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18 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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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西陵区深圳路16号金桂华庭复式房屋 <即将开拍>

房源编号:11991251

39.563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10-19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43.9594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39.5635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湖北省 宜昌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6-10-19
  • 结束日期:2026-10-20
  •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深圳路16号金桂华庭(东北2门)
  • 评估价:43.959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离的装修(包括但不
    空置情况:证。现无人居住
    查封情况:查封。若拍卖成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即日起至开拍前(节假日
    户型:三室两厅一厨二卫
    房屋结构:混合
    电梯:无电梯
    产权年限:('', '')
    交易状态:一拍
    单元名:1单元
    居室数:三室
    卫生间数:二卫
    小区:金桂华庭小区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事宜上传的照片和不动
    配套情况:空调
    楼栋总数:9栋
    装修配置:家具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位于宜昌市西陵区深圳路16号金桂华庭小区9栋1单元114号的房屋及屋内与房屋形成整体不可剥离的装修(包括但不限于装饰装修、家具、家电、厨具、网络视听、通讯设施等)【不动产证书号:不动产证书号:0152134,宜市国用(2004)第100202028-2-114号】

证上建筑面积128.95㎡,用途为住宅,结构为混合,建成年份为2003年,登记时间2004年1月7日,宗地面积不知,土地使用面积24.18㎡,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权证号:宜市国用(2004)第100202028-2-114号,土地使用期限至2071年11月7日止

房屋为顶层复式,下层精装修,上层简装,上层面积未上证现无人居住

房屋详情见本拍卖事宜上传的照片和不动产登记权属查询的结果财产议价总价:439594.40元;首拍起拍价:395635元;竞价加价幅度:3956.00元;保证金:39500.00元

标的物瑕疵及权利负担等特别提示:1、拍卖范围:本拍卖仅限于该房屋及其不可从建筑物剥离且影响建筑物使用功能的装修价值,室内装饰装修及家具物品中与房屋不可分割的,一并拍卖

房屋内家具家电及可移动物品不属于本次拍卖范围2、房屋布局及装修情况:一楼为三室两厅一厨二卫,一梯两户,精装修

二楼(楼顶)为本户单独使用,简装,有楼梯可上楼,为双层复式结构,二楼室内面积未上证

3、楼层提示及电梯说明:本小区属于北苑管理区城东社区辖区

房屋所在楼栋总层数共七层,拍品位于第七层(未含二楼)本楼栋无电梯,是否能在楼外加装电梯需要咨询住建部门

4.占有使用情况:拍卖房屋原为被执行人家庭居住,现长期空置,除有空调、沙发、电视、床等家具家电之外,还有部分生活用品

因房屋内家具家电及可移动物品不属于本次拍卖范围,如若竞买者需要保留室内物品的,可自行与房主协商

如不需要,房主会自行搬离5.权利负担:拍卖房屋因做生意贷款抵押给申请执行人湖北宜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案为首封,无其他查封

若拍卖成功,不影响房屋过户办证6、关于过户:如果拍卖成功,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网络通讯收视、物业管理等户名变更手续及需要在物业机构办理的相关手续

本房屋可能存在欠缴水、电、气、网络通讯收视、物业管理等费用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核实

如果拍卖成功,自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之日起的水、电、气、网络通讯收视、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之前的费用由原房屋使用人承担

7、拍品交付:若拍卖成功,以实物现状交付

本院承诺竞买人竞得本财产后,能够顺利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交房手续及入住

因房屋内家具家电及可移动物品不属于本次拍卖范围,需要给被执行人合理时间搬离室内物品,具体以法院实际腾退为准,交房时间需等待法院通知

8、关于费用范围:如拍卖成功,买主在交清全部购房款、原居住使用人腾退后可随时办理交房及过户手续

竞买人除了承担应由购买方承担的不动产交易相关税费外,在人民法院和网络拍卖平台不存在交纳任何费用

9、关于房屋过户税费的特别提示:为便于尽快过户完毕,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除了负担自己的本次交易税之外,需要先行垫付卖方本次过户交易税

过户完毕之后,凭垫付交税票据向法院申请返还10、关于公告所述总价之含义:本拍卖公告所述议价总价、起拍价、加价幅度、保证金均系上述拍卖物品整体处置金额,不包括买主需要办理权属转移登记和室内外物品迁移应自行承担的费用,也不包括欠付的水、电、气、网络通讯收视、物业管理等费用,不包括拍品存在瑕疵时竞买人为了消除该瑕疵而自行承担的费用(单位:人民币)

11、关于拍品的瑕疵担保责任:拍卖财产均以现状拍卖,执行法院、相关当事人、拍卖中介机构不承担质量瑕疵

12、关于其他费用:不动产、水电气、物业、卫生环保、网络通讯收视、其他相关设施设备等的产权转移等税费,本公告已载明的按照载明的负担,未载明的按照国家规定负担

竞买者一旦竞买,视为对该项提示的接收和认可,请竞买人审慎考虑

13、对于本拍品其他未尽事宜,竞买人可分别到相关部门或联系本院咨询

如第一次拍卖流拍,则于流拍后30日内举行第二次拍卖竞价会第二次拍卖具体事宜仍可登陆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平台查阅再次拍卖公告,本院不再另行通知

如第一次拍卖成交,将不再进行下一轮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物位于宜昌市西陵区深圳路16号金桂华庭小区9栋1单元114号的房屋及屋内与房屋形成整体不可剥离的装修(包括但不限于装饰装修、家具、家电、厨具、网络视听、通讯设施等)【不动产证书号:不动产证书号:0152134,宜市国用(2004)第100202028-2-114号】

证上建筑面积128.95㎡,用途为住宅,结构为混合,建成年份为2003年,登记时间2004年1月7日,宗地面积不知,土地使用面积24.18㎡,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权证号:宜市国用(2004)第100202028-2-114号,土地使用期限至2071年11月7日止

房屋为顶层复式,下层精装修,上层简装,上层面积未上证现无人居住

房屋详情见本拍卖事宜上传的照片和不动产登记权属查询的结果

财产议价总价:439594.40元;首拍起拍价:395635元;竞价加价幅度:3956.00元;保证金:39500.00元

标的物瑕疵及权利负担等特别提示:1、拍卖范围:本拍卖仅限于该房屋及其不可从建筑物剥离且影响建筑物使用功能的装修价值,室内装饰装修及家具物品中与房屋不可分割的,一并拍卖

房屋内家具家电及可移动物品不属于本次拍卖范围2、房屋布局及装修情况:一楼为三室两厅一厨二卫,一梯两户,精装修

二楼(楼顶)为本户单独使用,简装,有楼梯可上楼,为双层复式结构,二楼室内面积未上证

3、楼层提示及电梯说明:本小区属于北苑管理区城东社区辖区

房屋所在楼栋总层数共七层,拍品位于第七层(未含二楼)本楼栋无电梯,是否能在楼外加装电梯需要咨询住建部门

4.占有使用情况:拍卖房屋原为被执行人家庭居住,现长期空置,除有空调、沙发、电视、床等家具家电之外,还有部分生活用品

因房屋内家具家电及可移动物品不属于本次拍卖范围,如若竞买者需要保留室内物品的,可自行与房主协商

如不需要,房主会自行搬离5.权利负担:拍卖房屋因做生意贷款抵押给申请执行人湖北宜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案为首封,无其他查封

若拍卖成功,不影响房屋过户办证6、关于过户:如果拍卖成功,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网络通讯收视、物业管理等户名变更手续及需要在物业机构办理的相关手续

本房屋可能存在欠缴水、电、气、网络通讯收视、物业管理等费用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核实

如果拍卖成功,自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之日起的水、电、气、网络通讯收视、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之前的费用由原房屋使用人承担

7、拍品交付:若拍卖成功,以实物现状交付

本院承诺竞买人竞得本财产后,能够顺利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交房手续及入住

因房屋内家具家电及可移动物品不属于本次拍卖范围,需要给被执行人合理时间搬离室内物品,具体以法院实际腾退为准,交房时间需等待法院通知

8、关于费用范围:如拍卖成功,买主在交清全部购房款、原居住使用人腾退后可随时办理交房及过户手续

竞买人除了承担应由购买方承担的不动产交易相关税费外,在人民法院和网络拍卖平台不存在交纳任何费用

9、关于房屋过户税费的特别提示:为便于尽快过户完毕,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除了负担自己的本次交易税之外,需要先行垫付卖方本次过户交易税

过户完毕之后,凭垫付交税票据向法院申请返还10、关于公告所述总价之含义:本拍卖公告所述议价总价、起拍价、加价幅度、保证金均系上述拍卖物品整体处置金额,不包括买主需要办理权属转移登记和室内外物品迁移应自行承担的费用,也不包括欠付的水、电、气、网络通讯收视、物业管理等费用,不包括拍品存在瑕疵时竞买人为了消除该瑕疵而自行承担的费用(单位:人民币)

11、关于拍品的瑕疵担保责任:拍卖财产均以现状拍卖,执行法院、相关当事人、拍卖中介机构不承担质量瑕疵

12、关于其他费用:不动产、水电气、物业、卫生环保、网络通讯收视、其他相关设施设备等的产权转移等税费,本公告已载明的按照载明的负担,未载明的按照国家规定负担

竞买者一旦竞买,视为对该项提示的接收和认可,请竞买人审慎考虑

13、对于本拍品其他未尽事宜,竞买人可分别到相关部门或联系本院咨询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宜都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宜都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交接手续(多人合买也需办委托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优先购买权登记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向宜都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工作人员核实确认,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中录入相关资料并通知相关优先购买权人后,优先购买权人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参加竞买

本标的物除了抵押权人即本案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都市支行之外,暂无其他优先购买权人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即日起至开拍前(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18272259544(闫法官)

需要看样的,由本院组织在开拍前集中看样,具体看样时间由法院决定

有意竞买者可联系本院确定看样时间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不能保证拍卖财产品质,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可在本拍卖条目下查看房屋照片,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拍卖成交后财产交付:买受人在竞拍成功并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应及时联系法院获取财产转移的法律文书,办理财产交割手续

相关注意事项见本拍卖事宜同步上传的竞买须知九、权属异议: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三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竞拍参与人: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等也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网络拍卖告知:拍卖人已于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将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告知了当事人

十二、竞价款的交纳:拍卖竞价前,买受人应在其支付宝账号内留足保证金39500.00元

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上述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已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折抵价款,剩余款项应于拍卖结束后5个自然日内缴入宜都市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收款人:宜都市人民法院,收款帐号:9558851807001084652,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都支行,行号102526107200)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恶意竞买的,将依法予以处罚十三、支付款项的网上充值: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go/act/auction/sfguide.php

十四、竞价成功确认: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五、案涉相关案件信息本案执行所依据法律文书编号:诉讼(2025)鄂0581民初2032号、执行首执(2026)鄂0581执242号(本案)

本案依法向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送达《网络拍卖通知书》

其他相关权利人,则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法院监督电话:0717-4820264监察室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8272259544(闫法官)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本院地址:湖北省宜都市陆城街办杨守敬大道10号本院网址:http://www.ydsfy.hbfy.gov.cn/详细信息可在“湖北省宜都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717/15,户名:湖北省宜都市人民法院)”上查询

湖北省宜都市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七日湖北省宜都市人民法院关于宜昌市西陵区金桂华庭小区9栋复式房屋的竞买须知(一拍)湖北省宜都市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10月19日10时至2026年10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宜都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17/15,户名:湖北省宜都市人民法院)进行第一次拍卖活动

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本次拍卖是该资产整体拍卖,不是散售

四、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本次拍卖标的,至公告之日尚无优先购买权人向本院提出购买申请

若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并经法院审查确认其资格

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七、本次拍卖活动,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的,需通过实名认证)

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宜都市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淘宝网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后5个自然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收款人:宜都市人民法院;帐号:9558851807001084652;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都支行,行号102526107200),并在缴清款项后30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宜都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地址:湖北省宜都市人民法院陆城人民法庭----陆城盘龙路33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及时领取执行裁定书,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规定负担,买受人竞价时应充分考虑此条款,并到相关部门咨询有关费用收取问题

买受人一旦竞价,表明接受该条款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通

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十六、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17-4820264宜都市人民法院监察室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8272259544(闫)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十九、如一拍流拍需要二拍,不再告知相关事宜

宜都市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七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深圳路16号金桂华庭(东北2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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