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17 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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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整体出租广州番禺大厦物业 <正在拍卖>

房源编号:11953001

51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16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51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广东省 广州市
  • 用途:租赁权
  • 起始日期:2026-09-16
  • 结束日期:2026-09-29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州(正佳广场店)越秀物业(体育西服务中心)
  • 评估价:51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e交易
  • 教育学校:一拍
  • 环境配套:即将开拍
  • 标签:
    装修程度:期限装修免租期为9
    空置情况:空置
    查封情况:查封否是否抵押
    看样时间:看样勘查联系方式黄小姐,84648333-
    建筑类别:大厦
    小区:2㎡、后花园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诉讼
    环境:车场
    配套情况:车场
    装修配置:设备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基本信息交易编号GZ2026RD1032649标的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道标的名称整体出租广州番禺大厦物业标的类别房产出租用途综合(限住宿业、餐饮业使用)特色酒店/民宿标的价格挂牌价格510,000.00元/月/总面积价格说明首年租金为51万元/月/总面积,自第四个租赁年度起,每满三年租金在上一期基础上递增3%

标的面积(总面积)18836.31平方米标的面积描述该物业的证载用地面积16472.02㎡(自测车场面积8542.72㎡、后花园面积3750㎡、建筑占地面积4179.30㎡);建筑总面积18836.31㎡

合同计价面积为约定面积,即租赁物业证载面积,交易双方不得以实测面积差异要求调整租金及合同条款)租赁合作期限租赁/合作期限其他(鉴于租赁物土地使用权至2033年10月15日届满,本项目采用“7+8”租赁期限模式(详见公开附件租赁合同)

)免租期限装修免租期为9个月(装修期含于租赁期首3年以内)标的权证信息产权人(业主姓名)权证名称权证编号权证所列示面积权证列示规划用途广州番禺区大厦酒店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粤(202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021137号18836.31商业是否查封否是否抵押否是否共有否产权情况说明本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年限为40年,从1993年10月16日起,至2033年10月15日止

标的使用情况标的使用情况占用是否涉及优先权否不涉及优先权/占用人不享优先权特别说明特别说明标的基本信息交易编号GZ2026RD1032649标的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道标的名称整体出租广州番禺大厦物业标的类别房产出租用途综合(限住宿业、餐饮业使用)特色酒店/民宿标的价格挂牌价格510,000.00元/月/总面积价格说明首年租金为51万元/月/总面积,自第四个租赁年度起,每满三年租金在上一期基础上递增3%

标的面积(总面积)18836.31平方米标的面积描述该物业的证载用地面积16472.02㎡(自测车场面积8542.72㎡、后花园面积3750㎡、建筑占地面积4179.30㎡);建筑总面积18836.31㎡

合同计价面积为约定面积,即租赁物业证载面积,交易双方不得以实测面积差异要求调整租金及合同条款)租赁合作期限租赁/合作期限其他(鉴于租赁物土地使用权至2033年10月15日届满,本项目采用“7+8”租赁期限模式(详见公开附件租赁合同)

)免租期限装修免租期为9个月(装修期含于租赁期首3年以内)标的权证信息产权人(业主姓名)权证名称权证编号权证所列示面积权证列示规划用途广州番禺区大厦酒店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粤(202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021137号18836.31商业是否查封否是否抵押否是否共有否产权情况说明本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年限为40年,从1993年10月16日起,至2033年10月15日止

标的使用情况标的使用情况占用是否涉及优先权否

不涉及优先权/占用人不享优先权特别说明特别说明披露信息挂牌公告期10个工作日延牌规则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交纳诚意金/保证金(如需))的意向方不足(1)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1次

现场勘查事项现场勘查期限公告期内,意向方自行联系勘察联系人看样勘查联系方式黄小姐,84648333-6101、13711038773现场勘查说明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

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交易规则交易活动安排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交易方式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网络多次报价

限时报价周期秒意向征集情况公示发布规则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如有)意向方时发布,公示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评审规则1.开启评审文件地点:2.评审地点:3.评审文件解密方式:4.评委会评委人数:5.评审规则说明:6.成交推荐名额:序号评审项评审标准最低分最高分评审结果公示发布规则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规则同等条件下优先权行权方式候选成交规则服务费交纳规则成交方服务费标准交易服务费为基础服务费加上增值服务费,其中:基础服务费按挂牌合同总租金的0.2%收取,增值服务费按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增值部分5%收取

挂牌合同总租金:人民币92,885,733.47元交易服务费不足人民币600元的由承租方补足

交易服务费中的基础服务费不因交易双方最终签订合同总租金变化而改变

本项目采用7年固定租期+8年浮动租期模式,本条所述“挂牌合同总租金”,指本次对外挂牌公示的完整租赁周期(含7年固定租期及8年浮动租期)对应的全部挂牌租金总额,以此作为基础服务费的计费基数

服务费交纳期限及方式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

成交方同意,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直接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付服务费的,成交方应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差额部分

交易条件成交文件签订截止期限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其他交易条件1.如项目涉及意向征集情况公示、成交结果公示或评审结果公示的,意向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或委托方提交书面异议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

在公示期满且未收到异议的,广州产权交易所于公示期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2.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重大事项披露内容(一)承租方须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办理相关经营手续所需资料,且按照实际经营用途自行办理一切行政审批、许可、装修报建和消防报建、用水用电、环保卫生、租赁登记、工商登记、经营证照等所有相关手续

出租方按现有的相关资料配合承租方办理上述经营手续,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出租方仅承担提供必要的现有资料的义务,不承担承租方办理(或变更)手续无法批准的任何风险、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被认定为违法建设要求拆除、装修损失、其他投入损失、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期间的维修管护责任、完善消防手续),承租方不得以此理由拒缴租金及要求出租方作出任何赔偿

若承租方以此为由拒缴租金的,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已交纳的租赁合同项下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意向承租人须承诺:1.如因城市规划建设或“三旧”改造或政府征收、征用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政府发布征收预公告等文件之日为准)的,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但应至少提前30日通知),自解除合同通知书面送达承租方之日,或通知张贴于租赁物门前第三日(以先到之日为准),《租赁合同》提前终止,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2.如因城市规划建设或“三旧”改造或政府征收、征用国有土地使用权解除合同的,承租方应在政府或出租方通知的时间内搬离可移动物品、移交租赁物

若有补偿,承租方同意按以下约定处理:按法律及政府补偿方案,如有政府补偿给予出租方的,补偿中涉及到的合理搬迁补偿、承租方装修补偿(如有)归承租方所有

如政府补偿中未有明确列明上述补偿的,出租方对承租方不作装修、搬迁等任何补偿、赔偿

3.承租方与其分租户、合作方的纠纷,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处理,与出租方无关

若承租方的分租、合作行为对出租方造成不良影响,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如合同届满自动终止或依法提前终止的,承租方与其分租户、合作方的合同亦相应地终止

4.承租方不得经营污染(包括噪音、废液、粉尘)项目;不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不得非法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及违禁物品;不得经营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不允许经营的行业

若承租方承租期间发生事故、投诉等事件,由承租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经济及法律等责任,如承租方不配合处理,导致出租方先行处理的,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讨且承租方需赔偿出租方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5.承租方不得将该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部分或全部作价出资或者作为合作条件与其他投资者合作或者设置担保

6.在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整体转租给第三方;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分租给第三方,若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将租赁物分租的,分租户必须要遵守本方案及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

承租方对第三方(次承租人)经营、使用物业期间产生的一切责任、损失、纠纷承担连带责任

7.承租方需要对租赁物及其附着物进行装修、修缮及改造,必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出租方有权对工程进行监督

若因承租方对租赁物及其附着物进行装修、修缮及改造等原因导致任何人身或财产损害,由承租方承担相应责任及损失

8.自物业交付之日起5日内,承租方须为租赁物投保财产综合险并将保单复印件提交出租方备案留存

投保主体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中央企业或国有控股大型保险机构(限于以下保险机构:中国人民保险、中国人寿、中国太平洋保险);保险保障范围须覆盖租赁物损毁、灭失等全部风险,保险保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被保险人及第一受益人均为出租方

每年保险保单到期前15日,承租方须完成续保手续,并将新保单复印件提交出租方备案留存

若承租方未按约定投保、或保额不足、或保险逾期未续保、或未将出租方列为第一受益人、或投保保险公司不在上述范围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同时,承租方应按每日人民币1000元的标准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直至整改合格为止

9.租赁期内,该租赁物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燃气费、排污费、垃圾处理费、通讯费及其他日常经营所产生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及缴纳

10.租赁期间,承租方须保留物业四楼原康体中心功能,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11.租赁期内,承租方必须承担租赁物业范围内的生产安全及所有安全主体责任

12.租赁物交付时一并移交相应设备设施,具体以双方签署的《物业交付确认书》及附件《设备设施清单》为准

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承租方应将物业清扫干净,自行拆除并搬迁可移动设施设备(指可通过简单拆卸、不破坏主体结构即可分离的设施设备);不可移动的添附物及固定装修(指不可通过螺丝常规拆卸、或拆卸将导致损毁的装修与设施),以及消防系统、中央空调、电线电缆、供电设备、电梯、强弱电系统及设备设施等均视为不可移动附属设施,承租方不得拆除、搬迁或损坏,须按正常使用状态无偿移交出租方

承租方应严格按照《设备设施清单》将租赁物及附属设备设施恢复至正常经营使用状态后交还出租方

13.首年装修改造方案须提前向出租方报备存档

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生效后60日内向出租方提交装修改造方案,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30天内进场施工,若承租方逾期提交方案或逾期开工,每逾期一日,出租方有权按每日10000元向承租方计收违约金

14.承租方承租期首年内需对租赁物升级和玻璃幕墙的改造建设总投入(不含可移动的设备、设施)不低于1500万元,且玻璃幕墙改造后需达到番禺区住建局的验收要求

以承租方提交并经出租方确认的《升级改造预算清单》为基础,结合实际采购合同和发票等有效支出凭证核算总投入

(三)交易保证金为100万元

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应充分了解租赁物现状(包括但不仅限于该租赁物位置、租赁物性质、产权状况、证照状况、装修情况、水电设施、消防、内外墙体情况等),并到现场勘察实际情况以确定租赁物情况是否符合自身使用的预期

当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不得以未充分了解租赁物现状为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或接收租赁物

在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方不得以未充分了解现状为由解除(终止)合同或追究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四)承租方须于签订《租赁合同》当天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300万元及支付水、电、煤等费用保证金100万元

合同期内如承租方提前解除(终止)租赁合同,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保证金

若竞得承租方逾期交纳前述任意一项保证金,逾期达到或超过3日,视为竞得承租方根本性违约及放弃交易成交资格,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竞得承租方已缴纳的保证金,竞得承租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部归出租方所有;同时出租方有权重新对外挂牌招租,竞得承租方须全额赔偿出租方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损失范围包含但不限于:物业重新招租产生的租金差价损失、二次交易服务费、物业空置损失、出租方为维权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等费用

若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出租方有权就差额部分继续向竞得承租方追偿

诚意金缴纳规则与处置事项是否收取诚意金是诚意金收取方案收取方式为人民币,金额为1,000,000元(壹佰万元整)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报名登记提交后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诚意金交纳方式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从其名下银行账户转账至其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new.gemas.com.cn)用户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则应使用该企业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则应使用本人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

),并在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用户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电子钱包缴纳注意事项)诚意金交纳方式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意向方保证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交易标的相关的披露事项,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并须按照交易规则、交易公告及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的相关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评审等)

意向方应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规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意向方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或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或《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方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方式参与竞价;2.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各意向方未形成有效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3.竞价期间,在未有其他意向方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拒绝以挂牌价行权的,优先权人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4.意向方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文件,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适用于约定交易服务费由成交方另行支付情形);5.其他违反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管理制度或法律法规内容的行为

处置方法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若意向方的报价并非最高报价,同时该意向方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收到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划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作为交易合同项下价款的一部分

4.如本项目要求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其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承租方资格条件意向方资格审核级别广交所与委托方共同审核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否报名登记方式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

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

序号条件类型资格条件递交材料清单报名材料参考格式1基础资格条件1.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2.意向方须于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诚意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1.意向方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

(适用于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

2.意向方身份证

(适用于自然人)

3.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2其他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为准

2.意向承租方须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的查询打印件为准

3.意向承租方必须具有良好经营信誉、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

4.意向承租方(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必须无与出租方发生过经济纠纷或存在经济纠纷尚未解决的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打印件并加盖指模/公章(如有)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的查询打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有)

意向方承诺书1.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招商方提交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2.我方将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必要和全面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招商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

我方将在调查和了解交易标的后独立、自愿作出是否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3.意向方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遵守广州产权交易所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充分了解本公告内容

广州产权交易所制度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信息挂牌公告期10个工作日延牌规则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交纳诚意金/保证金(如需))的意向方不足(1)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1次

现场勘查事项现场勘查期限公告期内,意向方自行联系勘察联系人看样勘查联系方式黄小姐,84648333-6101、13711038773现场勘查说明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

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交易规则交易活动安排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交易方式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网络多次报价

限时报价周期秒意向征集情况公示发布规则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如有)意向方时发布,公示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评审规则1.开启评审文件地点:2.评审地点:3.评审文件解密方式:4.评委会评委人数:5.评审规则说明:6.成交推荐名额:序号评审项评审标准最低分最高分评审结果公示发布规则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规则同等条件下优先权行权方式候选成交规则服务费交纳规则成交方服务费标准交易服务费为基础服务费加上增值服务费,其中:基础服务费按挂牌合同总租金的0.2%收取,增值服务费按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增值部分5%收取

挂牌合同总租金:人民币92,885,733.47元交易服务费不足人民币600元的由承租方补足

交易服务费中的基础服务费不因交易双方最终签订合同总租金变化而改变

本项目采用7年固定租期+8年浮动租期模式,本条所述“挂牌合同总租金”,指本次对外挂牌公示的完整租赁周期(含7年固定租期及8年浮动租期)对应的全部挂牌租金总额,以此作为基础服务费的计费基数

服务费交纳期限及方式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

成交方同意,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直接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付服务费的,成交方应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差额部分

交易条件成交文件签订截止期限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其他交易条件1.如项目涉及意向征集情况公示、成交结果公示或评审结果公示的,意向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或委托方提交书面异议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

在公示期满且未收到异议的,广州产权交易所于公示期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2.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重大事项披露内容(一)承租方须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办理相关经营手续所需资料,且按照实际经营用途自行办理一切行政审批、许可、装修报建和消防报建、用水用电、环保卫生、租赁登记、工商登记、经营证照等所有相关手续

出租方按现有的相关资料配合承租方办理上述经营手续,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出租方仅承担提供必要的现有资料的义务,不承担承租方办理(或变更)手续无法批准的任何风险、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被认定为违法建设要求拆除、装修损失、其他投入损失、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期间的维修管护责任、完善消防手续),承租方不得以此理由拒缴租金及要求出租方作出任何赔偿

若承租方以此为由拒缴租金的,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已交纳的租赁合同项下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意向承租人须承诺:1.如因城市规划建设或“三旧”改造或政府征收、征用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政府发布征收预公告等文件之日为准)的,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但应至少提前30日通知),自解除合同通知书面送达承租方之日,或通知张贴于租赁物门前第三日(以先到之日为准),《租赁合同》提前终止,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2.如因城市规划建设或“三旧”改造或政府征收、征用国有土地使用权解除合同的,承租方应在政府或出租方通知的时间内搬离可移动物品、移交租赁物

若有补偿,承租方同意按以下约定处理:按法律及政府补偿方案,如有政府补偿给予出租方的,补偿中涉及到的合理搬迁补偿、承租方装修补偿(如有)归承租方所有

如政府补偿中未有明确列明上述补偿的,出租方对承租方不作装修、搬迁等任何补偿、赔偿

3.承租方与其分租户、合作方的纠纷,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处理,与出租方无关

若承租方的分租、合作行为对出租方造成不良影响,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如合同届满自动终止或依法提前终止的,承租方与其分租户、合作方的合同亦相应地终止

4.承租方不得经营污染(包括噪音、废液、粉尘)项目;不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不得非法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及违禁物品;不得经营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不允许经营的行业

若承租方承租期间发生事故、投诉等事件,由承租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经济及法律等责任,如承租方不配合处理,导致出租方先行处理的,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讨且承租方需赔偿出租方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5.承租方不得将该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部分或全部作价出资或者作为合作条件与其他投资者合作或者设置担保

6.在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整体转租给第三方;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分租给第三方,若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将租赁物分租的,分租户必须要遵守本方案及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

承租方对第三方(次承租人)经营、使用物业期间产生的一切责任、损失、纠纷承担连带责任

7.承租方需要对租赁物及其附着物进行装修、修缮及改造,必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出租方有权对工程进行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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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州(正佳广场店)越秀物业(体育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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