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出租<\/span><\/div>物业类型:<\/span>其他用房<\/span><\/div>建筑面积:<\/span>104.85平方米<\/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详见拍卖公告及须知<\/p><\/span><\/div><\/div><\/div><\/div>成都百年春熙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市锦江区柳荫路177号北区1层103号(锦阳社区综合体北区1层103号)资产的招租公告成都市锦江区柳荫路177号北区1层103号(锦阳社区综合体北区1层103号)资产由成都百年春熙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经营管理,现该资产进行对外公开竞价招租
【注:2026年10月1日9:00起至2026年10月1日17:00止(延时的除外)
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资产详情如下:一、资产基本情况序号资产权属单位资产地址用途建筑面积(㎡)是否有不动产证资产现状1成都市锦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锦江区柳荫路177号北区1层103号业态为社区服务中心,主要用于创新创业及就业服务104.85否装修二、租金底价、竞租保证金(一)租金底价、竞租保证金详见下表:序号资产地址建筑面积(㎡)租金底价(元/㎡/月)租金底价(元/年)竞租保证金(元)1成都市锦江区柳荫路177号北区1层103号104.8525314555242.5本次租金底价为含税价,但不包含物业费、车位管理费、水、电、气、网络、垃圾清运等费用,上述费用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二)竞租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条款详见《竞租须知》
三、租期、租金年递增情况及租赁保证金(一)出租期限
本次出租标的物租赁期为1年起租,不超过5年(含5年);按照“先付后用”原则,租金每3个月支付一次,承租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采用按租赁面积方式计算免租期,但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含6个月),大于1个月的不可集中在同一年免除,需按年度合理分摊,免租期计入租赁期限但不计算租金(承租方发生违约行为的,出租方有权收回已免除的租金),但需缴纳物业费、车位管理费、水、电、气、网络、垃圾清运等费用
租赁面积免租期备注200㎡(含)以下1个自然月根据租赁面积,酌情确定免租期
200㎡(不含)—500㎡(含)1-3个自然月500㎡(不含)以上2-6个自然月(二)租金递增方式
租期3年(含)以内的,每年递增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一;租期3年以上的,每三年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递增百分之三
(三)租赁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应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向出租方指定收款账户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首年度的3个月租金
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租赁合同终止时,履约保证金除抵扣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以及承租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在承租方交还房屋办结退房手续后30日内无息退还承租方
四、招租公告时间招租公告时间: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30日(北京时间)
五、招租方式及时间(一)本次出租资产通过竞价的方式择优确定承租方
本次采用增价竞价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二)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竞价时间:2026年10月1日9:00起至2026年10月1日17:00止(延时的除外)
(四)招租结果公示时间: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
六、合同签订与成都市锦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租赁合同,详见拍卖公告附件《租赁合同模板》
七、招租方信息名称:成都百年春熙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二环路东四段93号2栋附20号联系人:张老师联系方式:19904480573八、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公告、公告附件相关内容及竞租须知,如对标的物有任何疑问或有现场看样意向的可联系我方
九、本次公告如有更新,以最后一次更新为准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成都百年春熙集团有限公司,由成都百年春熙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成都百年春熙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9月16日竞租须知成都百年春熙集团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1日9:00起至2026年10月1日17:00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阿里资产平台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租人:各竞租人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租须知》,知悉其全部内容
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竞租人和当事人须遵守此《竞租须知》的各项条款
一、竞价方式(一)增价竞价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二)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租人出价,就自动延至5分钟
二、竞价时间2026年10月1日9:00起至2026年10月1日17:00止(延时的除外)
三、竞价幅度本标的报价的加价幅度为1258.2元整或其整数倍数四、竞价相关事项(一)竞价前,竞租人须在淘宝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
如参与竞租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价开始前5日(节假日除外)向我公司提交合法有效的委托材料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价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二)竞价前竞租人的银行账户中应有对应标的足够的余额支付竞租保证金,同时确定银行账户已开通网上银行及银行限额能满足一次性支付保证金
(三)竞价成功后,竞得人应在公示期结束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租赁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缴纳首期租金
逾期未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竞得人自愿放弃,出租方将没收竞租保证金
竞得人完成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首期租金后,竞租保证金原路无息退还
(四)竞价成功后,竞得人须在线支付给淘宝网成交标的首年租金1%的费用作为网络交易服务费
(五)竞价成功后,有关拍租标的交割事项按《租赁合同》有关约定进行交割
(六)合格竞租人参与本次竞价活动,视同对出租标的已进行过尽职调查,且知悉出租标的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
由此所产生的纠纷成都百年春熙集团有限公司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七)资产租赁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成都百年春熙集团有限公司可以立即中止或者终结资产租赁活动: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2.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八)成都百年春熙集团有限公司有权在竞拍开始前作出暂缓竞拍或撤回竞拍标的物的决定,无息退还保证金,并不因此承担赔偿责任
五、出租业态及产业适配情况(一)业态要求招租用途:社区服务中心,业态须符合《成都市社区综合体功能设置导则》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需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由意向承租方自行咨询相关部门办理;招租标的物不能从事以下行业:易燃、易爆、危化品等国家法律规定禁止的危险性行业及养殖、食品制造场所等行业
(二)产业方向根据柳江街道办事处意见,本次招租标的物将以社区服务中心业态开展招商,在合法合规的的前提下,依托招租标的物打造创新创业及就业服务业态
六、承租方条件(一)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事业单位
(二)意向承租方与成都市锦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无司法纠纷(司法纠纷已判决且已执行完的除外)
(三)意向承租方不在《成都市锦江区区属国有企业资产招商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惩戒期内
(四)项目招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即:一个出租单位,仅一个承租主体)
(五)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限高限消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六)房屋中介公司、商管公司等从事房屋租赁转租、分租业务的公司、自然人,不得参与项目租赁
(七)意向承租方的工商注册地址和税务登记地址需变更为实际办公地址(即租赁合同所载明的地址),确保三者保持一致
(八)意向承租方符合创新创业及就业服务的产业领域
七、主要风险管控措施(一)因承租人经营问题,租金收取难度极大,甚至需要启动司法程序的,为避免租金流失及房屋被长期占用、甚至被查封,项目运营管理人员应及时引导承租人退租
按照签署的租赁合同约定采取没收保证金、收取违约金等方式予以处置
(二)租金催收按《成都百年春熙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经营收益收缴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三)百年春熙集团公司应关注市场变化,当租赁价格暴涨或者暴跌等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报告锦江发展集团
(四)项目运营期间,百年春熙集团公司应加强舆情研判,做好舆情管控,维护项目的可持续稳定经营
(五)承租企业法律纠纷多的、引发群体事件的、发生安全事故的,应尽量劝退,按照合同约定提前解除合同,另行招租
八、其他(一)续租租赁期到期后,承租人可以续租一次
租赁期届满前90日内,原承租人应当提交书面续租申请,按照成都市锦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招商管理办法细则有关规定经审批后重新签订合同
续租时以届时有效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
(二)转租承租方承租标的物后,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标的物整体或部分转租或转让给其他第三方
(三)退出机制1.因出租方原因退出若因出租方单方面违约(如无法提供约定场地/设施、提前收回等)导致项目无法继续,承租方可立即终止合同;出租方需退还承租方已付未使用期间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并赔偿承租方合理的直接损失,但承租方需按现状移交资产并结清相关费用
2.因承租方原因退出若因承租方单方面违约(如长期拖欠费用、擅自改变用途、违规转租等)导致项目无法继续,出租方可单方终止合同;承租方需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承租方需按现状移交资产并结清相关费用
3.双方协商一致退出在合同期内,经出租方与承租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可随时终止本合同
双方签署书面终止协议,免除彼此后续责任;双方共同确认现状移交资产并结清相关费用
4.因不可抗力因素退出合同期内如遇因自然灾害、政策变更等不可抗力导致项目无法继续实施,双方均可免除违约责任,但承租方需按现状移交资产并结清相关费用
5.其他退出事项(1)保证金:承租方退出后,若无违约行为且已履行全部退出义务,锦江发展集团将在完成资产移交和结算后30日内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2)资产恢复:承租方需确保退出时的项目资产状态完好,无任何损毁或法律纠纷
如有损毁,需按照评估价值予以赔偿(3)经营成果处理:承租方经营期间所产生的合法收益归承租方所有,退出后不得主张后续收益权
(四)不利因素告知承租方清楚,租赁单元暂无产权证书
是否能够满足承租方营业要求,承租方在竞租前需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咨询
后期承租方不得以租赁单元未取得产权证书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合同,索赔装饰、装修、投资、经营损失等)
(五)其他事项说明1.物业服务费:标准为8元/㎡/月,由百年春熙集团公司按租金支付周期统一收取后向物业公司缴纳
免租期内只免租金,不免物业费2.中选该项目承租权,但未在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或主动告知出租方放弃承租权的,出租方没收交易保证金
3.承租方在招商征集或履约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3年内不得参与锦江发展集团(含控股子公司)所有资产项目的招商
(1)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其他非法手段骗取成交结果
(2)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
(3)将合同擅自进行转包或分包
(4)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5)合同终止后,拒不依约完成合同清算、退场义务
(6)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九、竞价举报联系方式如竞租人或相关利益攸关方在竞价过程中发现任意违纪违法行为,可向成都市锦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举报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菱窠路133号小雅巷17号联系电话:028-86533169成都百年春熙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