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商业/工业类房地产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广东省云浮市郁南县都城镇金汇园项目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17)粤5322破1、2号房屋所有权证无土地使用权证郁府国用(2009)第0032号、郁府国用(2013)第0077号标的所有人郁南县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郁南县恒丰建材有限公司评估鉴定基准日2022年7月26日标的现状房屋用途在建工程土地性质是土地用途商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租赁情况无是否已腾空是钥匙无经营情况无设备情况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详见查询结果证明抵押详见查询结果证明提供的文件1、《拍卖成交确认书》;2、收据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56,368.61㎡公摊总面积暂无土地总面积35,554.19㎡房产年龄约于2015年停工装修情况毛坯周边配套周边环境、配套、交通等
其他介绍屋内配套、特殊事项等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116,538,000元房产评估总价无房产外评估总价无费用总价以最终相关主管部门的结果为准管理人已查知的本次拍卖标的权属、项目审批等情况如下:(一)土地使用权1、郁南县都城镇龟山地块(地号:22015402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郁府国用(2009)第0032号,面积为3152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终止日期至2068年7月25日,已缴土地出让金
该土地使用权已被抵押及查封,项目在建工程建筑物主要上盖于该地块
2、郁南县都城镇龟山地块(地号:220161517),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郁府国用(2013)第0077号,面积为4034.19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终止日期至2083年1月2日,已缴土地出让金
该土地使用权已被抵押及查封,为项目规划道路所载土地的一部分(二)在建工程根据项目一期监理单位出具的证明,上述土地上在建工程已施工面积为56368.61平方米(不含4#、5#、6#三栋已完成的部分人工挖孔桩),一幢住宅主体完成至一十八层楼面混凝土,二幢住宅主体完成天面混凝土封顶,三幢住宅主体完成天面混凝土封顶,7#、8#、9#、10#别墅主体完成天面混凝土封顶,11#、12#、13#别墅主体完成至三层楼面钢筋完成、地下室一层地下室顶板混凝土完成
上述监理单位证明仅作参考,经评估机构现场实勘,共十一处在建工程房屋建筑物,具体面积及建设情况以现场实况为准
与该在建工程的有关重要信息如下:1、项目存在未批先建的情况,郁南县发展改革和城乡建设局2013年2月19日以郁发建投资[2013]24号《关于郁南县金汇园一期工程核准的批复》同意金汇园一期工程立项建设,但因债务人提交规划报建文件后未按规定缴纳报建费用,未办妥规划报建手续
根据郁南县发展改革和城乡建设局此前出具的《关于广东省郁南县人民法院协助查询恒丰房地产等开发项目报建事项的回复》,债务人未向建设主管部门申报施工许可相关手续,故该局无法提供该项目的报建、施工许可证及房屋预售许可等证明材料
2、根据项目设计单位提供的文件,该项目设计的总建筑面积为188418.76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168054.5平方米(住宅155607.5平方米,商业12447.26平方米),地下车库21770.9平方米,容积率3.242,建筑密度23.2%
但项目因欠缴费用未办妥规划报建手续,最终的可建面积应以政府部门审批核准的为准,申报手续及费用需竞买人自行向郁南县主管部门了解
3、国土部门反映该在建工程违法占用了红线外3577.89平方米土地(含道路部分面积545.68平方米),未办理用地手续
4、项目停工较久且在建工程未经质检
因无资金未进行合理维护,在建工程的部分工程及设施可能需要重新拆除再另行搭建
5、项目规划道路所载土地的一部分已被法院裁定抵债给第三人(已裁定,但至今未办理过户),需协调与第三人的相邻关系
';郁南县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郁南县恒丰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将于2023年12月4日10时至2023年12月5日10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下称“淘宝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账户名:郁南县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主页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
现就有关拍卖事宜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及价格本次拍卖标的为郁南县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郁南县恒丰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债务人”)名下位于广东省云浮市郁南县都城镇龟山金汇园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资产(下称“金汇园项目”),包括二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及上盖十一处住宅用途在建工程房屋建筑
具体信息参见附件广州业勤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
评估价:116538000元起拍价:74584320元保证金:5826900元增价幅度:1000000元及其倍数
特别提醒:管理人已查知的本次拍卖标的权属、项目审批等情况如下:(一)土地使用权1、郁南县都城镇龟山地块(地号:22015402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郁府国用(2009)第0032号,面积为3152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终止日期至2068年7月25日,已缴土地出让金
该土地使用权已被抵押及查封,项目在建工程建筑物主要上盖于该地块
2、郁南县都城镇龟山地块(地号:220161517),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郁府国用(2013)第0077号,面积为4034.19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终止日期至2083年1月2日,已缴土地出让金
该土地使用权已被抵押及查封,为项目规划道路所载土地的一部分(二)在建工程根据项目一期监理单位出具的证明,上述土地上在建工程已施工面积为56368.61平方米(不含4#、5#、6#三栋已完成的部分人工挖孔桩),一幢住宅主体完成至一十八层楼面混凝土,二幢住宅主体完成天面混凝土封顶,三幢住宅主体完成天面混凝土封顶,7#、8#、9#、10#别墅主体完成天面混凝土封顶,11#、12#、13#别墅主体完成至三层楼面钢筋完成、地下室一层地下室顶板混凝土完成
上述监理单位证明仅作参考,经评估机构现场实勘,共十一处在建工程房屋建筑物,具体面积及建设情况以现场实况为准
与该在建工程的有关重要信息如下:1、项目存在未批先建的情况,郁南县发展改革和城乡建设局2013年2月19日以郁发建投资[2013]24号《关于郁南县金汇园一期工程核准的批复》同意金汇园一期工程立项建设,但因债务人提交规划报建文件后未按规定缴纳报建费用,未办妥规划报建手续
根据郁南县发展改革和城乡建设局此前出具的《关于广东省郁南县人民法院协助查询恒丰房地产等开发项目报建事项的回复》,债务人未向建设主管部门申报施工许可相关手续,故该局无法提供该项目的报建、施工许可证及房屋预售许可等证明材料
2、根据项目设计单位提供的文件,该项目设计的总建筑面积为188418.76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168054.5平方米(住宅155607.5平方米,商业12447.26平方米),地下车库21770.9平方米,容积率3.242,建筑密度23.2%
但项目因欠缴费用未办妥规划报建手续,最终的可建面积应以政府部门审批核准的为准,申报手续及费用需竞买人自行向郁南县主管部门了解
3、国土部门反映该在建工程违法占用了红线外3577.89平方米土地(含道路部分面积545.68平方米),未办理用地手续
4、项目停工较久且在建工程未经质检
因无资金未进行合理维护,在建工程的部分工程及设施可能需要重新拆除再另行搭建
5、项目规划道路所载土地的一部分已被法院裁定抵债给第三人(已裁定,但至今未办理过户),需协调与第三人的相邻关系
二、咨询看样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的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均可联系管理人对标的物的有关情况进行咨询
管理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385号太古汇一座31楼,联系人:黄律师(电话:13005139896)、许律师(电话:13826032480)
标的物现场未设门禁,竞买人可于竞拍前随时赴现场看样标的物地址:郁南县都城镇枫木塘路,高德导航:金汇园(云浮市郁南县)三、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2023年11月25日前向管理人提供委托授权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管理人、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四、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情况及拍卖前通知情况1、本标的物不存在优先购买权人
2、本次公告在淘宝平台上发布,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
五、拍卖方式拍卖采取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竞拍前竞买人的对应账户中应有足够余额(相应额度见相关拍品页面)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品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相应额度,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标的物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尾款由竞得者在网络竞价结束后30日内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郁南县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15111641030081;开户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交款时请注明:“(2017)粤5322破1、2号案拍卖尾款”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作为破产清算的费用等支出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前述费用损失及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七、标的物移交1、拍卖成交后,由淘宝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成交款后10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联系管理人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仅向买受人提供收款收据
2、标的物所涉及的水、电费等相关未结费用(如有)由竞买人另行承担
若标的物涉及违法、违章的,由竞买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竞买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及债务人追偿3、特别提示:成功竞买的买受人应根据淘宝平台的要求,向平台支付0.5%的软件服务费,单个标的软件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万,具体规则及服务费标准见淘宝平台的《破产资产处置收费规则》提示
八、风险提示1、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其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现场查勘
本次拍卖标的物以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买受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未赴现场看样的买受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已知的标的物属性、抵押、查封等情况已经公示,买受人需承担标的物存在的其他权利瑕疵风险
因在建工程此前未经质检,其外观、结构、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管理人对其建筑质量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提供任何承诺或保证;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
管理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任何承诺和保证,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风险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3、管理人已就本次拍卖资产的已查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在本次拍卖的资料中做了详尽的说明,但仍可能无法涵盖本次拍卖标的所有可能存在的瑕疵
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做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
竞买人应就本次拍卖资产的权属、审批状况、权利瑕疵及后续审批手续的办理和所涉费用等自行向政府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后参与竞买
4、成交价不包含资产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契税、土地出让金等费用
本次交易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契税、土地出让金(如有)等任何有关拍卖标的的费用均由买受人另行承担
上述费用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买受人不得据此主张拍卖无效或向管理人索偿5、本次拍卖项目过户、后续审批等一应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仅提供协助,但不承诺办理结果;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及后续审批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政府职能部门咨询确认,买受人不得据此主张拍卖无效或向管理人索偿
6、自拍卖成交之日起,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等全部自然风险和法律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其他事宜1、管理人依法有权在拍卖开始前及拍卖过程中中止或撤回本次拍卖
2、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管理人拍卖相关的文书,买受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管理人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3、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等
4、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66-7768662(郁南法院)淘宝网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阿里拍卖服务咨询电话:400-6978-9585、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管理人联系人:黄律师(电话:13005139896)、许律师(电话:13826032480),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385号太古汇一座31楼
郁南县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郁南县恒丰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日郁南县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郁南县恒丰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将于2023年12月4日10时至2023年12月5日10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账户名:郁南县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主页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
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
二、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进行的,虽然管理人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在本次拍卖的资料中做了详尽的说明,但仍可能无法涵盖本次拍卖标的所有可能存在的瑕疵
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做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五、管理人不提供发票,只提供等额收据,如竞买人需要开具发票的,由竞买人自行处理
六、竞价前,竞买人须在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
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买受人为自然人的,须本人;买受人为企业的,须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七、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30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拍卖成交确认手续,可以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悔拍的,拍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作为破产清算的费用、冲抵破产企业的债务等
九、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竞买者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不得操纵、垄断竞价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十一、根据法律规定,破产清算受理法院与管理人有权在竞价开始前、竞价过程中,中止竞价或撤回竞价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竞价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竞价,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二、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管理人联系人:许律师,电话:13826032480十三、凡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66-7768662(郁南法院)十四、本须知未尽事宜,按法律的有关规定处理
郁南县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郁南县恒丰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