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卖租赁标的物:位于塔城市杜别克区拜格托别街25号房产租赁使用权,租赁面积:460.01㎡(最终面积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混合结构,总层数:3层,所在层数:1-3层,层高约3米,现状用途为商业办公,租赁标的物整体拍卖,租赁期限:5年,租金支付方式:按年一次性支付,未办理不动产权证
租赁标的物现状:租赁标的物外墙面为三层砖混结构,外立面红漆局部脱落,底层仿石饰面,塑钢窗带防护栏
室内地面瓷砖,内墙乳胶漆,局部墙面起皮,配木门、钢制暖气片、普通照明
目前楼宇上下水、电、暖、通讯等设施设备较齐全,运行较正常,建筑物整体维护及保养状况良好,目前闲置状态
本次拍卖房屋租赁使用权不包含装饰装修及动产,不含水费、电费、采暖费、物业费、卫生费、消防费、维护维修及保养费等,也不包含独立于建筑物的设备等其他费用
租赁标的物信息摘自由委托人提供的新杭责评报字[2026]第TC022号资产评估报告,仅供竞买人参考,如与现状不符,以实地勘察及委托人交接时现状为准,拍卖人与委托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拍 卖 公 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6年9月28日12时至2026年9月29日12时(延时除外)在公拍网-资产拍卖(https://zc.gpai.net)公开进行网络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租赁标的物:位于塔城市杜别克区拜格托别街25号房产租赁使用权,租赁面积:460.01㎡(最终面积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混合结构,总层数:3层,所在层数:1-3层,层高约3米,现状用途为商业办公,租赁标的物整体拍卖,租赁期限:5年,租金支付方式:按年一次性支付,未办理不动产权证
评估价:119212元/年;起拍价:119212元/年;竞买保证金:3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倍数
本次拍卖房屋租赁使用权不包含装饰装修及动产,不含水费、电费、采暖费、物业费、卫生费、消防费、维护维修及保养费等,也不包含独立于建筑物的设备等其他费用
租赁标的物信息摘自由委托人提供的新杭责评报字[2026]第TC022号资产评估报告,仅供竞买人参考,如与现状不符,以实地勘察及委托人交接时现状为准,拍卖人与委托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二、租赁标的物预展时间、地点:即日起在租赁标的物所在地
拍卖人在标的展示期间对拍卖租赁标的物提供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卖人统一安排(节假日休息)
三、特别提醒:
1、此次租赁标的物起拍价、成交价均为年租金价格,成交后由委托人以实物现状进行交接,如与拍卖资料及图片不符,以实际现状及交接时现状为准
租赁标的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以委托人提供的租赁面积为准,拍卖成交后,租赁面积不做改变,请竞买人谨慎参拍,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租赁标的面积风险与责任约定】本次拍卖标的为1-3层商业办公房产租赁权,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拍卖资料所载租赁面积由委托人独家提供,委托人对该面积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拍卖人仅对资料作原样公示,不承担实地测绘、数据核验义务,不对面积准确性作出任何承诺或担保
本次拍卖起拍价、成交价均为标的年租金价格;拍卖成交后,标的物由委托人按实物现状完成交接,拍卖公告、图文资料仅作参考示意,不构成对标的状况的任何承诺,资料记载与实际状况存在差异的,一律以交接当日现场实际现状为准
竞买人参与竞价即视为已充分知悉租赁面积存在误差风险,应自行评估面积差异对租金、佣金的影响并谨慎参拍;就面积差异产生的所有纠纷、索赔及损失,竞买人仅可向标的物委托人主张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拍卖人已就标的物履行了充分披露义务,实地面积差异不构成拍卖人未披露的瑕疵,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亦不就面积误差相关纠纷承担连带、补充或垫付赔偿责任
3、经营项目:不得用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项目,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以上行为,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承租人自负
竞买人报名前,其所营业项目或方式须报经委托人审核批准,不得变更营业项目及方式,如确需变更、增加营业项目或方式须经委托人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4、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指定账户交纳成交价(年租金)、租赁押金、拍卖佣金、评估费及相关费用,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本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以上全部款项支付完毕后,方可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
5、租金支付方式:按年一次性支付,按照“先支付后使用”原则,第1年租金由买受人自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委托人指定账户,买受人逾期支付成交款,每逾期一日,按逾期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10日的,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有权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
6、租赁标的物成交后,买受人须向公拍网缴纳技术服务费,按照标的物5年租赁期限总成交价的0.15%收取(最终以平台实际收费为准),单个标的技术服务费金额上限为10万元(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技术服务费缴纳期限为竞拍结束后的7个自然日,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公拍网有权对其进行追缴(自2024年1月1日执行,详见https://zc.gpai.net/zc/help?id=157)
四、标的物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实际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竞买报名、保证金办理:凡参与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均应当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维护国家统一、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规则的各项规定,恪守社会公共利益与公序良俗
有意竞买者请登录公拍网-资产拍卖,进行实名注册、办理网络竞买登记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1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保留价,方可成交
七、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请竞买人务必在竞价前仔细阅读本公司发布的《竞买协议》《特别规定》《重要提示》及《标的信息》
联系电话:0991-4504788、18999125507
公告查询登录官网:“新疆新天地拍卖有限公司”或公司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新疆新天地拍卖”查看租赁标的物详情
新疆新天地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8日竞 买 协 议
受委托,我公司将于2026年9月28日12时至2026年9月29日12时(延时除外)在公拍网-资产拍卖(https://zc.gpai.net)公开进行网络拍卖活动,现就有关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次拍卖租赁标的物:位于塔城市杜别克区拜格托别街25号房产租赁使用权,租赁面积:460.01㎡(最终面积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混合结构,总层数:3层,所在层数:1-3层,层高约3米,现状用途为商业办公,租赁标的物整体拍卖,租赁期限:5年,租金支付方式:按年一次性支付,未办理不动产权证
租赁标的物现状:租赁标的物外墙面为三层砖混结构,外立面红漆局部脱落,底层仿石饰面,塑钢窗带防护栏
室内地面瓷砖,内墙乳胶漆,局部墙面起皮,配木门、钢制暖气片、普通照明
目前楼宇上下水、电、暖、通讯等设施设备较齐全,运行较正常,建筑物整体维护及保养状况良好,目前闲置状态
本次拍卖房屋租赁使用权不包含装饰装修及动产,不含水费、电费、采暖费、物业费、卫生费、消防费、维护维修及保养费等,也不包含独立于建筑物的设备等其他费用
租赁标的物信息摘自由委托人提供的新杭责评报字[2026]第TC022号资产评估报告,仅供竞买人参考,如与现状不符,以实地勘察及委托人交接时现状为准,拍卖人与委托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三、竞拍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有1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保留价,即认可竞价成功,直至再无人竞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此租赁标的物的买受人即认可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重要提示:
1、此次租赁标的物起拍价、成交价均为年租金价格,成交后由委托人以实物现状进行交接,如与拍卖资料及图片不符,以实际现状及交接时现状为准
租赁标的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以委托人提供的租赁面积为准,拍卖成交后,租赁面积不做改变,请竞买人谨慎参拍,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租赁标的面积风险与责任约定】本次拍卖标的为为1-3层商业办公房产租赁权,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拍卖资料所载租赁面积由委托人独家提供,委托人对该面积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拍卖人仅对资料作原样公示,不承担实地测绘、数据核验义务,不对面积准确性作出任何承诺或担保
本次拍卖起拍价、成交价均为标的年租金价格;拍卖成交后,标的物由委托人按实物现状完成交接,拍卖公告、图文资料仅作参考示意,不构成对标的状况的任何承诺,资料记载与实际状况存在差异的,一律以交接当日现场实际现状为准
竞买人参与竞价即视为已充分知悉租赁面积存在误差风险,应自行评估面积差异对租金、佣金的影响并谨慎参拍;就面积差异产生的所有纠纷、索赔及损失,竞买人仅可向标的物委托人主张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拍卖人已就标的物履行了充分披露义务,实地面积差异不构成拍卖人未披露的瑕疵,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亦不就面积误差相关纠纷承担连带、补充或垫付赔偿责任
3、经营项目:不得用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项目,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以上行为,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承租人自负
竞买人报名前,其所营业项目或方式须报经委托人审核批准,不得变更营业项目及方式,如确需变更、增加营业项目或方式须经委托人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4、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指定账户交纳成交价(年租金)、租赁押金、拍卖佣金、评估费及相关费用,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本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以上全部款项支付完毕后,方可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
5、租金支付方式:按年一次性支付,按照“先支付后使用”原则,第1年租金由买受人自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委托人指定账户,买受人逾期支付成交款,每逾期一日,按逾期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10日的,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有权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
6、租赁标的物成交后,买受人须向公拍网缴纳技术服务费,按照标的物5年租赁期限总成交价的0.15%收取(最终以平台实际收费为准),单个标的技术服务费金额上限为10万元(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技术服务费缴纳期限为竞拍结束后的7个自然日,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公拍网有权对其进行追缴(自2024年1月1日执行,详见https://zc.gpai.net/zc/help?id=157)
五、特别注意事项:
1、竞买人须符合法律法规或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房屋租赁条件
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相应规定(无论故意、过失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参与竞拍或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物无法交付的,责任和损失均由该竞买人自行承担
2、租赁房产经营范围或用途:按照委托人(即出租人)及相关部门允许的经营范围租赁使用
承租人的房屋装修图纸方案,须经委托人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装修一经拍卖成交后,因无法正常使用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3、承租人(即买受人)不得未经委托人同意,擅自将承租标的转租、出借、分租及转让,或擅自改变门面原有结构,如有以上情况视为违约,委托人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将无偿收回租赁房屋,承租人限期搬离
因房屋租赁而产生的各种税、费等和法律责任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4、承租人应严格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及相关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经营活动,合法合规经营,并对标的履行合理的维护义务,承租期间的水、电、气、暖、卫生费、服务费、物业管理费等及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暖气费等),按照房屋所在地收费标准由承租人缴纳
场所内如安装大功率用电设备的电表,此项费用由承租人单独缴纳
5、承租人应做好经营场地的安全、卫生(门前实行三包)、防火、防盗、防水、防毒、秩序等工作,否则由此出现的一切问题由承租人负全责
经营场所的电力、消防、给排水、安防监控等改造,以及有关部门要求的改造内容均由承租人自行无偿承担相关费用
6、合同期满后,装修改造部分无偿归属于出租人(或将租赁房屋恢复原状),若出租人要求承租人配合处理房屋修缮(因承租人过失造成损坏的),承租人应积极配合,不得影响下一轮招租
7、本次租赁标的物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成交后需办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均由承租人自行办理;承租人实行独立人事、单独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租赁期间,非出租人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等情况,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8、在租赁期间内发生资产处置、拆建或发生不可抗力等因素而需要终止租赁关系的,委托人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人,且不对承租人进行补偿,当年/季已收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进行结算,承租人如无违约情况,租赁押金将无息退还承租人,拍卖佣金及其他费用将不予退还
协议终止、解除或租赁到期,承租人应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且费用自付,投入的装饰装修委托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9、拍卖人关于本次标的出租面积、用途、性质、质量等所作出的客观性描述、图片展示、口头介绍等仅供竞买人参考,参拍前竞买人应进行现场踏勘,成交后按租赁标的实际现状交接,承租人不得以未现场踏勘及交付的租赁标的实际状况与公示信息存在误差,主张返还部分或全部价款、佣金,请各位参拍竞买人务必现场查勘标的物,自行审鉴相关瑕疵,谨慎参与竞价,如参与竞价,因竞拍产生的所有风险和经济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10、拍卖租赁标的成交后,委托人如无法按约定完成租赁标的物的交付(转移的),由委托人与买受人自行协商租赁标的物交付(转移)的具体内容、方式及期限,协商不成导致撤拍或悔拍的,委托人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和拍卖各方经济损失
因政策调整、行政审批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委托人无法交付标的物的,委托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11、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但须持原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按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如原承租人竞拍成功,具体租赁期限(以承租人和委托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六、优先承租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自然日向拍卖公司提交有效证明,经确认后才能以优先承租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以下标的物享有的优先承租权
七、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参与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均应当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维护国家统一、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规则的各项规定,恪守社会公共利益与公序良俗
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请登录公拍网-资产拍卖,进行实名注册、办理网络竞买登记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并交纳竞拍报名资料费(一经售出概不退款),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八、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被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拍卖公司指定账户,保证金扣除拍卖佣金后,剩余款项冲抵部分成交价款;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由公拍网在规定时间内(不计息)全额退还给竞买人
出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除外
九、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公拍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定代表人和组织)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拍卖人出具委托手续原件,如委托手续不全,相关竞买活动则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竞买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到拍卖人处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十、竞买人确认并承诺:
1、本人/本单位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国家利益、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稳定的违法违规言行或相关记录;
2、已知晓标的物瑕疵及相关要求,并已进行实地查看,了解其一切注意事项
3、竞买人保证在本次拍卖的报名、竞价、履约及后续全部环节中,始终遵守前述承诺,不实施任何违反前述承诺的行为;
4、成为买受人后确保按拍卖资料约定履行与委托方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按时交纳成交价款、押金、拍卖佣金、评估费及相关费用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视为我方违约,承担拍卖活动中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拍卖各方所有经济损失
十一、拍卖价款支付方式及期限:拍卖成交后,该房屋租赁权买受人须在竞价成功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指定账户(单位名称:新疆新天地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乌鲁木齐银行中亚支行,行号:313881000086,账号:00000 20000 1100 6464 7250)支付年租金(成交价款)、租赁押金(按《租赁合同》约定)、评估费及相关费用(2900元),上述付款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委托人要求签署《租赁合同》,并按《租赁合同》约定时间交纳租金
十二、拍卖佣金: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房屋租赁权买受人须按约定向拍卖公司支付标的物5年租赁期限总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买受人持所有付款凭证至拍卖公司办理成交手续,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成交文件,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相关违约责任按本协议约定承担
十三、标的买受人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且与拍卖登记的竞买人名称一致,拍卖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买受人
租赁标的物成交后,即表明租赁标的物的拍卖程序完结,拍卖人仅提供实际报名与竞拍为同一人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可开具拍卖佣金发票,不开具成交价款发票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移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约定的拍卖佣金
十五、买受人具有下列行为的,视为违约并将取消竞得资格:
1、买受人开出的支票或汇票在有效期内不能兑现或不能全部兑现的;
2、买受人违反本《竞买协议》《特别规定》和《拍卖成交确认书》中有关价款、佣金及其他有关费用支付条款的约定;
3、买受人违反本次拍卖的其他约定事项
4、买受人逾期未付清拍卖成交价款、押金、拍卖佣金、评估费及相关费用,或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成交文件的,将视为违约,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转为违约金
十六、违约责任:竞买人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即表明对标的所有现状及瑕疵的全面认可,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竞买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本协议约定、或者竞买人签署的相关配套文件约定的,保证金全部扣除,包括但不限于唯一竞买人拒绝参加拍卖、竞买人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竞买人操纵、垄断竞拍价格、竞买人恶意串标,竞买人与委托人串通抬高价格的行为
因竞买人、买受人违约而遭受的全部实际损失和不可预见的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拍卖人和委托人为维权而支付的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调查费、差旅费、邮寄送达费、公告费、因买受人违约导致的资产贬值、重新处置的成本增加、预期收益损失等合理费用
竞买人一经拍卖成交,与本次标的有关的所有后续事宜及风险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七、买受人未按约定时间支付成交价款、租赁押金、拍卖佣金、评估费及相关费用,或未按约定时间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将视为违约,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转为违约金归拍卖人所有,拍卖租赁标的将收回,违约人仍需要按本协议约定支付拍卖佣金及支付拍卖人组织拍卖产生的所有费用和实际损失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再行拍卖的有关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
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
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拒不补交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八、若竞买人违反本协议第十条约定的承诺,拍卖人有权单方宣布本次竞买行为及对应拍卖程序无效,并有权采取以下全部或部分措施追究竞买人的违约责任:
1、竞买人已支付的竞买保证金、拍卖成交价款及其他已缴款项,拍卖人有权不予退还;
2、竞买人(买受人)应当按照本次拍卖标的成交金额的10%向拍卖人支付违约金;拍卖未成交的,按拍卖标的保留价的10%计算;
3、因竞买人(买受人)前述违约行为给拍卖人、委托人或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及名誉损失的,竞买人(买受人)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
十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进行的,就拍卖租赁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公司对拍卖租赁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表明拍卖公司对拍卖租赁标的物的任何瑕疵担保
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租赁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勘拍卖租赁标的物的实际情况
未查勘标的物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认同,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拍卖人与委托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二十、请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好在网络平台上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不管竞买人的网上应价行为由谁操作,竞买人均应对其自身账号的应价行为负责
二十一、本次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实际使用性质、坐落位置界定、面积测算、价款差额调整、标的交割履约以及相关全部权利义务事宜,均由委托人与买受人另行协商签订协议予以约定
拍卖人不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交易履行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续风险承担任何责任
拍卖人已收取的拍卖佣金,无论发生任何情形均不予退还
二十二、标的物的移交
拍卖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给买受人办理移交手续,买受人应于交付完成交价款15个自然日内完成移交事宜
移交后租赁标的物产生的水、电、暖、物业、保洁、修理等费用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移交前租赁标的物产生的水、电、暖、物业、保洁、修理等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二十三、如发生争议,由拍卖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向拍卖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标的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及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关
二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协议》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二十六、竞买人须仔细阅读查看本次拍卖全部文件,包括本《竞买协议》《拍卖公告》《特别规定》及《重要提示》,一经报名即表明认可上述全部文件
联系电话:0991-4504788、18999125507
关注公司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新疆新天地拍卖”或登录官网:“新疆新天地拍卖有限公司”查看租赁标的物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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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8日详询拍卖公司特 别 规 定
1、拍卖人对租赁标的物的描述力求详实,所提供的文字说明、照片等资料仅供参考,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自行审视拍卖标的(包括聘请专家鉴定),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接受拍卖标的之一切现状
2、竞买人应于拍卖前实地勘查租赁标的现状、瑕疵及潜在或未知的风险,未咨询或对租赁标的未作全面了解而参加竞拍的责任自负,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后,由公拍网在规定时间内(不计息)全额退还给竞买人,出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除外
4、拍卖成交5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须付清全部成交价款、租赁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