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22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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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南二里8号和兴大厦903号不动产 <即将开拍>

房源编号:12048153

128.8万元
用途
80%
折扣率
2026-10-08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128.8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广西 南宁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6-10-08
  • 结束日期:2026-12-07
  •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南二里8号和兴大厦
  • 评估价:161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8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9㎡装修情况简装修
    空置情况:无人
    钥匙:权无钥匙无权利限制
    查封情况:查封南宁市邕宁
    建筑类别:大厦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5房
    卫生间数:1卫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其他其它介绍该房屋户型现状为5房2厅1厨1卫,总30层,位于第9层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一切以实际交付情况为准其他费用情况拍品如有物业、水、电费等及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实时欠费金额需买受人自行前往物业部门了解

最终物业费及其他费用以物业公司实际核算为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竞买须知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在京东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法院账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ifa.jd.com/2758)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请认真阅读以下拍卖须知: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2个工作日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如需添加共有权人的,需在拍卖日前两个工作日递交申请材料至本院进行审查登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前一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优先购买权行使】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七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延时出价功能】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七、【拍卖保证金】竞拍前竞买人的京东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标的物审查】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九、【成交价余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拍卖成交后15日内)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市邕宁支行,账号:6228400837176385666),在缴纳尾款后1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联系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竞买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标的物交付及过户】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需要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在法院向相关部门出具法律文书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产权变更和移交过程中应缴、补缴、欠缴的所有税款依照法律规定缴纳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71-4717428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南二里8号和兴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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