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22 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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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大街168号腾达大厦裙楼二层自西向东10-21轴、自南向北A-2/D轴内部分面积房屋出租 <正在拍卖>

房源编号:12049839

0.0003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22
起始日期
1777.85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0.0003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0.0003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北京市 海淀区
  • 用途:租赁权
  • 起始日期:2026-09-22
  • 结束日期:2026-09-29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大街168-2号
  • 评估价:0.0003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777.85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北交互联
  • 教育学校:一拍
  • 环境配套:即将开拍
  • 标签:
    装修程度:允许装修改造经出租
    空置情况:空置
    建筑类别:大厦
    租赁情况:有出租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并取得政府
    注册资本:5000000.0
    经济类型:联营
    拍卖原因:融资
    配套情况:空调
    装修配置:设备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披露信息披露信息项目图片项目图片项目附件项目附件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集团/主管部门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租方联系人荣峰出租方联系人电话15117989420出租房屋基本情况所在地区北京市海淀区坐落位置海淀区西直门外大街168号腾达大厦房屋使用现状空置建筑面积84260.95平方米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否出租行为批准情况决策类型关于腾达大厦进场交易的决定批准单位名称北京金隅投资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其他权利情况无其他披露事项1.《房屋租赁合同》由承租方与项目产权人“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金收取方亦为项目产权人“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意向承租方须提前预约进行现场踏勘,并提交《现场踏勘申请表》,踏勘截止时间为项目正式披露后第5个工作日上午10点,踏勘时间集中为项目正式披露后第3个工作日上午10点及第5个工作日上午10点

3.意向承租方报名需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报名必要条件,详见项目附件

4.意向承租方报名需提交《承诺书》,作为报名必要条件,详见项目附件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出租条件租金挂牌价3元/平方米/天拟征集承租方个数1个拟出租面积(平方米)1,777.85平方米租赁期5年起租日以合同签订为准

免租期以合同签订为准租金调整方式每3年涨幅5.00%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向出租方缴纳押金,押金金额为租赁期内租金最高年度租金标准的三个月房屋租金(含物业管理费)

租金预付制,按月支付,上月20日前支付下月租金承租方需承担费用水;电;气;热;物业费1.物业管理费RMB1.00元/平方米/天,其他收费参考物业公司规定,由承租方承担

2.租金收取方式采用固定租金(含税)与提成租金(含税)二者取其高的方式,提成租金(含税)标准为店铺含税营业额的6%,如月度提成租金(含税)超出固定租金(含税),出租方将收取提成租金(含税)超出固定租金(含税)的差额部分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餐饮经营是否允许装修改造经出租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审核并书面同意装修施工方案,且施工单位支付施工保证金和施工管理费及其他相关款项,并取得政府相关部门(如消防等)对施工图纸的书面审批同意意见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需符合相关法规及设计规范,且不得对大厦的安全、使用等造成影响)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

2.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认可出租房屋为现状交付,对于项目现状所涉及的工程条件、设备设施情况无异议,后续为实现餐饮经营所涉及的各项工程条件及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电力增容、水路改造、排油烟管道调改及重新铺设至楼顶、排油烟设备设施购置安装、空调设备购置安装、天然气新设调压站及管道入楼、隔油池改造等)均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改造并承担相应费用、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工程条件、设备设施情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

3.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不得将房屋用于抵押、入股、联营、融资或作为出资与他人合作经营等

其他具体以《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为准4.承租方承租房屋的用途需符合最新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

5.本项目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收取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含)以下部分,收取8‰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至1000万(含)部分,收取7‰服务费;年平均租金1000万至5000万(含)部分,收取6‰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0万以上部分,收取5‰服务费

承租方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注册5年及以上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以营业执照信息为准)

2、意向承租方当前无失信信息记录(以信用中国查询记录为准,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意向承租方法定代表人当前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为准,网址:https://zxgk.court.gov.cn/zhixing/)

3、意向承租方须具备餐饮类注册商标(第43类)使用权,如意向承租方为商标持有人,需提供商标截图

如意向承租方有商标持有人的授权,需提供商标截图、商标持有人营业执照及商标持有人出具的商标使用授权书(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商标网sbj.cnipa.gov.cn查询截图为准,商标需已完成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4、意向承租方具备良好的支付能力,意向承租方须提供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任一时点的不低于300万元银行存款证明(证明文件),由不同银行出具的,出具时间应为同一日

意向承租方其他承诺我方已在信息披露期间查阅本项目出租标的权属证明文件中载明的房屋用途,知晓并认可出租方披露的房产使用用途要求,未来不以不了解、不认可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为由拒绝承租,相关风险由我方自行承担

保证金事项交纳金额(万元)3.00交纳时间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电汇;网上银行支付保证金处置方式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返还承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无息返还保证金扣除条款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披露信息信息披露期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遴选方式网络竞价(一次报价)遴选方案主要内容项目图片项目附件如何实名认证-企业用户.pdf如何意向承租申请-房屋出租(企业用户).pdf现场踏勘管理办法(盖章版).pdf现场踏勘确认书.pdf现场踏勘申请表(承租方盖章).pdf附件承诺书-腾达二层(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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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大街16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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