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2026)3314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集州街道米仓山大道南磷段星正苑A幢2层1号房产转让项目(第一次降价) (2026)3314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集州街道米仓山大道南磷段星正苑A幢2层1号房产转让项目(第一次降价)现场查看信息:1、查勘时间: 公告期内(上午10:00-11:00)
2、查勘地点:标的物所在地(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集州街道米仓山大道南磷段星正苑A幢2层1号)
3、联系人:林经理
4、联系电话:15943106111
5、查勘要求:需提前预约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转让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登记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得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得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2、转让标的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均由受让方自行查询并承担一切欠缴费用
3、该标的状况以实物现状为准,转让面积以房屋登记部门确定的房屋所有权证证载面积为准,产生的误差由受让方自行查实并承担,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并且不影响此次挂牌价格
4、转让标的无查封,未设定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转让方拥有完全处置权
5、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及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6、 如产权交易过程中遇以下情形的:①该产权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征收范围的;②转让产权因不可抗力毁损、灭失的;③受让方无故不推进产权交易进程,经产权中心催办仍不作为的;④经确认产权交易活动无法继续实施的其他情形,转让方有权终止交易
7、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的,需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成交价款及手续费
成交价款结清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标的,标的交付后,所有风险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转让方及受让方在标的交接后30个工作日内办理过户手续
8、意向受让方自行充分了解标的房产情况并符合房屋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本地区房屋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如因意向受让方不符合本地区房屋买卖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则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与转让方及交易中心无关,受让方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退还标的价款
9、本标的公告中未尽事宜由受让方在竞买前自行了解,成交后视为对上述说明及资产现状已知和未知瑕疵的熟知并认可,转让方及产权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本项目报价采取通过e汽购平台网络竞价的方式,通过向沈阳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资格审核、交纳交易保证金,并由沈阳产权交易所确认获得报名资格,即成为合格的意向受让方后,方可参与后续平台网络竞价活动,以转让底价作为平台网络竞价底价于公告截止日后第2个工作日开始竞价,具体时间及相关规定按照e汽购平台公告(网址:https://eqg.faw.cn/)执行
11、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在e汽购平台(网址:https://eqg.faw.cn/)报名时须预缴人民币0.1万元,受让方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预缴的人民币0.1万元外剩余平台竞价佣金支付至平台指定结算账户,若未按相关要求交纳平台竞价佣金的,平台将不予出具竞价结果
其他意向受让方预缴的人民币0.1万元,由平台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重大事项披露信息:1、本次挂牌的标的为一汽租赁有限公司1处不动产,位于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集州街道米仓山大道南磷段星正苑A幢2层1号,房屋所有权证号:川(2022)南江县不动产权第0006374号;不动单元号:511922001012GB00003F00010088;建筑面积589.77㎡;权利人:一汽租赁有限公司,共有情况:单独所有;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钢筋混凝土结构,用途为商服用地/商业、金融、信息,房屋所在层数/总层数:2/10;使用期限: 2048年07月15日止
2、项目时间节点:
产权交易公告日期: 2026.8.31-2026.9.28网络竞价平台报名时间:2026.8.31-2026.9.28
网络竞价平台报名联系人:吕经理 15843111603产权交易所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时间: 2026.8.31-2026.9.28 16时
网络竞价平台竞价时间:2026.9.30处置方式: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沈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并将交易价款转入到转让方指定帐户
2、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转让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接受公告转让条件及要求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直接受让;
(3)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程序中全部意向受让方未按照沈交所的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受让方的出价低于转让底价的;
(5)竞价活动结束后,意向受让方在依沈交所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3、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信息披露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