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Â<\/p><\/a>ÂÂ<\/a>Â<\/span>拍卖标的:吉林省延吉市海兰路253-1(东市场东侧综合楼地下一层),面积720.60平方的营业用房<\/span><\/b><\/span><\/p>起拍价(人民币):29.30<\/u>万元<\/span><\/p>保证金:1.00<\/u>万元<\/span><\/p>增价幅度:每次0.10<\/u>万元<\/span><\/p>该拍卖标的基本信息:<\/b><\/span><\/p>1、房屋权属详细信息:<\/span><\/p>延吉市海兰路253-1,建筑面积720.60平方,权证号为房权证延字第170319号
<\/span><\/p>该房屋有土地证,土地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权利类型为房屋所有权,房屋用途为商业用房
<\/span><\/p>2、房屋总层数为6层,楼层所在为-1层<\/span><\/p>3、建筑结构:混合结构,采光通风差<\/span><\/p>4、装修:毛胚房<\/span><\/p>5、房屋状态:空置,室内有渗水<\/span><\/p>6、标的物区域及其他情况简介:拍卖标的物区域为比较繁华的商业圈,位置好,交通便利,周边配套设施齐全
<\/span><\/p>Â<\/p><\/span><\/div><\/div><\/div><\/div>延边大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关于吉林省延吉市海兰路253-1(东市场东侧综合楼地下一层),面积720.60平方的营业用房的竞买公告延边大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将于2026年09月29日10时至2026年09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延边大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监督单位: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吉林省延吉市海兰路253-1(东市场东侧综合楼地下一层),面积720.60平方的营业用房起拍价(人民币):29.30万元保证金:1.00万元增价幅度:每次0.10万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五个工作日前与破产管理人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联系方式:13844353350,姜律师)
二、咨询看样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09月28日止接受咨询看样,标的展示地点为吉林省延吉市海兰路标的所在地,有意者请与拍辅机构孙经理(电话:13944392166)联系具体事宜
三、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破产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破产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09月27日前向破产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破产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破产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本次起拍价大于或等于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会流拍六、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标的过户税费及欠费等费用承担1.拍卖标的办理转让过户登记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税费按照法律规定执行,买受人应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仅限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登记费等,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部门自行查询
2.拍卖标的在拍卖成交日之前所产生的水电取暖及物业费等相关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竞买人须经实地看样后缴纳保证金
2.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请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3.拍卖成功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可以冲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及时承担并支付软件服务费(额度请参照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在拍卖详情页所做的规定),否则管理人无法在拍卖余款支付期限前收到保证金,该情形可能会被视为悔拍
4.拍卖余款和拍辅费用请在拍卖成交后15天内汇款至以下唯一账户:【户名:延边大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边分行,账号:157263437563】完成上述两个款项的支付
拍辅费用计算方式为阶梯式收费,拍卖成交价在100万元以内按成交价5‰比率收取,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1‰比率收取
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各应付款项的支付
5.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进行支付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help-paimai.taobao.com/page/knowledge?page&category=1000030654&knowledge=1060246157&language=zh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破产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破产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九、拍品过户及交付1.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应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拍卖成交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破产管理人予以协助配合
如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具体约定详见本拍卖标的《竞买须知》
3.破产管理人在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及拍辅费用之后与买受人办理拍卖标的移交,具体约定详见本拍卖标的《竞买须知》
十、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破产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内容,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竞价规则及交款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破产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
本次竞买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破产管理人对附属设施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4.竞买人在参加竞拍前应向相关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产权性质变更、用途变更等手续、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
因政策原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办理过户、产权性质变更(或需)、用途变更(或需)或者延迟办理及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风险及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破产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不承担买受人的任何损失,并不予退还保证金及拍卖成交款
5.因处于破产程序的特殊情况,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6.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破产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7.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4332586127破产管理人咨询电话:13844353350,姜律师拍辅机构咨询电话:13944392166孙经理(延边鑫士德拍卖有限公司)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破产管理人咨询
延边大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2026年09月17日延边大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将于2026年09月29日10时至2026年09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延边大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监督单位: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吉林省延吉市海兰路253-1(东市场东侧综合楼地下一层),面积720.60平方的营业用房四、瑕疵担保声明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破产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认真研究调查标的物现状及手续情况是否存在瑕疵,并承担投资风险,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拍卖标的对应的面积、资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内在质量、消防、环保以及所占用土地状态以标的交付时的现状为准,破产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对标的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标的面积差异等等原因,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破产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不承担包括担保责任在内的任何损失,并不因此退还保证金和拍卖成交款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由其监护人代理,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加本次拍卖,但须在2026年09月28日前将委托手续交至破产管理人处,由破产管理人确认后方可报名;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破产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09月27日前向破产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1.竞买人须经实地看样后缴纳保证金
2.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请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3.拍卖成功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可以冲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及时承担并支付软件服务费(额度请参照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在拍卖详情页所做的规定),否则管理人无法在拍卖余款支付期限前收到保证金,该情形可能会被视为悔拍
4.拍卖余款和拍辅费用请在拍卖成交后15天内汇款至以下唯一账户:【户名:延边大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边分行,账号:157263437563】完成上述两个款项的支付
拍辅费用计算方式为阶梯式收费,拍卖成交价在100万元以内按成交价5‰比率收取,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1‰比率收取
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各应付款项的支付
5.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进行支付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help-paimai.taobao.com/page/knowledge?page&category=1000030654&knowledge=1060246157&language=zh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破产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破产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1.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应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该拍卖成交确认文件作为本次拍卖结果的书面再确认,并用于后续标的物移交及产权变更等相关流程,若买受人拒不签署,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已经成立的事实
2.拍卖成交,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拍辅费用之后,于30天内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破产管理人予以协助配合,如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如因买受人原因未及时办理的,后果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拍卖标的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和需要缴纳的税费由竞买人在参拍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破产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因政策原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办理过户、产权性质变更(或需)、用途变更(或需)或者延迟办理及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风险及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不得以该拍卖标的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或存在其他障碍为由悔拍,拒绝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次拍卖的任何义务的,交纳的保证金和拍卖成交款不予退还,计入破产财产
拍卖成交之日起拍卖标的的风险及责任转移至买受人
拍卖标的过户手续的办理、审核报批手续涉及多个部门,时间可能会较长,如果因非破产管理人的原因导致过户时间延长,敬请买受人充分理解,破产管理人不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成交后,在办理各项手续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税费按照法律规定执行,买受人应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仅限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登记费等;证照面积以相关管理部门过户时确定为准,不找差价
十一、破产管理人在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拍辅费用之后,于30天内与买受人办理交付拍卖物,如因买受人未及时付清全部款项导致的延迟交付拍卖物或虽付清全部款项但是未及时按时接收拍卖物,产生的雇人看管、维护等费用以及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拍辅费用之日起30天内,自行办理水、电、取暖、物业等更名过户手续完毕,破产管理人提供已有手续予以配合,如因买受人原因未及时完成更名,产生任何后果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在拍卖成交日之前所产生的水电取暖及物业费等相关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破产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拍卖系统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非正常进行的,破产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且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六、拍卖标的物已知瑕疵情况说明:拍卖标的房屋内部有渗水情况,以竞买人在参拍前实地踏查的结果为准,竞买人应在报名参拍前对此了解清楚,并在认可的情况下参加竞拍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4332586127破产管理人咨询电话:13844353350,姜律师拍辅机构咨询电话:13944392166孙经理(延边鑫士德拍卖有限公司)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竞买须知未尽事宜,请向本破产管理人咨询
延边大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2026年0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