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公示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拍卖公告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6年10月22日10时起至2026年10月23日1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2957,户名: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物: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二路107号26-9#房屋(新城大厦)
据评估报告记载:标的物所在物业为“新城大厦”,约建成于2008年,不动产权证号为渝(2019)渝中区不动产权第001075038号;建筑面积为55.72平方米,套内面积44.28平方米,房屋结构为钢混结构,房屋用途为住宅;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
所在建筑共31层,标的物位于名义层第26层户型为3室1厅1厨1卫,室内高约2.8米,详见评估报告
标的物现状:案外人使用特别提醒:1.标的物有抵押,有查封,现由案外人使用
2.本次拍卖标的物含室内不可移动装饰装修,不含室内可移动财产、家具家电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尽快与公拍网络科技重庆有限公司联系,以便进行下一步流程
3.辅拍公司工作人员至物业处了解到截至2026年9月标的物欠物业管理费198.9元
不排除实际有其他欠费情形,详情请各竞买人自行核实,交付时以物业公司及相关部门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所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4.标的物土地使用权利性质为划拨,转让时买受人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划拨土地收益金
交易时土地性质是否能由划拨转为出让,请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核实所需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5.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标明或未标明的瑕疵由竞买人自行核实或了解,成交后,买受人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
6.若标的物有违章建筑,存在结构调整,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请买受人竞买前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物详细情况后竞买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责任承担范围内,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报告所述内容需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核实,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本院执行中了解到,个别社会中介机构隐瞒司法处置房屋情况,夸大参拍难度,向意向竞买司法处置房人员收取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费用,有的甚至以人民法院名义哄骗当事人,造成恶劣影响
对此,本院提醒如下:竞买人参与司法拍卖,仅需按照网络拍卖公告要求支付保证金后即可参加拍卖
拍卖过程中人民法院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服务费,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亦无需承担任何拍卖佣金
任何个人或者机构向您收取所谓的各种名义的费用,请您谨慎对待,以防上当受骗
评估价:482500元,起拍价:337750元,保证金:6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公拍网络科技重庆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屋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公拍网络科技重庆有限公司安排)
公拍网络科技重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877-023,18008357166(刘老师)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则竞买成功
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该房屋所欠物业费、水、电等欠费请意向竞买人自行至相关单位了解,请竞买人注意其中的风险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由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垫付税费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拍卖竞价前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结束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工商银行重庆南坪支行;账号:9558853100016491783)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公拍网络科技重庆有限公司电话:400-8877-02318008357166(刘老师)本院联系电话:023-65589087杨法官本院监督电话:023-65589277本院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8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查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六日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二路107号26-9#房屋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