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产权证号宁(2019)石嘴山市不动产权第D0001719号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提供文件执行裁定书、《评估报告》产权人宁夏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序号标的名称建筑面积(㎡)所在层及总楼层结构竣工年代房屋用途1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黄河西街341-1号、341-2号、341-3号商业房341-1号377.52341-2号688.33341-3号414.45341-1号1-2/24341-2号3/24341-3号3/24钢混2012年商业标的物实物状况特别提醒:请竞买人仔细阅读评估报告(三)估价对象基本状况1.名称: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黄河西街341-1号、341-2号、341-3号商业房地产
2.坐落:估价对象位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黄河西街341-1号、341-2号、341-3号商业房,估价对象四至为东临永乐南路、南临黄河西街、西临黄河西街营业房、北临开元凯旋城小区
3.规模:估价对象建筑面积合计1480.3平方米(其中:341-1号377.52平方米、341-2号688.33平方米、341-3号414.45平方米)
4.用途:估价对象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
5.权属: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石嘴山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记载,估价对象产权人为宁夏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土地基本状况1.四至:估价对象所占用的土地为分摊土地,估价委托人未提供估价对象所对应分摊土地的宗地图,故所分摊土地四至无法确定
2.地类(用途):商服用地
3.形状、地势、地质等:估价对象为分摊土地,故其形状无法确定
该宗地地势平坦,工程地质条件较好,在利用上无地质、水文等不良自然条件限制及自然灾害威胁,土壤无污染
4.土地使用权类型及土地性质: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性质为出让
5.土地面积:根据《石嘴山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记载,分摊土地面积为65.75平方米,容积率设定为现状容积率
6.土地使用期限:土地终止日期为2041年4月14日
至价值时点,估价对象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为16.59年
7.开发程度:至价值时点时,土地开发程度达到宗地红线外“七通”(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通暖、通气),宗地红线内“七通一平”(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通暖、通气及土地平整)
(五)建筑物基本状况1.建成时间:2012年,新旧程度良好
2.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3.空间布局:估价对象作为总层数为三层的商业房,其中1-2层面积(377.52平方米)小于3层总建筑面积(688.33平方米及414.45平方米),利用率一般,故平面布局一般
4.朝向:面南
5.楼层:其中:341-1号所在层数/总层数为1-2/24层;341-2、341-3号所在层数/总层数均为3/24层
6.建筑面积:341-1、341-2、341-3号建筑面积合计为1480.3平方米(其中:其中:341-1号377.52平方米、341-2号688.33平方米、341-3号414.45平方米)
7.用途:商业服务用房
8.设施设备:估价对象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暖、通气、电梯、消防等设施较齐全
9.装饰装修状况:估价对象外墙面干挂石材,进户门安装玻璃旋转门,其中:341-1号室内一层地面铺地瓷砖,内墙面贴面砖、顶棚为矿棉板吊顶(有破损),室内房间安装套装木门,二层地面铺地瓷砖,墙面刷乳胶漆,顶棚为矿棉板吊顶,卫生间地面铺地瓷砖,内墙面贴面砖,集成吊顶,使用玻璃隔断分隔房间;341-2、341-3号打通使用,室内办公区域地面铺地瓷砖,墙面部分贴面砖、部分刷乳胶漆,顶棚为矿棉板,卫生间地面铺地瓷砖,内墙面贴面砖,集成吊顶,两侧办公室地面铺地瓷砖及地毯,墙面部分刷乳胶漆、部分贴装饰板材,卫生间地面铺地瓷砖,内墙面贴面砖,集成吊顶
10.使用及维护状况:至价值时点,估价对象为空置状态,房屋维护状况一般,能够满足使用要求
他项权利状况他项权证号/抵押权人/其他权利状况查封、抵押情况已查封租赁空置钥匙/限购情况竞买人自行了解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请竞买人自行了解交易税费承担情况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逾期未办理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风险
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全部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因办理产权变更而导致由原产权人承担的部分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3日内向法院提交垫付的票据,后由法院从拍卖价款里优先退还给买受人)
标的物存在欠缴的物业费(约87000元)、采暖费(约220000元、其中违约金:96000元)、水、电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了解、查询,具体欠缴金额以物业公司及星瀚集团出具的明细为准,拍卖成交之日前所欠的费用(物业费、采暖费、水、电费)全部由原产权人承担
咨询、预约看样、宁夏中天汇德拍卖有限公司15202668024(一)估价对象范围估价对象范围为宁夏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黄河西街341-1号、341-2号、341-3号商业房,总建筑面积为1480.3平方米的商业房地产(包含所分摊的商业服务用途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亦包含定着于房屋的影响房屋使用功能的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未包含房屋内外可移动的家具、器具、家用电器及相关债权债务等
(二)估价对象区位状况该商业房地产所处区域规划用途主要为商业,影响估价对象的主要区位状况如下:1.位置状况估价对象位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黄河西街341-1号、341-2号、341-3号商业房,东临永乐南路、南临黄河西街、西临黄河西街营业房、北临开元凯旋城小区
与宁夏第五人民医院的距离约600米,南临黄河西街,面南,341-1号所在层数/总层数为1-2/24层;341-2、341-3号所在层数/总层数均为3/24层
2.交通状况对于商业房地产而言,交通条件主要指城市公共交通的通达程度
该房地产所处区域道路较通畅,有黄河西街、永乐南路等通过,所临道路属于城市路网体系中的主、次干道,无交通管制,停车便利,区域通3路、5路等公交车,交通便捷度较好
3.外部配套设施状况该区域基础设施较齐全,宗地外达到“七通”的开发程度(通上水、通下水、通路、通讯、通电、通暖、通气),附近公共服务设施较完善,区域内有新百生活超市等大型商业体,五环广场、市政广场、石嘴山市体育馆、雅园、宁夏第五人民医院、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各类餐饮、超市等公共服务设施
4.教育配套设施估价对象周围教育配套设施较完善,区域内有石嘴山市第十一小学、石嘴山市实验小学、石嘴山三中等教育配套设施
5.环境状况主要包括大气环境、水文环境、声觉环境、视觉环境、卫生环境和人文环境等
估价对象所处区域街道较整洁,自然环境较好,无污染;绿化一般、景观为商业景观;社区治安较好、居住人群和谐,人文环境较好
(三)权益状况根据《石嘴山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记载,估价对象产权证号为宁(2019)石嘴山市不动产权第00001719号,确定估价对象权益状况如下:1.土地所有权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
2.房屋所有权状况:估价对象产权人为宁夏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土地使用权状况:土地使用人为宁夏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规划用途/实际用途:商业
5.土地使用管制情况:依据《石嘴山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估价对象占用的土地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出让,地类(用途)为商服用地,土地终止日期为2041年4月14日
至价值时点,土地剩余使用年限为16.59年,容积率设定为现状容积率
6.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7.土地/建筑物用益物权设立情况:土地用益物权设立情况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建筑物无用益物权设立情况
8.担保物权设立情况:根据《石嘴山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至价值时点,估价对象未抵押
9.租赁或占有情况:根据实地查勘及调查了解,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处于空置状态,无租赁或占有情况
10.查封情况:根据《石嘴山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记载,至价值时点,估价对象已被查封
查封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文件:(2020)宁02执64号、查封文号:(2020)宁02执64号、封期限:2023年10月19日起2026年10月18日止、查封范围:大武口区黄河西街341-2号等3户11.涉案情况: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价格评估委托书》记载:对被执行人宁夏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大武口区凯旋城B苑2幢341-1号、341-2号、341-3号房地产进行价值评估,该房地产正处于司法执行财产处置程序之中
12.其他限制权利情况:根据《石嘴山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至价值时点,估价对象无预告、无异议、无冻结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月3日10时至2025年1月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黄河西街凯旋城B苑2幢341-1号、341-2号、341-3号商业房;评估价:6883395元;起拍价:3854701.2元;保证金:600000元;加价幅度:15000元;面积:1480.3㎡特别提醒:1.本《拍卖公告》对拍卖标的的介绍主要依据宁夏华恒信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华恒信房估字(2024)第90号为准,位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黄河西街341-1号、341-2号、341-3号商业房(具体详见评估报告)一、竞买人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特别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21〕18号)《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拍卖房产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参加竞买需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法律法规限购政策的规定,须具备竞买(购房)资格并提交参与竞拍所具备竞买(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
竞买人虚构竞买(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办理交接手续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预约看样(节假日除外)本院已委托宁夏中天汇德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预约咨询电话:15202668024
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本次拍卖标未包含房屋内外可移动的家具、器具、家用电器等
房屋状态:空置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成交规则: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可以参与竞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2月31日前与本院联系
六、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附拍卖标的基本情况表)
本次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七、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并通过检测或自身经验对拍卖标的的价值做出准确的判断,竞买人一旦决定参与竞买,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瑕疵状况及权利负担已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逾期未办理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风险
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全部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因办理产权变更而导致由原产权人承担的部分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3日内向法院提交垫付的票据,后由法院从拍卖价款里优先退还给买受人)
标的物存在欠缴的物业费(约87000元)、采暖费(约220000元、其中违约金:96000元)、水、电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了解、查询,具体欠缴金额以物业公司及星瀚集团出具的明细为准,拍卖成交之日前所欠的费用(物业费、采暖费、水、电费)全部由原产权人承担
对拍卖标的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由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了解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双方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有权关注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申报享有优先购买权,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尾款须在成交之日起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本院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解放西街分理处
法院执行款专户帐号:6228401207035438362十二、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此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平台,本次拍卖期间不收取买受人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竞买人应尽量提前(5个工作日)预留足够时间
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进价截止时间或者是拍卖成交余款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或者是余款未及时付的,一切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咨询电话胡法官:0952-2029052咨询电话:宁夏中天汇德拍卖有限公司:15202668024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监督电话:0952-2031389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拍卖信息可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查询
附:1.评估报告2.执行依据执行裁定书贷款合作银行:(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分行咨询电话:刘经理13709523824(2)宁夏石嘴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尹经理0952-202498615209523241张经理0952-203090613995428935(3)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分行咨询电话:宋经理0952-216338613995162290罗经理0952-216338617795200139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八日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3)竞买人一旦决定参与竞买,即表明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承担拍卖财产的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
(4)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5)竞买人一旦决定参与竞买,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承担拍卖财产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7)买受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淘宝号实名注册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证明申报享有优先购买权,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五、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网络司法拍卖的竞价时间应当不少于二十四小时
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六、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交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在成交之日起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解放西街分理处
法院执行款专户帐号:6228401207035438362九、拍卖未成交的,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保证金自动退还或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一、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附拍卖标的基本情况表)
本次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并通过检测或自身经验对拍卖标的的价值做出准确的判断,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瑕疵状况及权利负担已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十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预约看样(节假日除外)本院已委托宁夏中天汇德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拍卖咨询:李经理或关注我行公众号“宁夏中天汇德拍卖有限公司”或者“15202668024”进行预约
十三、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逾期未办理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风险
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全部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因办理产权变更而导致由原产权人承担的部分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3日内向法院提交垫付的票据,后由法院从拍卖价款里优先退还给买受人)
标的物存在欠缴的物业费(约87000元)、采暖费(约220000元、其中违约金:96000元)、水、电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了解、查询,具体欠缴金额以物业公司及星瀚集团出具的明细为准,拍卖成交之日前所欠的费用(物业费、采暖费、水、电费)全部由原产权人承担
拍卖标的可能因自身瑕疵、案件办理周期等原因,导致拍卖标的出现过户时间较长、办理二次过户费用增加等情况;或因国家及地方政府政策调整,导致拍卖标的出现限制或无法过户等情况;竞买人亲自到国家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查了解和确认,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十四、法院解除查封手续、交付拍卖标的物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可能会延长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产生的或可能存在的其他全部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承担上述任何费用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六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本次网络司法拍卖
十八、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买受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后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并公示
二十一、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此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平台,本次拍卖期间不收取买受人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
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进价截止时间或者是拍卖成交余款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或者是余款未及时付的,一切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咨询电话胡法官:095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