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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标的物情况标的名称志丹县地税局家属楼三单元501室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陕0625执379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查封房屋产权证志房权证99字第200号标的所有人庄海春、王桂梅评估鉴定基准日2024年7月30日标的现状房屋用途居民住宅是否已腾空否租赁情况有(租赁期限至2025年4月1日)经营情况无钥匙有权利限制情况查封陕西省志丹县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有(在延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志丹县管理部有抵押贷款)提供的文件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68.78㎡周边配套其它介绍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340358元费用总价以实际产生为准税费情况1、买方税费契税:以实际产生为准印花税:以实际产生为准交易税:以实际产生为准测绘税:以实际产生为准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2、买卖税费印花税:以实际产生为准交易税:以实际产生为准营业税:以实际产生为准个人所得税:以实际产生为准其它费用以实际产生为准';志丹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本院在执行高秀琴与王桂梅、庄炳春、左婕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对被执行人王桂梅与其丈夫庄海春共有的(登记在庄海春名下)位于陕西省延安市志丹县地税局家属楼三单元501室房产(房产证号:志房权证99字第200号)进行拍卖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拍卖标的:陕西省延安市志丹县地税局家属楼三单元501室房产(房产证号:志房权证99字第200号)拍卖标的权属所有人:庄海春、王桂梅拍卖机构:淘宝网联系人:薛涛联系电话:13891131002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2024年10月29日前向本院主张权利并提交相关书面材料;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登录淘宝APP了解
特此公告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四日竞买须知志丹县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10月30日10时至2024年10月3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志丹县地税局家属楼三单元501室房屋(产权证号:志房权证99字第200号)
(起拍价:272286.4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网络询价反馈参考价340358元)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10月14日起至2024年10月29日18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13891131002,薛法官)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0月29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注册账号并通过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志丹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11月5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志丹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志丹支行,账号:955885260900058832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
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网拍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拍卖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举报监督电话:0911-6635484,志丹县人民法院监察室法院咨询电话:0911-6631379,13891131002
联系人:薛法官联系地址:志丹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此公告在相关网络拍卖平台上发布
志丹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