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1-24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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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自治县汉葭街道民族路115号负1-1 <结束>

房源编号:7943157

167.0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12-06
起始日期
191.52平方米
建筑面积
0.8724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298.36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167.08万元
  • 单价:0.8724万元/平米
  • 区域:重庆市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4-12-06
  • 结束日期:2025-02-04
  • 地址: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汉葭街道民族路115号
  • 评估价:298.3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91.52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查封拍品介绍一
    看样时间:看样联系电话:400-023-
    建成年限:('约2003年', '')
    房屋结构:钢混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周期: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
    转让方:高人民法院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名称彭水自治县汉葭街
    配套情况:厕所
    装修配置:厕所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拍卖名称彭水自治县汉葭街道民族路115号负1-1权利来源司法变卖权证号渝(2020)彭水县不动产权第001242646号拍品所有权人被执行人拍品现状房屋用途/权利性质商业服务/出让房屋建筑/套内面积191.52㎡/未记载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48年07月16日使用情况有人使用权利限制情况有抵押,有查封拍品介绍一、拍卖对象:彭水自治县汉葭街道民族路115号负1-1,建筑年代约2003年,建筑结构钢混结构,该标的物所在楼层为第-1层(实际平街第1层),目前由案外人占有并用于餐饮对外经营使用

房屋内部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内部改建为六间包间、一间大厅、三间厕所、一间厨房,门面入口处涉嫌未经审批的违章搭建,具体搭建面积26.4平方米,可能面临罚款、行政强制拆除等行政处罚风险

房屋现门牌号变更为彭水自治县汉葭街道名族路130号附27号(详见评估报告)二、欠费情况:具体欠费以变卖成交后实际欠费为准,具体金额需买受人自行核实了解并承担

三、税费负担情况:变卖成交后,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四、特别说明:法院所提供的评估报告,展示的视频和照片仅作参考,标的物以现状实物为准,有意者务必请亲自实地看样,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

五、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023-0618、13212479508黄(重庆中博拍卖有限公司),或关注“重庆中博拍卖”微信公众号预约

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变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及抵押权人,特此公示

变卖公告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4年12月6日10:00时起至2025年2月5日10:00时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变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32,户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彭水自治县汉葭街道民族路115号负1-1

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筑面积为:191.52㎡,套内面积:未记载

权证号为:渝(2020)彭水县不动产权第001242646号,登记用途:商业服务,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

评估价:298.36万元,起拍价:167.0816万元,保证金:33.4163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倍数)

根据重庆中博拍卖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向该变卖对象实际调查了解到,现居住情况为有人使用

竞买人可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物现场情况,成交后以现状交付

详细查看附件《评估报告》注:该标的物的物业管理费、水电气费等的具体金额需买受人自行核实了解并承担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

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特别提醒: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中博拍卖有限公司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中博拍卖有限公司安排

联系电话:400-023-0618、13212479508黄老师,或关注“重庆中博拍卖”微信公众号预约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购房资格才能申请参与竞拍

不具备资格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四、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保留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说明:1、本次变卖标的物有查封、有抵押,无优先购买权人

已依法通知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由执行部门负责标的物交付

2、本次变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司法变卖辅助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3、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变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5、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变卖成交买受人在规定期间内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过户)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变卖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负担相应税费,出卖方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之后买受人可持税务机关出据的税收票据,向本院申请领取应由卖方负担的税费[买受人应当自收到过户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出申请,提交领条、税收票据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领条中需载明收款人开户银行名称、帐号,逾期请自行向原产权人(被执行人)追索]

6、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7、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变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8、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确认

9、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公告》、《变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10、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11、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应在变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武隆红豆树支行;账号:5000128620005250057328150)

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12、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13、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对于本公告写明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重庆中博拍卖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各位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切勿相信其它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重庆中博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0230618、13212479508黄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77823032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武隆区芙蓉中路47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查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附:1、评估报告2、执行依据法律文书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2024年11月21日变卖须知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12月6日10:00时起至2025年2月5日10:00时(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对标的物在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32,户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购房资格才能申请参与竞拍

不具备资格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变卖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变卖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变卖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优先购买权人须在变卖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由网络服务提供者向优先购买权人提供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

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五、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六、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买资料中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

竞买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变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变卖行为,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物

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中博拍卖有限公司安排(联系电话:400-023-0618、13212479508黄老师,或关注“重庆中博拍卖”微信公众号预约

)对变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变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情况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七、变卖成交后,如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应变卖成交后10日内将变卖余款(扣除变卖预缴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武隆红豆树支行;账号:5000128620005250057328150)

八、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不得再次参加变卖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变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九、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与法院联系,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如变卖标的为不动产,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一、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暂缓、中止或撤回变卖

十三、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

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者未能及时送达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四、特别说明:1、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由人民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买受人应按照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完成标的物的权属变更及交付程序

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情况调查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物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变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5、司法变卖成交的,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

6、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五、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六、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对于本公告写明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重庆中博拍卖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各位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切勿相信其它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重庆中博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0230618、13212479508黄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77823032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武隆区芙蓉中路47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查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附:1、评估报告2、执行依据法律文书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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