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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披露信息披露信息项目图片项目图片项目附件项目附件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北京建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所属集团/主管部门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租方联系人刘晶晶出租方联系人电话13699298893出租房屋基本情况所在地区北京市朝阳区坐落位置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逸园1号院1号楼1层房屋使用现状出租建筑面积483.63平方米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是出租行为批准情况决策类型总经理办公会决议批准单位名称北京建工数智技术有限公司批准文号总经办【2026】7号其他权利情况无其他披露事项1.意向承租方须充分知悉并认可出租标的现状,本次出租范围为该建筑物一层部分区域,除本次出租面积外,一层楼梯转角等区域产权归其他公司所有
鉴于一层两侧楼梯及相关通道承担人员通行和消防疏散功能,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须确保上述通道及出入口持续畅通、正常使用,不得采取封闭通道、设置障碍、堆放物品、搭建隔断等任何影响人员正常通行及消防疏散的行为,并严格遵守国家及北京市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因违反上述要求产生的相关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2.本房屋尚无不动产权证书,出租方所属集团已书面确认其具备公开出租条件
3.原合同到期日2026年9月19日,标的房产处于出租状态,原租户未搬离,有优先承租权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出租条件租金挂牌价5.5元/平方米/天拟征集承租方个数1个租金挂牌价补充说明租金挂牌价不含物业费拟出租面积(平方米)483.63平方米租赁期4年11个月起租日以合同签订为准
免租期无租金调整方式每2年涨幅3.00%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承租方应于签署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付清首期租金并提交金额为首年两个月租金金额的押金,租金以年度为周期支付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水;电;气;热;物业费租金挂牌价不含物业费,承租方需自行承担物业费、水费、电费等能源消耗费用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日常办公;酒店宾馆是否允许装修改造装修方案需提前告知出租方,得到出租方书面同意文件后方可进行装修改造,但不得破坏建筑承重结构,按规定报批消防等手续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
2.承租方承租房屋的用途需符合最新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
3.本项目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收取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含)以下部分,收取8‰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至1000万(含)部分,收取7‰服务费;年平均租金1000万至5000万(含)部分,收取6‰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0万以上部分,收取5‰服务费
4.意向承租方不得将房屋转租给他人使用
承租方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国境内北京地区注册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承租方无行政处罚信息,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本项目信息披露开始后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记载为准
3.意向承租方实缴注册资本须100万(含)及以上,须以实缴验资报告、近期审计报告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
意向承租方其他承诺我方已在信息披露期间查阅本项目出租标的相关文件中载明的房屋权属情况及房屋用途,知晓并认可房屋权属情况及房产使用用途要求,未来不以不了解、不认可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为由拒绝承租,相关风险由我方自行承担
保证金事项交纳金额(万元)20.00交纳时间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电汇;网上银行支付保证金处置方式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冲抵价款转付出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无息返还保证金扣除条款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披露信息信息披露期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遴选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遴选方案主要内容项目图片项目附件如何实名认证-企业用户.pdf如何意向承租申请-房屋出租(企业用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