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8-24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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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龙山镇城南片区龙陵县鹏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商业用房、龙陵县鹏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其他商服用地 <结束>

房源编号:7351991

2164.987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09-20
起始日期
5186平方米
建筑面积
0.4175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2164.9875万元
  • 单价:0.4175万元/平米
  • 区域:云南省 保山市
  • 用途:其他用房
  • 起始日期:2024-09-20
  • 结束日期:2024-09-21
  •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龙陵县鹏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评估价:2886.6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5186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为准装修情况有装修
    查封情况:查封情况龙陵县
    看样时间:看样等工作。竞买人拨打0875-
    产权所属:单独所有
    房屋结构:混合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抵押情况:抵押情况有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3房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龙陵县人民法院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成交后法院提供的文件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情况调查表标的名称龙陵县鹏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商业用房【云(2016)龙陵县不动产权第0000044号】/龙陵县鹏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其他商服用地《国有土地使用证》为龙国用(2016)第28号执行裁定书(2024)云0523执570号标的所有权人龙陵县鹏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标的评估信息评估价28860000.65元评估机构楚雄州兴诚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标的产权证信息规划用途其他商服用地/商业用房标的现状介绍结构混合结合专有建筑面积0㎡建筑面积使用权面积5186㎡、123.39㎡分摊建筑面积/不动产权证书号云(2016)龙陵县不动产权第000004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龙国用(2016)第28号房屋性质其他房屋共有情况单独所有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标的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情况龙陵县人民法院抵押情况有抵押标的现状介绍房屋总层数1-3/3房屋户型以实际现场看样为准房屋朝向以实际现场看样为准装修情况有装修(以实际现场看样为准)租赁情况无租赁欠费情况欠费以实际产生为准,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过户相关税费情况税费相关税费以实际产生为准,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后法院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备注1.以实际现场看样为准2.请竞买人详细阅读瑕疵说明,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

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竞买标的物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标的物以实际现状进行拍卖、移交,标的物视频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

3.拍卖标的以实际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

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

4.拍卖标的无产权证部分,能否办理拍卖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及如何办理,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办理手续

拍卖成交后无产权证部分本院不办理权属登记、不确认其合法性,相关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面积、用途等数据最终以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部门的登记数据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涉及房屋转让产生的税费(具体税费、税率及税种请咨询当地税务部门)及其可能存在的各种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龙陵县人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龙陵县人民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但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竞买人需先行在淘宝网上注册淘宝账户和支付宝账号,并确保支付宝支付上限能达到法院确定的保证金数额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龙陵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龙陵县人民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龙陵县人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龙陵县人民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次拍卖标的由云南永正拍卖有限公司负责辅拍工作的咨询及组织现场看样等工作

竞买人拨打0875-3031008或18468114256电话进行咨询或预约

看样时间统一安排为2024年9月17日之前,如需看样请意向各竞买人提前拨打18468114256电话预约,未经预约,不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特别提醒:拍卖成交后办理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其可能存在的各种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自本院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与本院联系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九、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云龙陵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十二、拍卖余款在成交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龙陵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陵支行,账号:9558852510000643101),填写缴款单时请注明本案案号:(2024)云0523执570号,余款缴纳完毕后,待法院安排开具收据及《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五、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法院咨询电话:0875-3031008辅拍公司咨询电话:云南永正拍卖有限公司400-995513918468114256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举报监督电话:0875-3031009联系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址: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龙陵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日龙陵县人民法院关于龙陵县龙山镇城南片区龙陵县鹏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商业用房[云(2016)龙陵县不动产权第0000044号]原土地证号为龙国用(2015)第000654号、龙陵县鹏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其他商服用地《国有土地使用证》为龙国用(2016)第28号的竞买须知龙陵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09月20日10时至2024年09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龙陵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75/06,户名:龙陵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拍卖标的:龙陵县龙山镇城南片区龙陵县鹏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商业用房[云(2016)龙陵县不动产权第0000044号]原土地证号为龙国用(2015)第000654号、龙陵县鹏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其他商服用地《国有土地使用证》为龙国用(2016)第28号评估价:28866500.00元,起拍价:21649875.00元,保证金:1082493.75元,增价幅度:65000.00元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土地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拍卖成交后本院不办理权属登记、不确认其合法性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龙陵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龙陵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开拍前3日内向龙陵县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龙陵县人民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自本院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与本院联系,资格经龙陵县人民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顺延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龙陵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方式: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将拍卖余款在成交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云南省龙陵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陵支行,账号:9558852510000641295),填写缴款单时请注明本案案号:(2024)云0523执570号,余款缴纳完毕后,待法院安排开具收据及《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龙陵县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龙陵县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龙陵县人民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法院咨询电话:0875-3031008辅拍公司咨询电话:云南永正拍卖有限公司400-995513918468114256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举报监督电话:0875-3031009联系地址:云南省龙陵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龙陵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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