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竞买须知[请仔细、全部阅读本须知]本院依法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次拍卖的《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
竞买人一旦报名交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的全部内容,并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泰州市海陵区农业开发区石羊路8号星湖湾(悦水熙墅)31幢A座的不动产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房屋,法院按“现状处置”,买受人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存在其它的权利瑕疵亦由买受人承受(即可能存在无法领证、被认定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等,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处理)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参与竞买需开设京东账户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应当于开拍前提前三个工作日携相关身份材料、授权委托书(可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下载)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代理人须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未提前办理委托手续或竞买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六、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员(房屋租赁权人、财产按份共有人等)参与竞买的,应于拍卖开拍前提前三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联合竞买特别规则1.联合竞买是指两人以上(含两人)共同出资,指定一人作为竞买代表人参与网络司法拍卖,拍卖成交后将拍卖财产登记在全体联名人名下的竞买方式
联合竞买适用于家庭多人共同购房、企业联合收购、合伙人共同投资等情形
2.办理程序:联合竞买人应当在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内,共同到本院办理联合竞买登记手续,提交全体联名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全体联名人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委托书》(指定其中一人作为竞买代表人)、全体联名人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情况说明书》(载明全体联名人姓名、身份证号、出资比例及拟对拍卖财产的共有方式)
逾期办理或不办理的,视为放弃联合竞买,仅以竞买代表人的个人身份参与竞买
3.竞价规则:联合竞买由竞买代表人以其个人名义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报名、缴纳保证金和出价竞价
全体联名人不得分别注册账户参与竞价竞买代表人在竞价过程中的全部出价行为,对全体联名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4.拍卖成交后的处理:拍卖成交后,本院根据联合竞买登记时确认的联名人信息,在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中载明全体联名人为共同买受人
买受人可持本院出具的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直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将拍卖财产登记在全体联名人名下,无需另行缴纳买卖或赠与税费
5.未办理联合竞买手续的后果:未在拍卖前办理联合竞买手续的,拍卖成交后本院仅能裁定竞买代表人一人为买受人,不动产权证只能登记在竞买代表人一人名下
如需增加其他共有人,可在产权登记后自行办理买卖或赠与过户手续6.风险提示:联合竞买人之间因出资比例、产权份额、盈亏分担等产生的内部纠纷,由各方自行协商或通过诉讼解决,与本院无关
联合竞买人中的任一人存在不符合竞买资格情形(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符合限购政策等)的,可能导致本次拍卖被撤销或无法办理产权登记,相关风险由全体联名人共同承担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的京东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京东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应按差额部分缴纳
交纳保证金,竞买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指定的账户交纳,也可以由网络服务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支付系统中对竞买人的相应款项予以冻结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可能出现相对较高的情形
为避免竞买人支付保证金及余款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竞买人应根据本次拍卖需缴付的保证金的金额,及时与相关银行设定合理的支付额度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自行上网查询或与相关银行联系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本院现场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拍卖人对本次拍卖标的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本拍卖须知中已告知的瑕疵)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十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靖江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账号:9558831115001745248),靖江市范围内的买受人请直接至本院办理余款缴纳手续(刷卡)
并在付清全部款项之日起五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靖江市人民法院(地址:滨江新城阳光大道)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领取执行裁定书后二十日内交付房屋,具体交付日期以法院通知为准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四、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网上拍卖不需要支付佣金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产生的过户税、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六、拍卖房产成交后,买受人的户口迁入、原产权人的户口迁出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查证处理
十七、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八、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九、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二十、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一、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受托咨询及看样:电话4009629877或0523-84993809
举报监督电话:0523-84993986(非咨询电话)靖江市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一日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泰州市海陵区农业开发区石羊路8号星湖湾(悦水熙墅)31幢A座的不动产权证情况法院执行依据(2026)苏1282执恢306号不动产产权证号苏(2023)泰州市不动产权第0020461号标的所有人泰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有查封抵押有抵押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情况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土地权利性质出让房屋用途住宅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过户情况需自行咨询当地不动产管理中心建筑面积249.84平方米(其中房屋专有建筑面积238.66平方米、房屋分摊面积11.18平方米,此为不动产登记簿所载面积;房屋附属地下室面积不在证载面积内,具体情况详见不动产登记信息表)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83.96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至2082-7-9所在层/总层数1-4/5(实际所在层为-1-4层)租赁情况无其他用益物权居住权:无登记、地役权:无登记一、本次拍卖对象为位于泰州市海陵区农业开发区石羊路8号星湖湾(悦水熙墅)31幢A座的房屋及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价值
二、拍卖房屋为毛坯
地图标注位置仅供参考,具体位置以标的物实际为准三、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标的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标的能否过户请自行咨询相关部门,不能过户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由相应的税费负担主体承担(负担主体以税务部门开具的税收完税证明中“纳税人名称”为准,纳税人名称为被执行人的可向本院申请退款),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经查,该房屋结欠物业费共计41907.84元(物业费收费标准为2.6元/㎡/月),买受人买受后自行至物业处办理交房手续等相关事项;房屋可能还结欠水、电、燃气等费用,有关水、电、煤、燃气等户名变更由买受人自行处理,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了解
四、拍卖裁定书、不动产登记信息及价格确定依据详见附件
图片、视频等参考,具体以标的房产实际情况交付,如有违法建筑则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的处罚、甚至拆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将本标的物恢复至合法设计状态,所涉及的一切手续和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因买受人怠于处置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五、因公告展示图片、视频等内容无法完全展示拍卖标的物,请竞买人尽量自行前往现场查看,如因未现场查看导致竞买人对拍卖标的物产生误解,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六、本次拍卖支持贷款(含公积金贷款),本院不做任何放款保证,竞买人可自行对接
风险提示:1、房产所涉的过户税费及税率问题,请意向竞买人向房产所在地税务部门自行咨询,本院不提供任何销售发票、增值税发票
2、如无特别说明,拍卖公告中载明的房产建筑面积均为房产证及权属登记信息表所记载的面积
如实物现状与产证登记不一致,均以现状拍卖,风险由买受人承担3、涉及户口迁移等问题,请自行咨询户籍管理部门,法院不负责处理户口问题
4、若办理过户过程中,房产证等证件遗失或需要补办相关材料,登报作废的公告费和补办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关于学区学位等问题,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
6、上述未尽事宜,本院不做任何承诺,所有的拍卖均以现状为准,请务必现场看样,未看样的视为对房产现状默认,并谨慎购买,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