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18 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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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涪陵区聚贤大道19号(奥体·中央公园)8幢1-4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即将开拍>

房源编号:11990125

未知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10-15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未知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重庆市 涪陵区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6-10-15
  • 结束日期:2026-10-16
  • 地址: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涪陵区聚贤大道19号(奥体·中央公园)8幢1-4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 评估价:未知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装饰装修情况详见评
    户口: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
    查封情况:已查封
    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抵押情况:有抵押
    居室数:4房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环境:公园
    开发商:拍卖辅助机构,网络司法拍
    楼栋总数:8幢
    装修配置: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特别提醒:竞买人如需咨询,请直接联系公告中写明的拍卖辅助机构,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收取拍卖费用

法院从未委托公告中写明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中介机构,请竞买人务必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收费的行为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了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特此公示

现案外人使用已依法通知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交付

(2)本次拍卖范围含室内固定装饰装修,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设备等可移动物品

(3)法院所展示的照片与视频仅做参考,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竞买人实地看样并了解相关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4)据易立特工作人员了解,截至2026年9月8日未查询到物业有欠费,标的物是否欠缴物业费及具体欠费情况由买受人自行到物管中心核实,不排除实际有其他所欠费用的情形,上述情况仅供参考,详情请各竞买人自行核实,交付时以物业公司及相关部门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所欠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387100元,起拍价:270970元,保证金:54100元,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易立特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易立特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统一安排

重庆易立特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23-63067237、或关注易立特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在微信公众号搜索栏搜索“重庆易立特”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需办理授权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或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在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提交登记手续,经法院确认后方能办理委托事项

九、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与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联系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实验路支行,账号:9558853100016081337)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在公告明确的尾款缴纳期限内缴清尾款的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责任自负

十一、根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将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法院将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本次拍卖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咨询服务:重庆易立特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23-63067237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72810316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72812808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查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四日重庆市涪陵区聚贤大道19号(奥体·中央公园)8幢1-4房屋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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