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转让<\/span><\/div>物业类型:<\/span>商业用房<\/span><\/div>房屋用途:<\/span>商铺<\/span><\/div>建筑面积:<\/span>497.30平方米<\/span><\/div>房源类型:<\/span>二手房<\/span><\/div>商铺类型:<\/span>其他<\/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p>一、资产<\/span><\/b>情况<\/span><\/b><\/b><\/p>该<\/span>抵债资产<\/span>坐落于哈尔滨市道外区南头道街<\/font>10号太古时代广场三层A332号,太古时代广场<\/font><\/span>共<\/span>5层(-1<\/span>至<\/span>4层),商场主体结构为钢混结构,配备有上水、下水、供电、供暖等配套设施及设备
<\/span>该抵债资产<\/span>为新建商服,建筑面积<\/font>497.30平方米,使用面积434.27平方米,层高4.08米<\/font><\/span>,<\/span>室内形状较规则,<\/span>无独立上、下水,<\/span>为毛坯状态<\/span>,目前<\/span>闲置<\/span>,<\/span>建筑物结构保持完好,各类配套设施和设备使用正常
<\/span><\/p>二<\/span><\/b>、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span><\/b><\/b><\/p>该抵债资产<\/span>位于太古街与南头道街交叉口附近<\/span>,与道外区著名传统中华巴洛克历史文化景区和道外客运站相毗邻,<\/span>所属区域内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备、道路平整、交通便捷<\/span>
该抵债资产<\/span>坐落于道外区陶瓷厨具集中的市场,该市场以经营陶瓷洁具为主,周围物业类型以商业、住宅为主,人口密度较大,商业环境较优<\/span>,具有一定的投资价值<\/span>
<\/span><\/p><\/p><\/span><\/div><\/div><\/div><\/div>竞买公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黑龙江分公司”)将于2026年9月25日10:00至2026年9月26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资产处置平台上对哈尔滨市道外区南头道街10号太古时代广场三层A332号房产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公告如下:一、资产来源该抵债资产系中国信达黑龙江分公司于2004年6月自中国银行哈尔滨市道外支行接收的债权项下抵债资产,债务人哈尔滨市聚兴企业集团公司(简称“聚兴公司”)和中国银行哈尔滨市道外支行于2001年3月31日已签订《以房抵贷协议书》,约定聚兴公司以位于道外区太古小区一街区E区三、四层的房产(以下简称“原抵债资产”)抵偿所欠中国银行哈尔滨市道外支行的全部贷款
2015年1月2日,原抵债资产所在建筑发生特大火灾,哈尔滨市道外区政府于2015年9月末组织统一拆除,并对该区域进行整体重建
2018年,哈尔滨市道外区政府将太古时代广场三层A332号商服,即该抵债资产置换给中国信达黑龙江分公司,由于原抵债资产没有房产证,故该抵债资产尚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二、资产情况该抵债资产坐落于哈尔滨市道外区南头道街10号太古时代广场三层A332号,太古时代广场共5层(-1至4层),商场主体结构为钢混结构,配备有上水、下水、供电、供暖等配套设施及设备
该抵债资产为新建商服,建筑面积497.30平方米,使用面积434.27平方米,层高4.08米,室内形状较规则,无独立上、下水,为毛坯状态,目前闲置,建筑物结构保持完好,各类配套设施和设备使用正常
三、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该抵债资产位于太古街与南头道街交叉口附近,与道外区著名传统中华巴洛克历史文化景区和道外客运站相毗邻,所属区域内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备、道路平整、交通便捷
该抵债资产坐落于道外区陶瓷厨具集中的市场,该市场以经营陶瓷洁具为主,周围物业类型以商业、住宅为主,人口密度较大,商业环境较优,具有一定的投资价值
四、交易对象该资产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等条件,具有参与本次拍卖及签订和履行《转让合同》等文件的主体资格,已获得相应授权或批准
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本次拍卖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拍卖标的的主体
五、合作意向中国信达黑龙江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资产
六、特别提示:1、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亦不构成任何邀约或承诺,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2、信达黑龙江分公司声明:上述拟转让的资产项目为不良资产,投资者在购买前应仔细审查该不良资产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
招商公告所列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黑龙江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七、联系人/电话:项目经理及办公电话:李经理0451-51008090吴经理0451-51008025邮政编码:150028联系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125号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竞买须知一、竞拍标的:哈尔滨市道外区南头道街10号太古时代广场三层A332号抵债资产
竞买起拍价:156万元,保证金:16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参与不良资产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本次拍卖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拍卖标的的主体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并成为买受人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公司”)可以没收买受人的保证金并重新拍卖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平台服务商的支付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信达公司”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凡先前参与信达公司组织的资产竞价且竞买成功但违约的个人或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次竞价
三、有意者请自行多方位了解该资产情况,“信达公司”仅提供部分参考资料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2026年9月24日17时止接受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或直接来“信达公司”现场咨询
四、该资产处置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报名并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方可进入竞价程序,若只有一人报名竞价,将补登3个工作日的公告后确认是否成交
五、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网络竞价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七、签约及付款期限: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应在竞价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和《转让合同》;并在签订《转让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成交价(包括其他费用)和交易服务费
八、保证金规则:(一)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服务平台将按规定冻结竞买人网上已支付账户内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同意由服务平台将原冻结的保证金转入信达公司指定账户,竞价余款在竞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缴入指定账户(户名: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账号:23001868851050513824)
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二)下列情况,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归“信达公司”所有: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拍卖法》、《竞买人承诺书》、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2.竞买人未在竞价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转让合同》,或未按规定全额支付成交款项(包括其他费用)和交易服务费的;3.竞买人未按《成交确认书》或《转让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付清全部款项的;4.竞买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5.竞买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2)恶意囤货;3)哄抬价格谋取暴利;4)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
九、违约责任:(一)买受人应在竞价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转让合同》,并在签订《转让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付清成交价款
如买受人10个工作日内未全额支付成交价款,自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成交价款之日止,每逾期一日,买受人应按成交价款的【0.05%】向信达公司支付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成交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信达公司支付违约金,《转让合同》继续履行
(二)如买受人逾期超过【10】个工作日未向信达公司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则信达公司有权选择:1.解除《转让合同》,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不予返还;2.要求买受人按照第九条(一)款规定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转让合同》
(三)标的再行公开竞价出售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拍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
信达公司再行委托拍卖、债务重组或其他方式处置标的物的,原买受人应支付再行拍卖、处置所产生的费用
如再行拍卖成交金额或处置金额低于原成交价款的,信达公司有权向原买受人追索该部分差价
(四)资产竞买成交后,请买受人到“信达公司”办理资产文件移交手续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受领标的的,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十、重要提示:(一)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相关竞买保证金,视为作出如下陈述
1、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具有参与本次拍卖及签订和履行《债权转让合同》等文件的主体资格,已获得相应授权或批准,且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本次拍卖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拍卖标的的主体
2.交易文件知悉
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了“信达公司”发布的竞买公告等文件、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所规定的交易条件,没有任何异议
3、风险和瑕疵知悉
“信达公司”已经对拍卖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的提示和披露,竞买人已经对拍卖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完全知悉并接受拍卖标的的所有瑕疵、风险
4、竞买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标的物介绍揭示的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竞买人已经知悉,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1)义务人可能不履行或不能履行以物抵债协议和/或原债权文件;(2)义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3)拍卖标的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或通知中有关债权催收的内容不能起到中断诉讼时效的作用;(4)涉诉拍卖标的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5)原债权文件或以物抵债协议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6)拍卖标的项下不动产的实际用途和/或其他实际利用情况可能与其规划用途或规划的土地利用要求不一致;(7)有关拍卖标的项下不动产的权属证明或其他文件中载明的拍卖标的项下不动产的面积(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土地面积、用地面积、分摊面积等)可能存在误差、错误或存在不能被有关政府机构认可的情形;可能存在具体位置无法确定、边界无法明确的情形;(8)转让方(或义务人)可能尚未实际占有拍卖标的项下不动产、或其已经或将会丧失对拍卖标的项下不动产的实际占有(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项下不动产的全部或部分已经被出租、出借或被第三方合法或非法占有),致使转让方(或义务人)无法或难以向受让方交付(转移占有)拍卖标的项下不动产;(9)拍卖标的项下不动产可能存在欠缴或应当缴纳、补缴税收、出让金、滞纳金、违约金、罚款或其他应缴费用的情形;(10)拍卖标的项下不动产可能存在尚在建设、延期开工、延期竣工、无法竣工或无法获得竣工证明的情形;(11)拍卖标的项下不动产的相关权属证明文件缺失、遗失、未办理(取得)或无法办理(取得)权属初始登记手续(权属证书),或者拍卖标的项下土地的征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划拨或取得可能与中国法律规定的程序或其他要求不一致;(12)无法办理拍卖标的项下不动产的权属变更或转移登记手续;(13)拍卖标的项下不动产的承租人、承包人、承建商或其他第三方可能享有对拍卖标的项下不动产优先购买权或优先受偿权;(14)尚未办理或无法办理有关拍卖标的项下不动产的政府机构许可、批准、同意、登记、备案、验收、或其他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拍卖标的项下不动产的立项、规划、施工、人防、消防、地震、卫生、园林、绿化、建筑、环保、交通等事项相关的手续);(15)拍卖标的项下不动产的质量可能不符合中国法律、政府机构的有关文件的规定或者相关合同约定;(16)拍卖标的项下不动产可能因市政基础设施欠缺或其他原因无法正常使用、缺少或丧失使用价值;(17)拍卖标的项下不动产可能因任何事由遭受毁损,且该等毁损已经或尚未被修复;(18)可能已经存在或将要发生针对拍卖标的的诉讼、仲裁、财产保全(包括但不限于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强制执行或其他法律程序;(19)拍卖标的权属可能存在争议,可能被政府征用、占用或收回;(20)除前述各项事项外,可能已经存在或将要发生对拍卖标的的价值或对受让方取得、占有、享有、经营、处置或行使其对拍卖标的的权利有不利影响的其他瑕疵、缺陷或情形
(二)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的特别承诺
1、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承诺,在交接期间内,当“信达公司”将标的资产文件交付给竞买人时,竞买人应及时受领标的资产文件并在随附的标的资产文件清单上签字
如竞买人不及时受领标的资产文件,则自愿承担迟延受领标的资产文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在交接期后,竞买人无权再就标的资产文件及其交付范围向甲方提出任何主张
2、风险和瑕疵概括承受
竞买人承诺,一旦竞买成交,竞买人作为买受人将按照标的资产的现状受让标的资产,接受标的资产的瑕疵和风险,不因拍卖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而请求信达和拍卖人承担相应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3、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承诺,在标的资产符合办理权属登记条件后,竞买人负责向不动产权属登记部门办理标的资产项下的不动产有关的权属变更登记(包括但不限于依据《以房抵贷协议书》、《债权转让协议》、《转让合同》办理权属变更登记)
如因竞买人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导致增加“信达公司”应承担各项税费及损害赔偿责任的,相关税费及损害赔偿责任由竞买人承担
4、鉴于“信达公司”在从相应银行受让标的资产时,已承诺不向相应银行追究任何法律责任,为此,竞买人同意并保证,竞买人一旦成为买受人,如果标的资产中存在该等能够追究银行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竞买人承诺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相应银行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竞买人同意并保证,竞买人一旦成为买受人,如果拍卖标的中存在能够追究政府机构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竞买人承诺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政府机构追究任何法律责任,同时保证不对外披露及做出有损于中国外债偿还信誉的行为
5、竞买人承诺,主动积极配合反洗钱审查工作,严格按“信达公司”要求提供身份证明等反洗钱工作所需材料,完成反洗钱审查
6、保密承诺:鉴于竞买人于竞价标的尽调中可能接触到“信达公司”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商业或任何其它方面的法律、商务信息
竞买人承诺对上述该等信息予以保密,未经“信达公司”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但非因竞买人原因已为公众知悉的信息或者经公权力机关依职权需要调阅的信息,不在此列
7、淘宝网资产处置平台服务费:本次竞价由淘宝网资产处置平台收取平台服务费,具体标准以淘宝网资产处置平台公布的《资产交易平台收费规则》及相关文件为准,由竞买人承担
竞买人于成交后【2】日内通过线上淘宝订单向淘宝网资产处置平台支付平台服务费,竞买人逾期或迟延支付平台服务费的,信达公司有权迟延交割或交付标的资产及相关资产文件
竞买人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信达公司”的竞买须知、竞买公告等有关文件
咨询电话:李经理0451-51008090;吴经理0451-51008025联系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