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18 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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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老城经济开发区美伦路蓝海美仑湾4号楼2单元13层13A05号房 <即将开拍>

房源编号:11991821

80.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10-08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26.1637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80.8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海南省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6-10-08
  • 结束日期:2026-10-09
  • 地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美伦路蓝海美仑湾
  • 评估价:126.1637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装饰装修简装房屋楼
    车位:费、车位管理费等欠
    空置情况:空置状态
    户口:用房户口迁移等事项
    钥匙:况无钥匙无权力限制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建筑类别:多层
    房屋结构:钢混
    房屋朝向:朝向东南
    电梯:电梯状况有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抵押情况:抵押无
    单元名:2单元
    居室数:5房
    卫生间数:1卫
    小区:蓝海美仑湾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拍卖原因:诉讼
    环境:车场
    开发商: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
    配套情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情况表执行案号(2026)琼9023恢恢71号标的名称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美伦路蓝海美仑湾4号楼2单元14层13A05号房标的物权证情况无标的所有人海南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标的物现状房屋用途住宅建筑面积建筑面积:174.96㎡建筑结构钢混结构建成时间请自行了解建筑类型多层楼栋4号楼2单元外立面装饰涂料装饰装修简装房屋楼层14层电梯状况有房屋朝向东南户型5房2厅1卫房屋现状简装,被法院查封小区配套请自行了解周边配套绿化/停车场租赁情况无钥匙无权力限制情况查封已查封抵押无抵押评估价1261637元税费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了解

其他费用情况/成交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备注无其它说明:税费承担情况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由相应主体承担

(3)房产现状:目前为空置状态,无人使用

本次拍卖按现状拍卖,具体详情以标的物实际情况为准家具家电等非房屋本体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房产过户可能存在的相关费用,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税务局、不动产登记部门等相关单位查询

4-2-13A05房评估价:1261637元(单价7211元/㎡)起拍价:808000元(单价4618.20元/㎡)元;保证金80000元;增价幅度:8000元二、拍卖时间2026年10月8日10时起至2026年10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三、特别提示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申请参与竞拍的竞买人,应当具备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的购房资格[注:澄迈县已于2024年10月7日取消商品房限购政策,取消商品房转让限制年限规定(有限制产权转让的除外)]

对拍卖房产所在地仍实行限购政策的,竞买人在报名参与竞拍时应具备购房资格,拍卖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在报名参与竞拍时具有购房资格的证明

本院将对买受人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查,对在报名参与竞拍时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买受人,本院将不予出具成交裁定书且保证金不予退还,请竞买人注意风险

2.本次拍卖按现状进行拍卖及交付,如实际面积与证载面积不一致的,本次拍卖按实际面积交付

具体详情以标的物现场实际为准,不包含室内家电家具等可移动物品

3.本次拍卖房屋目前无人居住,但有前序租住者留下的物品,可能涉及强制滕退,强制腾退需要时间

4.本院不对房屋的完整性负责,有意者可预约亲自实地看样

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将视为对拍卖财产实物的确认,并接受拍卖财产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竞买人在成交后没有在规定期限内交齐尾款的,本院将依法撤销拍卖,并没收保证金

6.标的物产权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产权登记、备案、过户等产生的税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网拍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税费7.标的物如存在违反规划进行加建、改建、扩建等违建行为,则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8.本次拍卖不包含对住宅用房户口迁移等事项的处理,迁移户口等相关事项请竞买人自行向公安部门咨询解决

9.拍卖后交付前,严禁标的物原所有人及他人故意毁损标的物,一经发现并查实,法院将对实施毁损的行为人依法进行司法拘留,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四、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五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意者请向法院委托的拍辅机构海南邦拍法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并预约看样,看样由拍辅机构现场陪同

(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海南邦拍法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400-006-0890,周一至周五9:00-12:00;15:00-18:00接受咨询,如需看样请先电话预约)六、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十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本次公告发布之日视为对标的物已知和未知的优先购买权人的通知七、竞买人条件(一)严禁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购买涉诉债权、竞买司法拍卖标的,严禁以新设公司、突击入股、代持隐身、关联交易等方式变相参与竞买活动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指各级人民法院中依法履行审判、审判辅助、司法行政职能的在编在职人员及聘用人员

近亲属指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二)严禁本次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及其工作人员和工作人员的近亲属购买

(三)除(一)、(二)条的人员外,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特定的资格和条件

八、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9月28日前前与本案拍辅机构海南邦拍法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该公司负责向本院反馈

九、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将作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

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2026年9月28日10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澄迈支行,账户名称:澄迈县人民法院,账号:26753721899027024,请注明“(2026)琼9023执恢71号拍卖余款”),并向本院递交付款凭证

买受人逾期交付拍卖成交余款即视为悔拍,并承担相应责任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用以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诉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十、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公示

在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在拍辅机构的陪同下先行垫付

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垫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处置拍卖款,不再退还该部分垫付的税费

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付的税费时,需向法院提供以原所有人名义,由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状涉税标的物信息

未明确缴纳义务人的费用亦全部由买受人支付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的钱款

十一、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人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海南邦拍法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咨询

委托代理人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应于2026年9月19日10时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十二、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三、本标的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等,本院已委托海南邦拍法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拍辅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

对于社会上有其它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用等行为,或承诺标的物以起拍价或者显著低于市场家成交,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之行为,竞买人务必保持警惕,谨防受骗

十四、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海南邦拍法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006-0890(周一至周五9:00-12:00;15:00-18:00接受咨询)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法院咨询监督电话:0898-67668776联系地址: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四横西路澄迈县人民法院

澄迈县人民法院2026年9月3日澄迈县人民法院竞买须知澄迈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0月8日10时起至2026年10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98/12)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

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三、拍卖标的:(一)房产情况:1.产权证号:无2.不动产坐落:位于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老城经济开发区美伦路蓝海美仑湾4号楼2单元13A层13A05号房3.建筑性质:市场化商品房4.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5.面积:4-2-13A05房174.96㎡6.使用期限:7.其他情况:(1)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2)装修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3)房产现状:目前为空置状态,无人使用

本次拍卖按现状拍卖,具体详情以标的物实际情况为准

家具家电等非房屋本体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房产过户可能存在的相关费用,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税务局、不动产登记部门等相关单位查询

4-2-13A05房评估价:1261637元(单价7211元/㎡)起拍价:808000元(单价4618.20元/㎡)元;保证金80000元;增价幅度:8000元四、特别提醒1.竞买人须在拍卖前自行至相关部门了解相关产业规划情况及要求,若相关部门今后对拍卖标的规划指标等有调整,则以相关部门审定的指标为准

拍卖成交后,如因买受人不能满足相关部门规划等要求或其他自身原因致使拍卖的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的,本院及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对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损害后果等相应的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竞买人须自行了解,并于买受时一并承受和自行处理3.本次拍卖仅按标的现状和权属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标的报相应的行政部门审批的手续和未来更新改造的设计、施工、监理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相应的法律、经济责任

4.本次拍卖提供的标的现有相关文件中记载房地等信息均作为参考,以买受人办理房地产权证过户时实际取得的房地产权证登记内容为准

相关变更、申请等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税费

买受人重新取得房地产权证中登记的内容与现有文件记载的内容出现差异的,均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5.拍卖成交后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时,办理交税时所涉及的税种较多且可能涉及多个部门,办理时间可能较长,且不受本院和拍辅机构的实际控制,敬请买受人充分理解

建议竞买人参与竞拍前,事先前往相关税务管理部门仔细咨询了解标的的所有涉税事项

6.拍卖成交后,本院仅出具相关的法律文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给买受人,标的物的买受发票及发票的种类等事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

7.标的详情见本次拍卖发布的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和公告

五、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

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六、与拍卖标的有利害关系的民事主体可以参与竞买(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禁止参与竞买的除外),不参与竞买的请全程关注本次拍卖

七、若参与竞买人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的,应于开拍五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竞买人(自然人为本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并带好公章)应于竞买代理人一同到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办理代理竞买手续,经本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如委托未经本院确认,竞买活动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竞买人(自然人为本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本院办理的,应向本院递交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竞买人非我国自然人或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授权委托手续办理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列明委托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由竞买代理人持本人和竞买人的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等来本院办理代理竞买手续

八、未登记的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应于开拍五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未经本院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九、拍卖竞价前,竞买人应通过“淘宝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全额支付成交款,除网拍平台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的保证金外,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6年10月16日16:00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

买受人逾期支付拍卖成交余款即为悔拍,并须承担相应责任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支付账户

保证金均不计利息十、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执行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用以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诉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十一、买受人付清全额拍卖成交款项后,需等待涤除抵押手续和办理解封手续,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变更手续,未在合理期间完成交接、过户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等后果

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未明确缴纳义务人的费用亦全部由买受人支付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的钱款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两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十二、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程序启动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以及买受人在拍卖标的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十四、拍卖标的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的,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五、竞买人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

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竞买人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的法律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网拍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通知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

如需变更,买受人或者代理人(须到本院办理过授权)应持有效证件来本院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

如因预留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来本院办理送达地址和联系电话变更的,致本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十七、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参与本次网络拍卖,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及干警;(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八、若发现本次司法拍卖有违规行为,请据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898-67668776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海南邦拍法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006-0890(周一至周五9:00-12:00;15:00-18:00接受咨询)联系地址: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四横西路澄迈县人民法院202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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