂牌公告期10个工作日延牌规则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交纳诚意金/保证金(如需))的意向方不足(1)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3次

现场勘查事项现场勘查期限公告期内,意向方自行联系勘察联系人看样勘查联系方式孙生,黄生13318766285、13829756808现场勘查说明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

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交易规则交易活动安排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交易方式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网络一次性报价

限时报价周期秒意向征集情况公示发布规则评审规则1.开启评审文件地点:2.评审地点:3.评审文件解密方式:4.评委会评委人数:5.评审规则说明:6.成交推荐名额:序号评审项评审标准最低分最高分评审结果公示发布规则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规则发布,公示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同等条件下优先权行权方式候选成交规则1.本次项目采用候选成交规则,即根据交易结果,按意向方的最高报价由高至低确认成交的轮候顺序,参与轮候的意向方数量为前两名

广州产权交易所于交易结果形成、确定成交方后向委托方、各候选人发出《交易结果通知书》,并向委托方、成交方发出《成交通知书》

2.如该成交方未按照项目信息公告有关要求签署交易文件,则委托方取消其成交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启动候选人轮候成交机制,下一顺位的候选人成为成交方,依此类推

3.如全部意向方均未产生有效报价或均放弃成交,导致项目最终未成交的,全部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4.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应按照项目信息公告有关要求获取交易参与资格,在达到行权条件的情况下,候选人轮候成交机制启动后,将以当前轮到候选人的最高报价提请优先权人行权,优先权人应在规定时间按要求确认是否行权(如以书面形式提请优先权人确认是否行权,优先权人须函复确认),如优先权人确认行权,则其被确认为成交方;否则,视为其放弃行使优先权

如优先权人放弃行使优先权,当前候选人被确认为成交方优先权人仅可行使一次优先权,如优先权人行使优先权后未能按公告规定签署交易文件,则委托方取消其成交方资格,优先权人对后续候选人最高报价不再享有优先权

5.优先权人自主参与交易即视为其具有按照挂牌价格成交意愿,如全部候选人均放弃成交,且具有参与交易资格的优先权人尚未行权的,该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格行使优先权并按规定签署成交文件,否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6.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候选人且未违反保证金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若成交方未按规定签订交易合同,在交易合同签订时效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候选人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保证金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成交方交易合同签订时效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服务费交纳规则成交方服务费标准按相当于出租标的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1%收取,如成交价格高于挂牌价格成交,则须另外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增值服务费,按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增值部分的3%计算

服务费交纳期限及方式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

成交方同意,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直接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付服务费的,成交方应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差额部分

交易条件成交文件签订截止期限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其他交易条件1.如项目涉及意向征集情况公示或成交结果公示的,意向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或委托方提交书面异议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

广州产权交易所在公示期满无人对本次公示提出异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2.如委托方要求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成交通知书》后进行公示的,由委托方自行公示,委托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成交文件(含交易合同)

3.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4.不得转租、分租;不得违章搭建构筑物或建筑物

5.按现状交付物业,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办理各项经营手续及证照,并自行承担费用和责任,证照齐全后方可对外经营;承租人负责该物业的装修和改造,负责所有报批报建手续办理,并自行承担费用和责任

该物业装修改造以及报批报建等导致延期或相关损失均由承租人承担物业内不允许使用瓶装气

6.要求承租人按相关法律法规装修施工,装修方案报出租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动工;承租人须自行负责办理装修消防备案及相关证照,证照齐全后才可投入使用

7.承租人在经营过程中需要遵守政府部门要求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环保、综治维稳等,并承担租赁期间的各种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环保、消防、综治维稳、信访等重大事项披露内容重大事项披露内容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2.出租方已将出租标的现有资料全部披露,意向承租方须在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包括但不限于建筑面积、规划功能、消防、间隔、结构、交付标准、产权、资料等)做充分了解

3.承租方不得将出租标的擅自转租、转让、转借或擅自调换使用

如违反,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已缴纳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4.出租标的经承租方验收后,房屋及家具家电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任何损坏(自然磨损和建筑物本身质量问题除外)由承租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装修、改善及增设部分

5.出租过程涉及的一切税金、费用(本次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均按有关法规和政府有关规定,由交易双方依法承担

6.挂牌价格不含物业管理费

水、电、煤气按政府相关部门收费标准另外收取;承租方自行开通互联网并承担网络使用费用(具体收费标准以网络供应商提供为准)

7.承租人须承担合同期政策风险(因政府部门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停止经营的,出租人可提前解除合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如因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或因城市建设规划或城市更新改造需要收储、征收、征用、拆迁等原因,对租赁物业进行规划调整、开发建设、拆迁、改建或作其他使用安排等原因,需要收回该物业的,出租人不需对承租人作任何安置和补偿,也不承担任何赔偿

诚意金缴纳规则与处置事项是否收取诚意金是诚意金收取方案收取方式为人民币,金额为9,600元(玖仟陆佰元整)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报名登记提交后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诚意金交纳方式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从其名下银行账户转账至其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new.gemas.com.cn)用户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则应使用该企业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则应使用本人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

),并在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用户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电子钱包缴纳注意事项)诚意金交纳方式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意向方保证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交易标的相关的披露事项,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并须按照交易规则、交易公告及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的相关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评审等)

意向方应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规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意向方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或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或《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方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方式参与竞价;2.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各意向方未形成有效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3.竞价期间,在未有其他意向方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拒绝以挂牌价行权的;4.意向方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文件,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5.其他违反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管理制度或法律法规内容的行为

处置方法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若意向方的报价并非最高报价,同时该意向方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由本所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合同项下的一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履约保证金、租金等),不足部分由承相方另行向出租方支付

4.如本项目要求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其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承租方资格条件意向方资格审核级别仅广交所审核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否报名登记方式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

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

资格条件序号条件类型资格条件递交材料清单报名材料参考格式1基础资格条件1.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含个体工商户)

2.承租人须无拖欠出租人(含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租金、管理费、水电费及其他一切应缴费用,方可报名参与本次物业招租

3.意向方须于信息公告期截止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松南路27号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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