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1-14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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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大良镇金榜街道办事处河西区德正二街一号十幢601 <结束>

房源编号:8170082

65.6293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1-13
起始日期
108.6平方米
建筑面积
0.6043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项目地址:
评估价:
65.62935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65.62935万元
  • 单价:0.6043万元/平米
  • 区域:天津市 河西区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1-13
  • 结束日期:2025-01-24
  •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
  • 评估价:65.6293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08.6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空置情况:空置
    房屋结构:混合
    租赁情况:无租赁
    居室数:601房
    小区:事处金榜社区
    座位数:座7
    开发商:转让
    楼栋总数:十幢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转让方申请与承诺标的基本信息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转让方信息经办人联系方式转让方申请与承诺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我方(即转让方)已知悉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南方产权交易规则,阅读并理解所载事项,已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次交易风险,同意按照南方产权交易规则规定通过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转让且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并愿意自行承担相关转让责任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我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标的资产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贵中心在其网站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组织实施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4、我方已对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5、标的资产转让后,我方积极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及变更手续,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标的资产无法交接或变更等情形,我方承担全部责任;6、我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次标的资产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了承租人

(适用于标的资产已出租的情况)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意向受让方和会员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信息项目编号Q325GDHW00159标的名称顺德区大良镇金榜街道办事处河西区德正二街一号十幢601转让底价(万元)65.629350资产类型实物房产资产来源其他挂牌日期2025-01-13挂牌截止日期2025-01-24资产概述1.证载用途:成套住宅2.房屋内杂物由受让方自行清理

3.无租赁占用情况

4.建筑结构:混合

5.房屋所在楼层:6楼

6.转让标的不涉及抵押担保

项目附件合同.pdf实物房产具体信息地理位置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金榜社区居民委员会河西区德正二街一号十幢601房产证号权利证号:2711607建筑面积(平方米)108.6㎡使用年限(年)/已用年限(年)证载权属人卢桂花附加信息1.证载用途:成套住宅2.房屋状态:空置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一、交易条件挂牌开始日期2025-01-13信息发布公告期10个工作日是否自动延牌是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长挂牌,最多可延长20个周期价款支付方式分期支付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否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本项目按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一经办理受让申请手续,即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愿意按受让标的现状受让

承诺自行承担因项目标的现状导致的合同无效、合同纠纷等风险,不因项目标的下述现状或其他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为由拒绝签订合同、拒绝履行合同、主张合同无效、解除合同,或追究转让方或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任何责任,签订合同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1)本次标的资产面积根据转让方现有的房地产权证中记载的数据确定,如与实际情况不符,以国土房管部门登记数据或测绘数据为准

(2)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现状、房地产权属变更登记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标的资产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参加本次转让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权属变更登记等一切风险

(3)转让标的可能存在欠缴或应当缴纳、补缴税收、滞纳金、违约金、罚款或其他应缴费用的情形,可能存在法定或约定的权利负担

如涉及前述权利负担,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须确认、承诺无条件接受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上述情形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不得要求转让方补缴税收、滞纳金、违约金、罚款或其他应缴费用,不得因要求转让方、交易机构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4)标的资产现状:空置

2.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项目转让信息公告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和要求

承诺、确认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与条件3.办理物业产权变更登记的相关事宜由交易双方另行协商确定,若协商不成,转让方有权解除资产交易合同,交易保证金在不存在保证金或诚意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无息原路退回

4.交易双方在新的不动产登记证颁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与受让方按照标的房产现状进行交接

受让方从交接之日起负责房产的所有安全和风险,并承担与使用标的房产相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

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受让须知: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通过南方产权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收购诚意金或保证金、相关交易系统受让资料录入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

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南方产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后,不接受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不予接收意向受让方提交补充材料

2.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南方产权结算账户交纳保证金或诚意金

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或违反资产受让申请或转让信息公告要求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或诚意金按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保证金操作细则》予以没收处理;意向受让方未能被确定为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在不存在保证金或诚意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其缴纳的保证金或诚意金在合格意向受让方确定或项目终结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合格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在不存在保证金或诚意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保证金或诚意金在受让方确定或项目终结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合格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的,在不存在保证金或诚意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划转至转让方

意向受让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向转让方及南方产权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

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将保证金或诚意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

信息公告期截止后不再接收报名申请文件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按本公告的受让方条件确定合格意向受让方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的收付):账户名称: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账号:120903472910501开户行:招商银行广州环市东路支行3.本项目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项目交易方式为协议转让,转让方将直接与其签订转让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以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确定受让方,项目交易方式为网络竞价

4.本项目自南方产权出具组织签约通知书即视为确定受让方

合格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南方产权通知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资产交易价款

5.受让方须在南方产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南方产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

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指定账户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并向南方产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主体

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审核,取得南方产权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

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1.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2.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等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方签署包含前述交易合同在内的文件

受让方须按转让方拟定的交易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若受让方未按上述要求签订交易合同,视为受让方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签订交易合同,转让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没收受让方已经缴纳的保证金

3.受让方须承诺已知悉相关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并已自行确认完全符合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

如因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而导致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受让人因上述原因无法办理权属办理登记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受让方已经缴纳的保证金

4.标的转让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办理权属变更登记需交易双方交纳的所有税、费、金,及需补缴的所有的税、费、金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本次在南方产权公开转让过程中,转、受让方产生的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增值服务费、竞价服务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6.本次标的依法不需要建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二、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保证金交纳规则是否缴纳保证金是保证金金额(万元)10.000000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7:00前交纳方式转账、汇款保证内容本项目交易保证金的保证事项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保证金操作细则》、《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处置方法本项目交易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保证金操作细则》、《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1.以上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有效性由转让方负责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上述信息及后果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不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项目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在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交易风险和交易费用的情况下,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交易,并独立承担风险

本次转让标的若涉及划拨用地使用权的,由交易双方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竞价组织、交易保证金处置、资金结算等交易程序严格按本公告中的须知内容和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执行,请注意阅读和了解

转让方信息转让方名称卢桂花注册地(住所)是否多个转让方捆绑转让否经办人联系方式交易机构联系人刘小姐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20-22360203交易机构联系传真交易机构联系邮箱交易机构联系地址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交易机构网址https://www.csuae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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