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本次拍卖标的为位于漯河市召陵区黄河路的漯国用(2013<\/span>)004086<\/span>号工业用地中的宿舍楼一栋
该宿舍楼占地3567.9<\/span>平方米<\/span>,楼房自身占地东西长55<\/span>米,南北深18<\/span>米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63<\/span>年8<\/span>月27<\/span>日,宿舍楼房屋1<\/span>幢17<\/span>层,建筑总面积为12715.37<\/span>㎡
<\/span><\/p>重大瑕疵说明:1.该楼房没有建设工程规划和施工手续;2.该楼房已经被河南星之原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出售、抵债给其他人或被抢占,之后又或有房屋转让行为发生;3.该楼房部分已经被购买人占据;4.2015年12月2日漯河市城乡规划局做出漯规限拆〔2015〕第003号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
<\/span><\/p>Â<\/p><\/span><\/div><\/div><\/div><\/div>河南星之原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拍卖河南星之原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实物资产的公告根据河南星之原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第3次债权人会议及微信群明细方案通过的《河南星之原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处置方案》,河南星之原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6年10月3日10时起至2026年10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破产清算平台(处置单位:河南星之原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管人,监督单位: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1.本次拍卖标的为位于漯河市召陵区黄河路的豫(2025)漯河市不动产权第0006409号工业用地及地上17层宿舍楼
该地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面积3567.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63年8月27日;地上17层宿舍楼自身占地东西长55米,南北深18米,1-2层为商业,商业共6套,3-17层为住宅,住宅共90户,建筑总面积为12715.37㎡
重大瑕疵说明:1.该楼房没有建设工程规划和施工手续;2.该楼房已经被河南星之原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出售、抵债给其他人或被抢占,之后又或有房屋转让行为发生;3.该楼房部分已经被购买人占据;4.2015年12月2日漯河市城乡规划局做出漯规限拆〔2015〕第003号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5.该楼房无消防设施、外墙保温、无电表入户、自来水入户、电梯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测及验收,不具备居住条件;6.本次拍卖以现状拍卖
以上拍卖标的物评估价值:土地评估值148.44万元、房产1991.99万元,合计2140.43万元
2.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6月30日前与管理人联系
二、拍卖方式1.起拍价:拍卖标的保留价为168.96万元,保证金16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2.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三、咨询看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日前接受咨询,咨询电话:赵先生13783090007牛先生151539536888(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咨询具体事宜
四、竞买人条件、以及必须的承诺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手续包括委托书,双方主体身份信息复印件及联系人手机号等,具体事宜请与管理人联系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起到管理人处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竞买人承诺:购买人竞买后要配合政府部门做好安全工作
否则,由买受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五、优先购买权人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管理人未发现本次拍卖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
相关权利人可于2026年7月20日前就其优先购买权向管理人提交其享有优先购买权的证明材料,逾期视为对本次拍卖标的物优先购买权的放弃
六、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五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办理转让登记手续,不办理不动产交付,由买受人自行接管
管理人将通过拍卖平台给竞买人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拍卖说明文件
标的物交付、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包括应由破产人承担部分)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相关政府部门(税务、不动产登记等)进行咨询、了解,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八、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成交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3.买受人应在竞拍成功十日内及时将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户名:河南星之原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市源汇区支行账号:941113013000948395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清偿本案债务人的债务
如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买受人还应承担其中差额的损失赔偿责任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5.因拍卖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九、拍品交付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淮河路建业39号楼SOHO四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不负责办理不动产交付;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和拍卖说明书
除土地外,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十、重要提示1.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资产清单)》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规划、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2.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资产清单》中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形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有意者请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4.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络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5.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管理人咨询电话:赵先生13783090007牛先生15139536888法院监督电话:0395-3560226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河南星之原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八日1.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资产清单)》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规划、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2.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资产清单》中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形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有意者请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4.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络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5.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